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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的春天

(2011-08-22 2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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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

杂谈

NGO的春天

 

一个健康社会里NGO这样的非政府组织的壮大是不可缺少的,这些年中国NGO一直在快速成长。而最近的“郭美美事件”引发了大家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以及对于中国慈善业官方垄断的质疑,终于在上个月,民政部的政策发生了改变: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NGO)将可直接登记。尽管政策在落实时还不一定尽如人意,一步到位,但政府的逐步放松无疑会给予NGO更好的生长土壤,我想这样的时刻应当是中国NGO发展的春天。

 

记得刚来北京的时候,我知道了一对从芝加哥来的美国夫妇的事迹。他们先后收养了四个中国孤儿,都是女孩,其中一对双胞胎患有先天的成骨不全症,也就是俗称“玻璃娃娃”的一种遗传病,非常容易骨折。后来美国政府不让他们继续收养孩子,于是他们就全家搬到北京,住在了北京郊区的一个房子里。更让人感叹的是,当他们发现中国对于该病的治疗落后时,就找来美国的医生,寻找各方面的赞助,组建了一个专门治疗该病的中心,全国各地很多不幸得了这个病的孩子都被家长带到了这个治疗中心,芝加哥夫妇自己还利用自己建筑方面的职业技术给孩子们专门设计了前所未有的支架、轮椅等等。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故事的结局是这个医疗中心在一两年之后被政府关闭了。

 

其实相比于政府和企业,NGO有许多不可替代的优势。它们来自民间,往往最了解实际的社会情况,对信息非常敏锐。同时作为非政府组织,它们没有繁琐的规章流程,往往对迫在眉睫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关注,药到病除。它们也不是企业,并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更适合去执行公益事业,但却也可以拥有企业的高效管理,掌握优秀的人才。在汶川地震时,许多民办NGO都表现出了很好的组织能力、筹款能力和执行力,它们有的地方比政府想得更周到更细致,执行起来更高效更清廉。

 

但他们的软肋同样也在512地震中显露出来。当时各级政府的要求是让数千家民办NGO将救灾筹款交由红十字会同意支配管理,因为没有官方注册的民间NGO是没有公开募款的权力的。但这样以来,这些机构好不容易得到的募款却无法给捐款人一个交代,甚至失掉了信任的基础。这种合法身份的门槛一直困扰着中国的民办NGO,和政府的沟通协作一直比较困难。

 

简单了解后知道现在中国的NGO分四种,一种是民政局注册的社会组织,但所有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都需要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审核,而业务主管部门又必须是相关政府部门,所以大部分政府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什么关系是很难注册成功的。至于第二种NGO是挂靠在更大的组织下,成为二级单位,显然这对于一般民间NGO也不容易。于是,第三种NGO在工商部注册商业公司,但每年要交不少税款,而且在运行中很容易给人盈利的误解。所以目前绝大部分NGO都是没有合法身份的没有在政府部门注册的第四种。不过因为他们没有政治因素,所以政府一般也不加干涉,比如现在微博上的那些流浪动物保护组织。

 

所以民政部部长的讲话可以算是NGO生存环境一大改观的标志,即使很多NGO不需要官方认证,但这也是政府对社会团体开放态度的体现,而且这个趋势将来会越来越明显,因为政府也发现了NGO的好处,很多事情政府甚至可以出钱让NGO来做,这样更省钱也更高效,比如民工帮助、交通事故受害者之类弱势群体的帮助,还有卫生、环保等公共知识的宣传。同样企业也可以和NGO合作,比如物流企业要倡导交通安全,医疗企业宣传健康知识,都可以给相对应的NGO组织提供资源和财力,提出要求让NGO执行。因为做这样的公益事业政府和企业都不如NGO这种公益组织适合,做得更专业,而且也可以更加持久有效。

 

NGO自身来说,可以通过这个机遇继续扩大自己的运行,主要是合作和整合,而非竞争。比如上文提到的联合政府,联合企业。当然更要联合与自己同类的NGO,建立行业协会,和政府博弈,争取资金,做大活动;甚至联合国内的NGO去争取国外的基金会等组织的支持。总之,我觉得政府对NGO的宽容对NGO的发展是很好的事,NGO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切实解决许多问题,更重要的是让政府和社会意识到很多被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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