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重温之干柴烈火(2008-07-30 00:23:53)
《干柴烈火》是高一的时候在教室里和大家一起观摩的,也许是因为怀念那段岁月的关系,觉得那个时期的香港喜剧电影都很出彩,不过《干柴烈火》是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一部,说是我心目中最为经典的爱情片之一也不为过。
当年因为喜欢剧中杨千嬅所饰演的Alice,曾经立下心愿想要染一头酒红色的头发,去了理发店才知道,我寥寥可数的零用钱根本就不够染头发这样的庞大工程,因为不甘心,还是花了五毛钱修了眉毛。上了大学以后再去理发店想要染头发,理发师说我脸大头发少,非烫不可,就这样阴错阳差地烫了,结果头发严重受损,一头青丝已经被自己搞得五痨七伤,怎么好意思再雪上加霜?所以高中一年级的夙愿,到了大学毕业都没能实现,也许就这样成了永远的遗憾。唉,人生啊人生。
大家都说古天乐是骨骼精奇相貌堂堂的世间奇男子,白的时候清秀,黑的时候有型,把他奉为女人心目中香甜诱人的黑巧克力。我觉得他某些时候真的英俊,可惜白的时候太奶油,黑的时候又过于黝黑,好像刚刚被雷劈过,正好应验了“物极必反”这四个字,所以对此人比较无感。最重要的是,古天乐在剧中的角色实在是令人无语,不但身体孱弱,娇花弱柳,而且性格优柔,不识去留,伤害杨千嬅在先,辜负陈慧珊在后,幸好到了临近尾声的危急关头,被上司的当头棒喝瞬间唤醒,直指本心,回心转意,追回了失魂落魄心碎离去的杨千嬅。在最后一幕,古天乐冲进杨千嬅家的医馆,被杨千嬅的爸爸痛扭到双臂脱臼(恶搞杨过?),当时班上的女生全都抽在脸上痛在心里,只有我暗觉过瘾。任何一段感情都不可以只有一方全情付出的,杨千嬅爱他爱得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比起杨千嬅从心动到心碎的艰苦历程,这一顿扭打实在太轻,就算之后拖着受伤的双臂一路狂追到海边也不够,用气球吊起双手竭尽全力亲手为杨千嬅戴上项链也不够,不过没办法,谁叫嬅女这么喜欢他,问世间情为何物。
非常喜欢甚至可以说是迷恋杨千嬅所饰演的Alice,顶着一头酒红色的头发,踏着球鞋,扛着无比庞大什么都往里塞的大挎包,一张口就是:“我家四代开医馆的,谁不认识我老爸徐英彪啊?”撞破玻璃门之后撞见古天乐的回眸身影,一颗芳心小鹿乱撞,喷了对方一身的鼻血:“中医的角度,排出淤血身体好……”,就这样一见钟情。古天乐说她不戴眼镜很靓,所以明明不适合戴隐形眼镜,也宁愿双眼刺痛流泪不止也不肯放弃(人鱼公主?),睁开泪花朦胧的双眼,眼睛镜店里广告牌上的代言人都变成了古天乐那张微笑的脸,她从此彻底沦陷。为了古天乐在大街上狂奔,为了他的约会出书出力,选家具,刷油漆,做牛做马,他梦中情人来访,她只好不要命地躲进电冰箱,爱他爱得有血有泪,他却佳人有约,一张笑脸把她送出门外:“谢谢,OK?”房门紧闭,她心里也一片漆黑,默默垂首走下楼梯,一脚踢爆了走廊里唯一一盏明灯,那一夜特别暗。
到头来,反应迟钝的古天乐竟然想要撮合她和别人,她的一腔血泪终于在那一刻爆发,借酒消愁,哑然失笑:“我要跟你干一杯,先干为敬!这杯是为我们在山上那件事,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带你去买项链的事,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帮你搬书,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帮你搬屋,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教你戴项链,先干为敬!这杯为了……”
原来在感情里面,根本就没有“先干为敬”这回事,如果对方没有感觉,一个人就算痛哭狂饮到酒入愁肠肠穿肚烂,也通通是枉然。因为醉得太早,还来不及邀他共饮,自己已经昏睡不醒。之前的心如鹿撞,电光石火,原来不过是月落星稀一人独饮,心中如何的璀璨绚烂,也不过是把酒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沉醉之下,分外凄清。
悲情到了这里,算是喜剧电影的极限了吧。于是接下来就出现了我认为非常经典的对白。古天乐对上司说,和杨千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可是就好像朋友,没有心跳的感觉。上司对他说:“你每天的心跳不能超过一百二十,会爆血管的……”
当古天乐回到家里,看到杨千嬅为他布置的一草一木,都充满了爱的蛛丝马迹,沙发背后遮挡了杨千嬅油漆的笔迹:“Alice到此一油。”整间屋子都是杨千嬅一点一滴搬运挑选油漆打理而来的,整间屋子都是她的气息,原来她真的到过他的心里。那一刻他才明白,心跳的感觉来得快也去得快,总有平伏的一天,而有些事,也许终生都无法忘怀,比如一个普通的小女子,毫无怨言,挥汗如雨,给他借的书,为他做的书架,为他用油漆写下的字迹……(导演是唯物主义者?)
虽然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但我还是说不清这究竟是喜剧还是悲剧。因为我也曾经为了喜欢的人无悔付出,虽然毫无结果,但是想到自己曾经这样五体投地竭心尽力,即使一厢情愿,默默无言,依然觉得很圆满。到底哪种圆满才叫圆满,哪种良缘才叫良缘,我至今也不明白。但我开始相信,爱一个人,绝对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的干柴烈火,才叫真正的干柴烈火。
怎么说都好,现在的我,已经不愿意再一声不吭苦大仇深地去依赖和眷恋一个人,如果有时间思念,宁愿多爱自己一点。
机缘未到的时候,没有烈火,宁做干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