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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委会的一些事(2009-10-29 12:34:01)
标签:锦荷 业主 杂谈 分类:锦荷义工

 在业委会的一些事

    许多在锦荷买房子的人,最初可能都有过这样的想法:锦荷佳苑还有一个幼儿园,真不错。的确,虽然面积不大,但这座有点欧式风格的建筑在锦荷五十多幢楼房里却显得特别抢眼,也因此使小区增添了一份温馨。

  但人们没用想到的是,这座以“锦荷”命名的幼儿园,在2006年的时候被卖给了一个北京人(是北京人,还是在北京做生意的常熟人始终没用搞清楚)。其被卖的时间,大概与会所被卖的时间差不多。

  2007年,幼儿园被租赁给常熟某人,准备于当年9月启用招生。

   要招生,自然得装修。不料,在装修时,遇到了幼儿园北面8幢业主的抵制。原来,院方为了增加幼儿园的活动空间,准备将楼房升高,改建成平台。因为有碍8幢业主的利益,相关业主不同意,他们以院方违反有关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结构的规定为理由要求停止改建。

    因为杯葛没有结果,便诉求到物业和业委会。业委会因此多次出面交涉。7月的一天上午,我被当时任业委会主任的王建峰叫到会所办公室,与幼儿园的老板商量装修的事。起初,彼此都比较客气,但因为话不投机而有了矛盾,最后不欢而散。那位老板临别撂下的一句话是业委会同意要建不同意也要建,甚至还说以后不收锦荷的学生。

    出于义愤,业委会和物业决定斗争到底。当天下午,在物业办公室,业委会讨论并草拟了给有关部门的

举报信,希望在体制内解决这个矛盾;同时,积极联系电视台,希望通过媒体以求解决。

    但就在大家摩拳擦掌准备一搏到底时,当天(还是隔日?)晚上,王建峰突然打我电话,说放弃斗争。原来,据说他收到了一个电话,说他们(院方)知道他、老刘、还有我的住处。王从电话里读到了恐吓,觉得没用必要为了这可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而伤害了自己。后来,又进一步了解到这个老板有很深的官方背景,在某某地方任职。

    于是,我又打电话电视台的克罗斯,告诉他不用再来。在向克罗斯解释的时候,我不得不告诉他那个电话可能蕴含的意思。克罗斯说,他拍的人都不怕我们有什么好怕的,我无言以对。

    就这样,幼儿园的事不了了之,之后的事正应了那个老板的话:同意要建不同意也要建。

    后来,据说,电视台还是来拍的,但在新闻里播出的时候,好像说那样的改造是合法的。

    同年9月,幼儿园正式对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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