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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南门外那七年升不起的"太阳"将被强制拍卖 (2007-05-29 09:25:15)
  开工

  2000年4月30日开工建设

  停建

  2002年3月19日因资金问题,停建至今

  流拍

  2005年、2006年曾四次拍卖,未成功

  强拍

  2007年6月6日将再次强制拍卖

  ■困局

  项目投资需5亿多

  注册资本仅3000万

  2004年西安·香港经济合作推介会上,西安普仁物业有限公司曾这样对外介绍太阳宫项目:“大南门外广场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为来访的各国政要和贵宾举行仿古入城式的重要场所,是西安市最著名的大型城市绿化广场之一。本项目选址于此,占尽天时地利,必将以其特有的高贵品质,成为大南门广场的一道新景观,并将为投资者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大南门外东南角的太阳宫项目所在地。空荡荡的太阳宫显得异常寂静和冷清。当记者要进入工地时,一名保安喊住记者。闲聊中,保安告诉记者:“这栋楼建了六七年,停工也停了五六年了,是2001年年底停的工。”记者问:“为啥停了工?”保安答:“可能老板没钱了吧!”

  开发商:我们只相信法律

  走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太阳宫项目是由西安普仁物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当初设想的是上面做办公写字楼、酒店式公寓,下面做娱乐、商业项目。后由于后续资金跟不上,几方融资又未成功,不得不停工。该公司注册资本是3000万元,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但整个项目的投资下来需要5亿多元。

在西安市湘子庙街36号,记者发现,普仁公司的铁栅栏大门紧闭,里面黑糊糊一片。正当记者向里张望时,里面突然出来一位小伙,隔着铁栅栏大门,记者说明来意。他告诉记者,所有领导都不在,具体情况他不了解。

  通过查看西安普仁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更名为西安普仁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资料,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公司的委托全权代理人李务晨。他表示,公司目前不接受采访,如需要可到公司网站上浏览,因为想说的话都在上面。对于受省高院委托,陕西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对太阳宫项目6月6日强制拍卖一事,他只是表示:“我相信法律、公平、公正和正义。”

  在该公司网站上,有2007年3月11日该公司给相关部门的《申诉信》,信中显示,省高院在2005年4月28日、2005年5月16日、2006年5月25日、2006年8月8日曾经四次对该项目进行拍卖,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流拍。

市建委:希望此次拍卖能成功

  关于太阳宫拍卖一事,昨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建委。提起太阳宫,一位姓赵的干部显得很无奈,他说太阳宫已拍卖了几次,都流拍了。对于这座烂尾楼,市上领导非常重视,在这次拍卖前,相关领导多方协调,希望这次能拍卖成功。

  ■要求

  拍卖成功后 确保不产生新烂尾楼

  2004年,经相关权利人申请,有关太阳宫一案进入了执行程序。一年前接手此案执行工作的省高院执行一庭副庭长邓世军介绍,该案的主要申请人有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西安商业银行城东支行、珠海彩珠实业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与太阳宫项目相关的、已纳入执行程序的就有9个案件,“有省高院直接立案的,有提级执行的。”邓世军的手在约1米高的地点比划了一下,“案件材料至少这么高”。

  副市长牵头烂尾楼处置工作

  据了解,此案因为牵扯到拆迁、安置等方面问题,今年3月26日,西安市副市长杨广信主持了一次政府专项会议,研究太阳宫处置问题。会议要求,有关各方要互相配合,尽快处理该问题。

  在这次会议上,西安市建委汇报了太阳宫烂尾楼处置进展情况,省高院对案件处理情况也进行了通报。会议纪要表明,太阳宫项目于2000年4月30日开工建设,分两期进行。2002年3月19日一期工程主体封顶,因资金出现问题,停建至今,属于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解决的烂尾楼工程之一。受贷款银行方起诉,该项目形成的系列案件正由省高院执行局受理、执行。

  会议认为,太阳宫烂尾楼系列案件数量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较为复杂,且其地处城市核心地段,已成为影响西安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处置力度,此次会议成立了太阳宫项目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争取上半年处理完毕,确保该项目在省高院给竞买人送达裁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恢复动工。由于太阳宫项目一、二期工程土地证完整,继续由省高院推进执行程序,对一、二期工程整体实施拍卖。

竞买若成功 资金须到位

  为了确保拍卖成功后不会产生新的烂尾楼,省高院将严格审查参与竞买企业的资信状况,“明确要求其确保竞买成功后建设资金必须尽快到位,确保该项目按期动工”。同时,严禁竞买人倒卖项目,要求竞买人在省高院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两个月内对一期项目恢复建设,否则由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处罚。

对于此次拍卖成功以后的事,省高院有关人士表示乐观,“拍卖成功后,太阳宫烂尾楼将会得到圆满解决”。

  ■声音

  影响市容 影响创卫 影响形象

  5月7日,网名叫“游来游去的鱼”的游客,在华商网和西安市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发了《真无奈!高楼影响古城许多景观》的帖子:“我站在南门城墙上,往南一看,有一个烂尾楼非常影响南门景观,拍照片的话,这个烂尾楼往往成为宏伟的南门旁边‘猥琐’的背影。”

  “你看这儿都成垃圾场了!”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指着院子东侧一大片荒地,这片数百平方米的荒地已长满杂草,随处可见的生活垃圾也无人清理,老太太数落着烂尾楼对西安、对生活的影响,不过,“法院马上要拍卖了,通知都贴出来了,卖了就好了!”

  “影响市容、影响创卫、影响形象!”在南门外居住的市民罗先生称,烂尾楼影响的不仅是相关利益单位,也影响了西安在众多游客中的形象,“现在要拍卖了,希望这件事能得到一个彻底解决!”

  太阳宫要拍卖的公告刊登后,5月22日,就有网友将此消息贴到了华商论坛中。网友纷纷回帖,网名为“AOTU1979”的网友说:“从西安毕业都好几年了,一看还在那儿,真的太影响市容了!”网友们希望烂尾楼尽早从视野中消失,“越快越好”。


  ■建议

  特殊地段开发 应限定“身份”

  对于7年建不起来的太阳宫,市民张治成只要看见心里就“不舒服”。他说这么好的地段,一座烂尾楼就放了7年。南门作为西安的都市名片,太阳宫的“难产”不但影响了西安的形象,而且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张先生认为,在都
市土地紧缺的情况下,却让一座烂尾楼放置7年,还不如当初不要开发,留着当年的大剧院,还可以让市民隔三差五看看演出。

  一位政府官员认为,像南门、钟楼、大雁塔这些能够代表西安的特殊地段,在开发过程中应该限定开发商的资格。尤其在资金方面,应该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最少50%的开发保证金(包括拆迁费用、建设费用等),以保证像南门外太阳宫这样的烂尾楼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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