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视,最近在播放一条“妙恋”的广告。
“如果生活中没有妙恋,那……,如果生命中没有妙恋,那……”
中国的电视媒体广告真的越来越热闹了,东边不亮西边亮,一代新人换旧人。
谁越敢叫,谁就越受人关注,这一招估计是从“婊子”上学来的。
之前,有媒体评价总结了2007的十大恶俗广告,公说婆说,但这些许总还算是自取嘲笑,让观众、网友一笑置之;
前期,恒源祥的“十二生肖大咒语”(本人定义),引来公众的一阵非议,对恒源祥对其的负面影响定是立竿见影;
而今,又出现了“妙恋如果”广告,这次不仅仅是自以为是的准播广告,更是在愚弄电视人、玷污了人生与生命的神圣。
对于恶俗广告,伤害的不仅仅是广告受众,更甚是整个国人、整个地球上的生命体。
一个“妙恋”,却能将人生的意义、生活的精彩与否紧紧相关,形成必然的因果关系。
而对于“妙恋如果”广告,“恶俗”只是其所有品质中的一点。
我再补充几点: 犯贱、愚蠢、极其无味。
“妙恋”广告是创作低级?
故意炒作?
或者是“妙恋”欲作出头鸟,冒天下之大不讳,以博众彩?
或是广告审核部门负责人智商与情商的暂时低下,或是属于非正常渠道的非正常广告?
同时还要说明一下,那个美丽的代言人也同样、同时、同等、同理地具有了“妙恋”广告的所有性质。
电视媒体的强迫性特点,决定了广大的电视受众只能被迫接受着这样的画面与言语。
不论恶心与反感。
而像“妙恋”广告这样的恶俗广告主,正是借助了电视媒体的这一软弱特点,不论广告的内容与性质如何,只要能上,看的从一定比说的人多。
同样,屏幕上是悲哀的与可笑的人,而观众只能算是被动的在看悲哀与可笑之人的人。
以上所写一切,已然不能改变“妙恋如果”广告的进程,但是否还会有下一个的像“妙恋如果”这样恶俗、犯贱、愚蠢、极其无味的广告呢。
我想,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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