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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大学生舍己救人也是自己的精神遗产,它也属于私有(2009-11-03 15:38:45)
标签:杂谈

     三位大学生舍身救人的事迹感动着好多好多人,有关部门也在宣传,这是一个值得敬仰和尊重的事情,但有关官员和媒介,一定要注意一些:不要越界,不要把手伸到三位孩子你们的口袋里去拿东西。舍己救人是人类的一种美德,不是仅靠激励机制能带来的,如果三鹿奶粉的事件没有内疚和反思的我们,应该也没资格去分享这种美好的东西。

    《物权法》禁止随意占有别人的私有财产,是不是也应该有“精神私产”?

    总是觉得有些问题需要还原,战争年代形成的“外调”规则们,是不是要反省一下?惯性使我们不觉,不觉使我们麻木,麻木是我们失去人与外界的疆界,从而忘记了我们是谁?!

    海德格尔的“得心应手”是自觉,也会麻木!人要警惕!要时刻与“自己之外对话”,以保持“自知”的状态。

    舍己救人是我们社会的共同骄傲和光明,也是每一个人自己的个人珍宝,我们借着看看就可以了,不要揣到我们自己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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