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lanet of Scottish Collie(2008-07-14 13:36:37)
喜欢狗狗的是她,能发出以假乱真的狗叫,像狗狗一样伸长舌头呼哧呼哧喘气,看到狗狗的消息她会两眼闪光,惹毛她时她会露出狗狗一样犀利的眼神,磨磨牙,似乎准备随时在对方手臂上敲个印章。
喜欢音乐的是她,可以不顾一切地在半路停下脚步只为听到路边店中的乐曲,可以带着小本本随时记录下歌词回去开动全身搜索装置淘来一堆我只停懂个别单词的外文歌,可以在嘈杂的街上给我打电话说“我想到一首歌不知道名字哼给你听”,可以用几近学术的态度分析出一首歌的声部、乐器,让听歌只听旋律的我自惭形秽。
喜欢钻研的是她,会在我们谈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冷不丁问起语句中带过的一个小词语的意思,会在不确定用哪个成语表达心情的时候从下层抽屉掏出厚厚的汉语词典,会一丝不苟地学习杭州话并且毫无理由地相信杭州话说得很蹩脚的我的发音是正确的,会纠结于一个小小的问题运用各种途径找到答案尽管不解决这个问题一点关系都没有。
对她产生第一印象的日期是和JJ第一次对话的日期,这日子真是具有历史意义,可惜我没有记下来。记得那天我跟JJ说好大扫除的事就跑到前排找橙子商量黑板报的事。当时还是橙子同桌的她背对我跟后桌的同学聊得很愉快,我和橙子对话的时候她似乎说得累了,背对着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手臂摊在桌上活象个八爪鱼,并且随着她的后仰往前挪动。眼看手臂就要碰到我了,我敏捷地往后跳了一步,微微皱了皱眉。那天,我们之间没有对话。这以后的很多天,我们都没有对话。一直以为我们之间不会有太多的交集,她有她的狗狗世界,我受妈妈的洁癖影响比较喜欢人这类动物。只是我一直没有想过,把我们牵在一起的方式,并不只有“最喜爱的生物”这一种。
《伤离别》第玖季,记录那个骑着狗狗从狗狗星上下来的仙人。(她自己比较喜欢这种出场方式。
)
06年的冬日,没有下雪,没有冷到牙齿打颤,至少我可以安稳地坐在教室外,暂时忽略教室内搞卫生的热火朝天。我承认,我是个不负责的卫生组长。跳上教室外的桌子,它早上被用来放作业,一到周一就会超负荷。现在我坐在上面,向着远处眺望。忘了记下时间,大概是5点多吧,天竟然还没有黑,所以我才有幸看到似乎近在咫尺的落日。放学后,教室外,坐在桌子上,晃着腿,啃着苹果,连续两天,享受上天的眷顾。第一天身边是没有人的,只有提着畚斗的别班同学经过面前问一句“在干吗”,回答“看日落”他们会说“好有情调”,然后嬉笑着走了。陆续有教室里搞好卫生的人出来问我可以走了吗,我笑笑说可以,说了再见后继续啃我的苹果,远眺令我瞠目结舌的景致,直到它完全消失在群岚后。第二天,她来了,没说什么,跳上桌子坐在我身边。“好漂亮啊!”我对她说,没有扭头。可以感觉到她点了点头,什么也没回答。空气忽然变得宁静起来。一直以为,这样美丽的风景我注定找不到人来分享,却在此刻与她不期而遇。说实话,如果让我预见这场视觉盛宴,那么出席嘉宾的名单里应该不会有当时还不太熟识的她。可是现在她坐在我旁边,我竟没有觉得任何不妥,似乎期待这个结果很久了。可以感觉到,远处的山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动着柔美的线条,而我和她的内心,此时正以同样的频率波动出一样的无声的惊叹。整个世界,只剩,我,她,和太阳,很满足。
