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体现“三个尊重”、实现“三个认同”(2007-03-24 12:51:55)
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已于1月21日获得国务院批准。思茅市将在4月8日正式更名“普洱市”。更名主要基于如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尊重历史,实现渊源认同。早在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就在今思茅境内设置了普洱府,实现了“改土归流”,进一步凝聚了边疆普洱各族人民与祖国大家庭的关系,进一步巩固了祖国的边防。解放之后,几经历史的变迁,普洱相继更名为普洱专区、宁洱专区、思普地区、思茅专区、思茅地区等。2003年10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思茅地区,设立思茅市。今思茅市改为普洱市,秉承了历史渊源。
二是尊重少数民族意愿,实现民族认同。1950年普洱专区43名各族代表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被祖国欣欣向荣的蓬勃景象所鼓舞。同年12月,在当时的专区所在地普洱城召开了“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会议”,26种民族的首领、头人、代表及专区党政军领导人欢聚一堂,共商民族团结大事。1951年元旦,在普洱红场召开了千人大会,与会各族头人和党政军代表通过了民族团结誓词:我们26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会后,大家共同签名,刻立了被称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的民族团结誓词碑。由于这些特定历史原因,思茅人民对“普洱”这一地名怀有特殊的历史和民族感情。这次思茅市改普洱市,反映了各族人民的意愿,将极大地促进边疆的稳定、边防的巩固和民族的团结,促进边疆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和进步。
三是尊重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意愿,实现社会认同。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一直是思茅广大人民群众的夙愿,市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案和建议案,社会反响强烈。此次更名在上报国务院申批之前,省政府广泛地征求了相关州市、相关部门人员的意见,并举行了专家论证会,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更名获得批准,将进一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极大地调动全市各族人民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的激情和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