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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铭应当立即异地羁押之法律意见

(2010-10-28 03:35:32)
标签:

李启铭

央视

陈晓凤

提讯

李刚

杂谈

致:保定市公安局、望都县公安局

 

     受陈晓凤父亲陈广乾的委托,经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凯律师为陈晓凤一案提供法律服务。

     本律师近日惊讶的发现:10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李刚及其儿子李启铭表达道歉的新闻报道。据该报道称:李启铭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在该片中我注意到:央视公开播放了李启铭在看守所公开道歉的视频。

     依据以上基本事实,我认为央视的采访本无可非议,央视寻求新闻属于其职业使然。然而,让我感到困惑的是谁批准央视进入看守所的?其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只有公(安全)、检、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才有可能进入看守所,其他人根本不可能进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提讯人犯时才可能进入,而且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否则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至于律师进入手续更加复杂。在众目睽睽之下,央视居然可以走入看守所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基于该基本事实和法律分析:我认为保定看守所及对其有管理职能的保定公安局涉嫌严重渎职或滥用职权。根据央视报道称:该采访是李刚主动联系央视进行的。那么,央视进入看守所的行为是否也是李刚联系的?我们无法得知。

     鉴于此,我特提出以下要求:

     1、立刻对于看守所的渎职或滥用职权行为立案调查。

     2、对于李启铭立即异地关押,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

               电话:139119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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