07年的春末夏初,一年一度的体艺节,主持完两场校园歌手比赛,我无意再去看老师们评价颇高的讲座,躲回教室,帮着发发卷子,顺便发发呆。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坐到我右前方距离遥远的位子上,掏出手机,塞上耳机,一边听着一边写作业。那个时候,似乎我们在QQ上有了联系,我推荐给她“深度诱惑”的几首歌,成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常哼的调调,同时也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至少,我们都偏爱非主流音乐,都很喜欢“歌特金属”这个完美的合成词。好象是为了解决一个数学问题,我叫了正跟着音乐摇头晃脑的她到我身边,懒懒地把她做出的答案抄到我的卷子上,同时坏坏地朝她笑笑。她摘下耳机,把手机音量放大,我听到一个遥远模糊的女声传来,柔柔的,却很有力。眼前好像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走廊,漆黑一片,尽头的门打开,传来绿色的光。这时我却不切时机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就是这个哈欠让她笑出了眼泪。她说:“大妈你知道吗?她刚好唱到lullaby这个词啊,而它的意思就是‘催眠曲’!”“大妈”是她给我的昵称,原因是冬天我穿雪白大衣戴粉红袖套的造型据说很像她家门口做蛋饼的大妈。这个哈欠只是我疲倦的表示,却让眼前的她如此开心,让我也禁不住咧开嘴跟她一起笑。那个夏天,我反复听着这首叫 《Room
of angel》的歌,在关了灯的房间里,轻轻吟唱:“Here’s a lullaby to close you eyes,
Goodbye. It is always you
behind……”这首歌似乎成了我与她的通关密语,不止一次地捂着耳朵点着歌词唱,纠正着彼此的音调,我也渐渐接受她遇到不会唱的单词拿出字典来唱的认真样,甚至能容忍和她一起讨论歌名究竟该翻成“天使的房间”还是“一房间的天使”,摆出一堆语法论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在此之前,我从不关心歌名。我承认,我不小心就被她同话了,就像小亮承认我俩唱这首歌的合音比原唱还要棒一样。命中注定。(我的神学论。)
08年6月21日晚8点,一行面红耳赤的人从千岛湖的小酒楼里走出,浩浩荡荡地准备去广场看喷泉。其实我的醉意并不是很浓,不过是脸红得比谁都快罢了。瑞青“诱拐”了她走在前面,我是由小菲扶着的。不知是什么时候,突然看到她匆匆从前面跑过来,说了一句“我管好大妈”,便让小菲放心地换了班,而彼时走在我身边的她,用平时难得一见的认真语调问我“你还好吧”。在确认我其实没事后,她扶着,不,应该是挽着(否则显得我太病态了)我慢慢走在人群的最后。路过一个婚纱店的时候,天生对音乐的敏感力让她和我一起停下了脚步,在陌生的大街下弯腰半蹲着身子侧耳倾听。尽管这个动作差点让别人误认为是酒后乱X的表现之一,我至今还是很享受那个瞬间。两个有着同样爱好的人在一个不熟悉的地方无法控制自己地驻足欣赏,忘了还昏昏沉沉的脑袋,忘了还酸痛着的手臂,甚至忘了走在前面的伙伴们,旁若无人地听着,栅栏外溜过的音符的脚步声。我们之间还是没有对话,此时无声胜有声了。世界再次缩小,缩小到只有我们两个,和一张若隐若现的乐谱,一把清冽悠长的嗓音。
08年6月22日早4点,几小时前曾说好一起等日出的人此时已睡了,我也禁不住睡意,重重躺倒在雪白的棉被上。或许是过了睡眠的最佳时间,在床上浅浅地做着梦,或者根本就是清醒着在想事情。眼皮很重,睁不开眼睛,唯一想不通的问题就是怎么后来就没有人过来跟我挤一张床睡,她呢,到哪去了?再醒来摸表看已经是5点半了,我们不用因为没看到日出而惋惜,因为那天下了雨,天只是发白,却没有金光。躺在床上,看玻璃窗上几道雨痕,顺着弧度偏过头,看到坐在床尾的她,靠着墙壁,背对着我。她,一夜没睡?就这样,坐了一夜?看看自己横七竖八的睡姿,不由开始懊恼。就这个样子,叫人家怎么睡?如果真是因为这样而让她没法睡觉,我真是觉得自己自私透了。缓缓坐起来爬到床尾坐在她旁边,歉疚得不知该说什么好。“大妈你醒啦?”“恩。你不睡?”“我睡不着。”这个答案让我轻轻嘘了口气。是自己决定要留下来的,是自己要求她要留下来陪我的,是自己提出来要看日出的,这个时候,承诺在梦中烟消云散,只有她,执著地坐在床尾,独自等日出。她有没怪过我,有没觉得这个大妈不可理喻,我不知道。我能做的,只是把耳机塞到她耳朵里,给她听那首《That
