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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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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是心的声音(原创)

(2011-06-18 2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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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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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随笔

有一次,一个朋友问我,如果这个地球即将毁灭,让你移居另外一个星球,搭乘太空飞机时,只允许你带三部书,你带哪三种?我认真地想了想,说:如果只让带一部,我带《陶渊明集》;带两部,我加上《红楼梦》;带三部,我再加《约翰·克利斯朵夫》。

读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时候,我二十岁出头,没有成家,没上大学,还在陕西钢厂当工人。1979年冬天,我被借调到厂保卫科帮忙。我在厂保卫科的工作,主要是晚上巡逻,每天晚上,穿着棉大衣,坐在偏斗三轮摩托车上,绕工厂围墙外转上几圈。抓到过从厂里偷东西的。偷东西者趁着夜幕先把东西从厂区扔出围墙,围墙外是野地荒草,然后再从厂大门出来,找到扔东西处拿上东西走人。我们巡逻时,往往是先发现荒草丛中的东西,然后就在东西周围埋伏起来,等人来取时,几把强光手电照在来人脸上,人脏俱获。一个冬天,贼没有抓到几个,倒是经常碰上冬夜里躲在荒草丛中谈恋爱的。遇到“坐而论道”的,劝其离开;遇到“耍流氓”的,驱散,甚至抓起来带到保卫科问个究竟。我记得,那一年冬天从各车间借调到保卫科晚上巡逻的,连我一共有三人,皆年轻未婚,当然,我们只是小喽罗;领头的是保卫科的两个干事,一个年龄大一些,坐镇办公室,一个年龄三十出头,未婚,大个子,经常是他带我们巡逻。大个子对他的保卫干事身份和保卫工作显然是引为自豪的,既盛气凌人也很敬业,遇到审问什么的都是他的事。而我,只是图这份工作还比较清闲,可以看书。每天晚上十一二点和凌晨两三点出去巡逻一圈,大多时间是平安无事,我们就可以在烧着钢炭炉火的办公室里呆着。就是在这个冬夜的巡逻的间隙,我读完了四厚册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我读书的兴趣,小学、初中时期主要是读小说,读的是中国小说,时间顺序大致是由今而古,到了高中阶段,迷上了读中国古代诗词和散文。高中毕业以后到读大学前这五年左右时间,喜欢读外国文学作品,主要是小说,其次是诗。《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我当时读到的外国文学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部。这种喜欢的感情延续到了后来,无可替代,以致说到只带三部作品去外星球时,我选的唯一外国文学作品就是它。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一个天才音乐家同时也是一个知识分子精神成长的历程,人在成长过程中可能有的种种精神状况,混沌,矛盾,暧昧,迷惘,骚乱,冲动,都写出来了。我当时读这部作品,还不可能也没有想到对它进行总体的把握,只是由着性子或者说依着兴趣而读。读这部书,我当时感受最深的一点,是它在写人成长的时候,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这就是人要成为人,首先的和最重要的,不是战胜外部世界,而是要战胜自我。对于一个天才来说,战胜外部世界可能都不重要,有时你甚至能轻而易举地打败外部敌人,因为你是天才,而要战胜自己,则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艰难的。我后来知道我们中国的老子说过这样的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我那时也是青年,对人生有许多憧憬,也有许多迷惘,对当工人极为不满,但看不到出路,想当钢厂子校的小学教师也不得其门而入,内心里有许多欲念和想法,但对人生不懂,许多道理也不明白。读了这部小说,人要“战胜自我”这一点首先启发了我。

在我当时读过的所有外国文学作品主要是欧洲文学作品中,我之所以最为喜欢《约翰·克利斯朵夫》,可能与我的气质和性情有关,我不大喜欢像巴尔扎克那样的主要写人的外部行为以及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作品,我更为喜欢写人的内部世界特别是精神世界的作品。如果用“史诗”来评说的话,像巴尔扎克那样的“人间喜剧”主要是客观世界或者说是社会生活的史诗,而《约翰·克利斯朵夫》则是人的精神的史诗。《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一颗坚强刚毅的心如何战胜自己心灵深处的怯懦卑鄙并在与社会的反动势力搏斗中心灵历险、精神升华、自我完善的史诗。约翰十五岁那年,他的父亲因酒醉掉到沟里淹死了。他在痛苦中觉悟:“宁可受尽人世间的所有苦难,也不能落到这个地步!”他看到人生是一场无休止的无情的战斗。他听见了自己的“上帝”在呼喊:“奋斗,奋斗,永不停息。”人活着不是为了幸福,而是为了完成“上帝”交给自己的任务。“必须完成你的使命——做一个人。”江声浩荡,钟声复起……在江声与钟声中,音乐家克利斯朵夫成长,反抗,进取,冲破狭窄天地,迈向更高的境界,其昂扬的奋斗精神与人格力量感人至深,催人奋发。

