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范蠡一念之差儿子被杀得到的启示
司马迁在《史记》中讲了这样一件事:范蠡一家离开越国,先在齐国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到了陶地。他认为陶地道路通畅,做生意可以发财致富,于是自称陶朱公,与自己的儿子一起做了商人,没过多久就积累了丰厚的家资。
在陶地,陶朱公生了小儿子。小儿子长大后,陶朱公的二儿子因为杀人被楚国拘捕了。自古以来,凡是家有千金的犯人不会在闹市中被处死,因此,朱公决定派小儿子去探望二儿子,并让他带一千镒黄金。就在小儿子即将出发时,大儿子说:“我是长子,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我去,却派小弟去,说明我是不肖之子。”说完就要自杀。其母见状就对陶朱公说:“现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是眼看老大说自己就自杀,该如何是好?”不得已,陶朱公只好派大儿子去,并写了一封信要他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同时交代说:“你到楚国后,把金子送到庄生家,一切听从庄生的吩咐,千万不要与他发生争执。”
老大到了楚国,依照父亲的嘱咐如数向庄生献了黄金。庄生说:“你现在赶快离开,千万不要留在这里,即使在你弟弟释放后,也不要问原因。”老大口中答应,但并没有真的离开,而是偷偷留在了楚国,并用自己另外私带的黄金贿赂楚国主事的达官贵人。
庄生由于廉洁正直而闻名于楚国,从楚王至下,对他都很尊重。黄金送来后,他对妻子说:“这是陶朱公的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
庄生找了一个机会入宫见楚王,以天象有变将对楚国有危害为由劝楚王实行德政,楚王于是准备实行大赦。接受了贿赂的楚国达官贵人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老大。老大寻思,既然实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释放了,那一千镒黄金不就等于白白给庄生了吗?于是他又返回见庄生。庄生一见他惊奇地问:“你没有离开吗?”老大说:“没有,当初我为弟弟的事情而来,现在楚国要实行大赦了,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释放,所以特来向您告辞。”庄生听出来了话里的意思就说:“你自己到房间里取黄金吧。”老大暗自庆幸黄金失而复得。
庄生因为遭到老大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宫会见楚王,说:“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议论陶地富翁朱公的儿子杀人后被关在楚国,他家派人用金钱贿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并不是君王体恤楚国人才大赦的。”楚王听罢大怒,于是他命令先杀掉陶朱公的二儿子,之后才下达大赦的诏令。
老大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了。母亲和乡亲们都十分悲痛,只有陶朱公平静地说:“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他从小就与我生活在一起,经受过各种苦难,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得不易,弃之也毫不吝惜。老大不能弃财,所以最终害了自己的弟弟,这合乎事理,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大能把老二的尸体运回来。”
无疑,上述的故事表现了范蠡事后的反思,同时也给我们种种的启示:
第一,用人要知人善任,不同的背景下成长的人有不同的心理特点,一种场合下的优点换在另一种场合下就变成了弱点,如本故事中的老大看家守财可能是好手,但派他去散财投资就是他的弱项;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对人的成长影响重大,我们对重要岗位的人员的使用时,其成长环境背景的考察也要列人重点;
第二,用人要用人不疑,不能因为别人的异议就轻易更改,如本故事中老大的用死来要挟就换人,大错特错;
第三,重大的事项不能存侥幸心理,而要关注每一个细节,每一步都要仔细论证反复推演,做到万无一失。尤其是生死存亡的大事,更要如此。如本故事中,如果陶朱公倘若真的想救出儿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关系向老大讲明,但他只是草草交代了几句,结果酿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第四,重大的事项的执行要做到时时信息反馈,发现问题错误要及时纠正调整;
第五,主事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对重大的事项要全力以赴,尤其对待生死存亡的关头,更要信心百倍;
一个故事只要去挖掘就会有很多的思想出来启发世人,各位思想者沙龙的朋友您的建议如何?敬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