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钓鱼执法的被钓者孙中界
文/李志银
在中国的司法史上,“开棺验尸”,是比较常见的。“开棺验尸有两大心理障碍,一是入土为安的死人不得安宁,二是中国人见不得死尸,新鲜死尸面目恐怖,腐烂死体恶臭难闻。但无论如何,棺必须开,尸必须验,不开棺不验尸,不能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
由“开棺验尸”到现而今的“开胸验肺”,拿活人开刀。幸好有医院为之,――感谢这个医院给活人打上麻药,术后缝合保其不死,否则,那个河南小伙子张海超岂不只有日本人学习“切腹”之术,拿一条人命去换取一纸证据!黑龙江女子代力“以身试药”,就是要给司法机关弄得一个证据的。其恐怖血腥程度至于此者,“苍天”不开眼也!”
不开眼有不开眼的好处,如果开眼开错了地方,也一样恐怖和血腥。近日,上海有个小伙子孙中界“断指鸣冤”,缘于“苍天”设“局”钓民上钩。执法机关的“局”设得实在是太费苦心了:利用善良人的怜悯之心,下“钓饵”--由社会流氓无赖充任--求人“帮忙”,或称其搭车住院,或称其其它紧急事由搭车,然后将一张10块钱的小票塞到司机手里,接着拔钥匙逼停,尾随其后的执法人员随即扣车、罚款,以惩治“非法营运”。――老实巴交的善良人因此吃了哑巴亏!有没有逼死人命的尚未见诸报端,但傻里呱唧的河南小伙子以为“断指”可以鸣冤,“咔嚓”一刀一根手指头就血淋淋地掉下来了。
政府执法机关中有人出谋划策设计圈套,有人充当钓饵四处游荡物色猎物逼人就范,有人驾车尾随及时赶到收款处罚,附带扣车收取保管费,形成“一条龙”的违法犯罪组织,且有争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上级保护,不到舆论哗然不收网,这岂是一个“纠正”就可了事的“违法行政”问题?
政府部门罚款弄钱且有指标,早已是个公开的秘密。罚款罚疯了就什么法子都有了。十一回家时听老家的司机说某处高速公路限速25公里,用电子眼拍摄过往车辆,挨着个儿罚款,日进斗金。想想,制造了如此大量的“黑车营运”,又制造了有如此大量的“违章超速”,我们的人民政府为什么没有为之震惊呢?非不知也,有意而为之也!
“开胸验肺”、“以身试药”是可怕的,但“申冤”者还可寄希望于偶尔一次惊醒打瞌睡睡觉觉的“老天爷”;而“断指鸣冤”者,不断指不足于惊醒“苍天”,断指后方知这个“苍天”原来吃得饱,睡得好精神得很,正在双目如炬寻找下一个冤死的断指者!如此“苍天”,岂能指望为之申冤!
”执法为民“与“执法于民”仅一字之差,使民安心与使民不安心,也在这一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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