这部作品涉及的艺术观对我启发也很大,印象极深,至今难忘。约翰是一个音乐天才,他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艺术观教育,一方是他的祖父,一方是他的舅舅。约翰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宫廷音乐师,他的祖父米希尔在约翰小时候,常以做名人和出名来引诱和教育他,并不惜将自己的作品混入约翰的作品冒充约翰之名而演出,为的是让约翰出名。但约翰从舅舅那里,却接受了另一种教育。他舅舅名叫高脱弗烈特,是个地位卑微的流动商贩,常出没于大自然和乡间。祖父和父亲都瞧不起他。但舅舅是个独立自由的人,他懂得很多古老的谣曲,并能在大自然中体验出音乐的美,歌唱得十分动人。他告诉小约翰说,唱歌是心的声音,“一个人需要唱、应当唱的时候才唱,不应为了娱乐而唱。”“音乐需要的是谦虚和真诚。否则,还叫什么音乐呢?上帝赐给我们美丽的歌曲是要我们说真话的。”他要外甥不要去编什么新的歌,不要去做大人物。他说:“何用你唱歌呢……难道它们(指大自然)不比你所能作的一切唱得更好吗?”约翰把自己作的曲子唱给舅舅听,舅舅说:“这多难听!”并指出约翰是“为写作而写作的,你为要做一个大人物,为要叫人佩服才写的”,这样的东西是不能打动人的。他还说:“你在屋内所写的一切全不是音乐,屋内的音乐等于屋内的太阳。音乐是外面的。”舅舅和祖父、父亲的艺术观根本不同:舅舅是为生活而艺术,祖父、父亲是为功利而艺术。舅舅的音乐谈话来自他的生命体验和广阔的民间,这对约翰的音乐理解和音乐创作有极大的影响。

我后来也常常以这两种艺术观来检视当下的文坛,发现虽然岁月流逝,时代在变,但某些现象并没有变,太阳底下真的没有新鲜的东西。约翰·克利斯朵夫年轻时很向往法国,认为法国是个艺术的国家,但等他到法国后才发现,这里的艺术繁荣是虚假的,艺术界犹如街头的市集,那些标榜“为艺术而艺术”的,其实都是为金钱而艺术。老黑格尔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就曾预言,艺术会消亡,艺术需要感性——饱满的艺术形象和丰盈的情感,而近代市民社会“反思”能力占据统治地位,理性压倒感性,思想代替形象,艺术随之终结。如今社会的文艺,除了黑格尔老人所说的这种情形之外,还有一种情形,那就是无孔不入、无所不及的“娱乐化”风潮。《娱乐至死》,这是美国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的一部书名,也是对当今时代差不多一切文化现象包括文艺现象的准确描述。波兹曼在《娱乐至死》里指出,这是一个娱乐业时代,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商业乃至教育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人们由于享乐失去了自由!”尼尔·波兹曼警告说。在我看来,娱乐化在文学艺术领域的表现尤为显著。娱乐代替了创作,甚至也代替了思考。娱乐是互动式的,“互动”是当今时代的一个时髦理念,所谓“互动”,总是一方为主动,一方为被动,主动的一方以娱乐的方式向被动的一方献媚——媚俗,被动的一方在娱乐中高兴地接受娱乐,娱乐至死。每当看到文学的娱乐化现象,我就常常想起高脱弗烈特——那个流浪的小商贩对小约翰所说的话:唱歌是心的声音,“一个人需要唱、应当唱的时候才唱,不应为了娱乐而唱。”觉得那真是一个空谷足音,让人警醒。“唱歌是心的声音”,这个说法与《毛诗序》中一段话的意思相近,那是一段著名的话:“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嗟乎!今之文艺,有几多与“心”相关呢?                                                              

《约翰·克利斯朵夫》写了约翰的几次爱情,当时也让我着迷,而且,有的爱情结局也让人深思。有一位贵妇人聘请约翰为自己十五岁的女儿弥娜上钢琴课不久,约翰爱上了这位小姑娘,并以“将来要做一个大艺术家”向她许愿。但弥娜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她直白地告诉约翰说,以他的出身、门第和财产都没有资格娶她的女儿。弥娜听从了母亲的意旨,对约翰开始疏远起来。这使约翰既痛苦又怒。类似“将来要做一个大艺术家”的许愿,也许是许多人年轻时爱开的一个空头支票,自以为豪情万丈,其实一文不值。约翰后来又爱上了一个开小杂货铺的年轻寡妇萨皮纳。萨皮纳是个慵懒的、苍白的、病弱的女人。她对自己的小店铺懒得经营,常常把顾客打发走了,约翰却认为她是个自由的人,不受任何约束。萨皮纳也爱约翰。他们一同到乡下萨皮纳的哥哥家过了一晚,那一晚,萨皮纳在屋子里边,约翰在外边,门并没有关,只是虚掩着,萨皮纳等着约翰推门进来,约翰等着萨皮纳开门让他进来,两人就这样等待着,也犹豫着,生动地写出了最初陷入爱河时那种微妙的感情和简单而又复杂的心态。后来萨皮纳患流感死了。约翰感到这个世界构造得很不好:“爱人的不被爱,被爱的不爱人,爱而被爱的又迟早有分离的一天。”这种感慨,想来不仅是约翰一人的感慨。

约翰晚年,仍继续从事创作,但作品的性质已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约翰早年的作品是雷雨,晚年的作品便变得恬静了,它像“夏日的白云,积雪的山峰”。这就是成长。

傅雷的译文是那样的生动传神,如诗如画,炉火纯青,很容易地就把人带入到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中去。读这部书是三十一年前,三十一年过去了,我似乎还能找回当年阅读时的某些心绪,并且激动不已。

1979年那个寒冷的冬天,二十一岁的我,虽然一时还找不到人生的出路何在,但我已经知道,我的心应该面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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