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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消费“陷阱”多 消协警示巧应对

(2011-01-24 01:33:09)
标签:

鞍山

禁止自带酒水

酒店年夜饭

老许

约定

美食

分类: 北京旅游知识
   春节临近,一些城市的大中型酒店年夜饭预订爆满。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警示称,年夜饭消费近年频发饭菜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没有预先告知而对茶水、餐巾纸等收费,服务打折扣、上菜速度慢等问题,市民应多加注意。

    半个月前,鞍山市民老许预订了一桌年夜饭,当时仅是口头协议,交了200元定金。谁知一周后,饭店通知他说,最近菜价涨得厉害,之前约定好的餐费价格要涨三成。老许不同意加价,但饭店称,如不接受涨价就算主动放弃,定金也不能退。老许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因为没有书面约定餐费,没能维权成功。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经走访了解到,年夜饭消费很多都规定了诸如订餐要交押金,必须在3小时内吃完,大桌最低消费3000元等限制条件,此外还有禁止自带酒水、菜价之外加收服务费等门槛。很多市民对此并不了解,结果年夜饭吃出了尴尬、吃出了纠纷、吃出了怨气。因此,消协提醒年夜饭消费应做如下准备:

    一是明确饭店资质,最好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饭店。二是货比三家,对多家酒店相同档次的年夜饭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作出合理选择。三是明确收费标准,预订年夜饭时,仅仅约定单桌的饭菜价格是不够的,还要约定其他服务项目是否收费。四是约定菜肴用料,对每道菜的材料、规格(或重量)和价格都约定清楚。五是索要消费清单,吃完饭后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清单和发票是消费者不可缺少的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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