place in your
heart》,那首我奉为世界大同的圣歌。她没有听完就拉着我回房间。在我沉睡的时候,她独自完成了充电和打包的工作。她从包里拿出两根小黄瓜,我们一人一根分了吃掉,她坐在窗沿上,我坐在床沿上,在千岛湖清晨有些氤氲的空气里静默。对不起,大妈又骗你了。大妈跟你说过吧,自己是个受虐狂,可是跟你在一起,每次受伤的都会是你。尽管这次熬夜是你的决定,我仍觉得是自己放弃了你和周公去约会。你唯一一次没有说“大妈你骗我”,唯一一次没有叹气,唯一一次没有用“相当“来声讨我的罪行。你让风带走了一切,却让我一辈子记住,在我一生中的某个凌晨,有你守在床尾,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每一天睁开眼看你和阳光都在。千岛湖的梅雨季没有阳光,却有你,晴天娃娃一般照顾着比你大却比你不会照顾自己的大妈。
风吹过日历,空白一片。在享受美的时间里我们通常会忘记记下日期,当然,应该不包括你。相信你会喜欢更完整的注释,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几点几分几秒,你又一次被大妈误伤,伤到的部位是哪里,学名叫什么,慢慢地记下来,用笔点着下巴傻笑。而对于我,一个粗心到忘记时间的人来说,只好用蒙太奇记录与你共有的片段。
在千岛湖某个岛的缆车上,在周围的一片绿意中,我和她大声呐喊。那句“保佑考上好的大学”有些功利,还是记下我们互叫名字的情形吧。山谷里回荡着我们的声音,以及被叫者从头顶上方传来的“哎!”或是“有毛病哒?”我们哈哈大笑,无所畏惧。
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她安慰有点神经质的我,出了很多很多的主意,并且最终配合我完成了那次其实十分蹩脚的逃亡计划。
在电话的那一头,她不顾我拖长声音的哀求,冷静地说“先提要求我再考虑答不答应”,却在我心如死灰的时候告诉我“那你要怎么报答我啊”。
在某个凌晨,她飞快地翻着小本子上的记录,还原让我们激动得互掐的音乐,打包发给我,其中有一首,就是Ring my bells.
在某个傍晚,她和一帮人动手把我打扮成佟掌柜的模样,拍下“罪证”后直呼“经典”,事后还频频回顾。
这个夏天之前,在她的生活里我参与的只有很小的一部分,听到了好歌会叫她,做不出数学题了会叫她,要借字典了会叫她,其他,没有什么了。她被赋予很多称呼,而我所叫的,不过是她的本名,似乎一点都不亲切。
这个夏天以后,她成了我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每次活动都会叫上她,看到她QQ在线会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跑了一整条街给她买蕾儿起士,其他,还有很多的。她仍然有很多称呼,我叫她的,仍然还是她的本名。在BLOG中写到她,顶多是在名后加个“儿”话音,看起来可爱了些。我想说,正说小菲说的,时间短暂,我还没来得及赋予你一个专署你的昵称,像你叫我大妈一样。但是,你的名字于我来说,已是足够亲切了。
赣儿,以后再在一起玩吧。相信你会用学术的态度记得我们的五人组合,记得你的大妈,或许,我能够被很重要地放在某个属于狗狗在你心里的位置,我会觉得很荣幸的。
给你的祝福还少一条,希望你在抬头看星空的时候,能够找到he planet of Scottish
Collie,然后坐着神舟N号,去开发那片你心仪的土地。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