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上市公司股东间博弈玄机!
在当今股东诉讼、公司会计丑闻不断增加,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充满怀疑的信息时代,成千上万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专家和最高执行官,都试图单方面有效地传递公司的信息。
在这种背景下,收入报告、分析报告以及内幕股票交易,股东股权的变更都给公司股价的涨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数十亿美元的股票价值是在瞬间获得还是化为乌有,完全取决于如何处理公司的股东博弈情况与公众对公司预期之间的关系。
中小投资者只有练就火眼金睛,看清上市公司股东博弈的玄机,才能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中国国内有 1000 多家上市公司,因而也有数千个大股东。根据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以及他们对中小股东的态度,可以分为四种:
曾创造百元股价的亿安科技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亿安科技事实上的大股东通过自己的四个庄家,自1998年底进入亿安科技前身“深锦兴”以来,逐步持有亿安科技股票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然后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同时制造“生物工程”、“网络工程”、“纳米技术”等一系列概念,在此假象的引诱下,越来越多的股民逐步跟进。亿安科技1999年底的股东总数只有2000多人,到2001年初达到万余人。股价则于2000年2月达到100多元,最高价达到126.31元。到2000年2月5日,亿安科技庄家们所持有的3000多万股股票大部分都已在高位套现,股票余额只剩77万股,实现盈利4.49亿元。
第二种类型:关联转移型
大股东通过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以坑害上市公司为目的的关联交易;另一种是对上市公司无害,甚至有益的关联交易。前一种关联交易,这里称为关联转移。如果大股东主持这种关联交易,并通过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利益转移到大股东及其相关者那里,则这样的大股东可称为关联转移型的大股东。猴王集团算得上这类大股东的典型。猴王股份作为上市公司,活活被大股东猴王集团掏空。
第三种类型:假账欺骗型
第四种类型:财富创造型
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是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制度性问题。
首先,在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在信息占有上就不平等。如果说小股东因持股较少,或因获取信息的费用较高而采取偷懒和搭便车的办法,则大股东因持有股份较多,不得不随时掌握上市公司的各种内幕,大股东的特殊地位,也使他比较容易获取信息。
其次,大股东一般都能参与和控制董事会,选派和控制经营者,具有中小股东所不具有的特殊地位和权力。事实上,许多公司大股东和经营者是合二为一的。大股东是真正的经营者,经营者是按大股东眼色行事的高级打工仔。
那么,
在实际操作中
,
谁
来
做中小股东的代理人
?
第一个特点:
他们已经是亿万富翁(能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个人资产一般不会是小数)
。
第二个特点:
他们自己在企业有股份,而且是大股东,企业搞好了,利润大头是他自己的,当然,中小股东也跟着沾光;企业搞亏了,甚至搞垮了,他们自己亏的更多。与只有人力资本没有非人力资本的一般经营者相比,他们是股东,是以自有资本为抵押的经营者;与一般股东相比,他们是有决策能力的股东,是股东中的决策人。由他们做广大中小股东的代理人,为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关,其代理成本最低,是最廉价同时也是最值得依赖的代理人。
第三个特点: 他们一般都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他们不但有很强的经营能力,更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企业的成长过程,也是这个人(当然也有他身后的一批人)能力不断成长和人格不断完善的过程。由这样的人来把持上市公司,当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对于广大中小股民来说,比那些所谓的职业经理人把持上市公司要放心得多。
因此面对国情,如果真的对广大股民负责的话,就应该为更多的民营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入主证券市场鼓与呼。中国中小股民最大的威胁不是家族股一股独大,不是民营企业家控制上市公司,而是国有股一股独大,是一批既无经营能力,又无社会责任感的人把持着上市公司,掌控着广大中小股民的命运。今后如果继续由这样的人把持中国的上市公司,如果再将更多的上市公司交给这样的人把持,中国的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将没有希望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