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剧“贫富差距”利于解决百姓住房饥荒(2008-02-24 09:59:41)
近几年网络上出现百年不遇的怪现象,只要判断房价持续看涨的,必将被网民冠以“奸商”、“开发商的走狗”等一系列骂名,代表人物有任志强、李战军、朱大鸣;认为房市会雪崩得一塌糊涂、会出现“拐点”的,网名必将以“衣食父母”般拥戴,代表人物有王石、牛刀;而真正道出中国房地产症结所在的经济学家郎咸平,网名反倒不太买他的帐,因为他的观点太宏观、太书卷、太深奥,很多人也许根本就看不懂。
由此可以证明的观点是:住房问题已经成了最为迫切的民生问题,房地产的发展已经到了让老百姓愤怒得失去理智的地步,已经到了“不是朋友就是敌人”的对立阶段。这种社会形态的继续升华,对中国房地产的发展是不利的,对整个社会的和谐也是有害无益的。
我国运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也证明了仅靠市场的供需发展规律是不能解决庞大中国的住房问题的,政府必须在民生住房与房地产行业发展上做一个明快的决策,从现行的各种政策及调控方案来看,这个决策明显是不理性的。
自2003年以来,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所做出的宏观调控组合拳比比皆是,从土地供给,开发时间、项目、资金及销售、房贷利率、首付比例、购房人群等供需方面做了很一系列的调控,其结果呢?调控一次房价暴涨一次,依然解决不了民生住房问题。
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城市房地产发展的历程及趋势不同,收入及需求的比例也不一样。具体到每一个城市,所处的位置不同,高档房、低档房的解决方案也不一样,一刀切的做法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起到推波助澜的负作用。
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不能依赖于开发商,应该由政府负责解决,这也是纳税人应该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套用地产大佬任志强的说法:“开发商只为富人盖房,政府才该为穷人盖房”,开发商作为商业机构,利润才是其追求的最为本质的东西,这对一个行业的发展来说才是健康的。
加剧“贫富差距”,有利于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问题,“贫富差距”不是搞阶级分化,只是把一个城市的住房,按照一定的价格分界线,划分为“高档房”和“低挡房”,“高档房”无论是开发及交易,都必须缴纳高额的赋税,政府以高档房流通的税收,为低收入群体盖“低档房” ,从而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以上海为例,假如政府规定:不论是公寓、别墅还是办公房,不论是开发商的一手楼盘还是小业主的二手房,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出售,单价超过15000元/平方的房屋,均属于“高档房”,交易时除了缴纳正常的税费外,还必须缴纳房屋总价20%的税费,用来补贴政府建造“低档房”。开发商在拿地定价时,便会考虑该地块建造的房屋的定位及售价,政府将不会对此类商品房做政策上的干预,让商品房在市场规律的轨道上自由发展。
而对于政府贴息建造的“低档房”,对购买者的收入要有一定的限制,并且享受到“低档房”福利的买主,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有奢侈的消费行为,且“低档房”不得上市买卖,也不允许出租。当“低档房”的屋主因收入提高需要换购“高档房”时,必须以原价卖给政府,该房屋政府可以继续以原价卖给其他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
“高档房”买卖交易的税费有多少?能否支撑起政府建造“低档房”?我们来算一笔账看看,以一套1000万的“高档房”为例,目前买卖交易所纳的税收为总房价的15%,加上20%的税,买卖一套“高档房”所缴纳的税收为总房价的35%,即为人民币350万,而目前上海的住宅单价在15000以上的,中环以内的商品房基本都达到上述标准,如此多的税收还不够在中外环建造足够多的“低档房”?
如此一来,低收入家庭住房有了保障,“高档房”依然按照市场规律正常运行,社会也因此而变得和谐,不会再在高房价的恐慌下坐立不安,房价的高低与普通的老百姓不再有任何关系。唯一与现状不同的,就是对开发商的要求提高了,高端及外籍炒房族的门槛也提高了,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在房产行业赚到钱,市场需要专业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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