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民是加拿大多元文化社会的基本元素
二战后加拿大多种因素的发展促进了对移民和少数族裔的宽容态度并推动了民族多样性和多元文化的成长。1962年以前基本上实行歧视性移民政策,欧洲移民占主导地位,约占90%以上[1](p.181)。1962年,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占62.7%,英国移民占29.9%[2](p.207-208) 。1966-1970年间,欧洲移民(包括英国移民)虽然仍占移民的主体,但其比例已降为65.1%。自1981年以来,欧洲移民在加拿大的比例进一步下降至25%;亚洲和中东地区的移民比例则上升为48%;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的移民基本上保持平衡;美国移民占55%;其余为大洋洲和非洲的移民[3](p.30) 。由于历史的积淀,英裔和法裔的人口比例虽不断下降,但仍占人口的主体。这使得加拿大的民族成份更加多样化,民族关系也较以前更复杂,民族多样化使加拿大在二元文化基础上的多元文化更加突出。
加拿大的主流文化是二元性的,移民的多样性为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形成提供了历史和社会背景。然而,在加拿大,英、法裔两大“创始民族”(the founding peoples)的文化始终保持着强烈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ty)和各自根深蒂固的传统,英、法两种文化的并存因此而成为加拿大文化发展史上最具特色的因素。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出台实际是针对“二元文化”而提出的,其初衷是要说明多种文化的平等共存的必要性,不存在其中一种文化属于统治或主流地位。这种在双语结构内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使多元文化主义更能得到大众的共识。1971年,为了执行双语框架中的多元文化政策,特鲁多总理在提到如何使加拿大人的多元文化有一种最合适的手段时,提出四项基本方针。第一,尽可能帮助所有不同规模和能力的文化集团继续发挥作用,为加拿大做出贡献。第二,帮助所有文化集团的人克服文化障碍,全面参与加拿大社会。第三,促进所有文化集团之间的接触和交流。第四,帮助移民学习掌握一种官方语言[4](p.518-520)。1988年,加拿大正式通过《加拿大多元文化法》,其核心内容是在确保所有加拿大人平等充分有效地参与加拿大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的同时,保存和加强加拿大的多元文化遗产。与1971年的多元文化政策相比,这项法案更加明确了。1971年联邦政府拔出专款用于实施和支持多元文化项目为150万加元,1988年增加了2980万加元,1990年为4100加元[5](p.192)。《加拿大多元文化法》使多元文化主义理想和政策转化为与普通民众息息相关的事情——多元文化教育。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增强了各族裔的平等意识和自尊心并强化了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政府试图通过教育让人们客观地认识并处理好多元文化与国家统一的关系、多元文化与民族融合的关系、以及多元文化与二元文化的关系。
二.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产生的历史背景
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理念和政策,在承认各种族和族裔文化的平等、反对各种形式的种族歧视上,得到加拿大人的普遍支持。根据加拿大民意测验调查,绝大多数加拿大人支持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的深入反过来又促进多元文化教育的兴起,多元文化教育是多元文化主义的必然结果。同时,多元文化主义是多元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
1. 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加拿大是第一和惟一由政府官方提倡多元文化主义的国家。这一政策对主流社会的意义是为了应对二元结构出现的分离现象,缓和民族关系。对各种族群体来说,保持族裔文化传统,缓和同化压力。加拿大的民族矛盾、文化纷争和社会冲突往往与种族矛盾相伴随,它们从不同的侧面促动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产生。不少人常把加拿大的文化结构比喻为各放异彩的“马赛克”。加拿大推行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鼓励和保留各民族文化的遗产。1909年,在美国最先出现“熔炉论”这个概念,随即在加拿大被提倡。这种理论主张从各个民族的融合中创造出新的民族和新的文化类型,其目的在于发挥各民族在新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理念调动和发挥了非英法裔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提供了思想和理论的准备。但同化理论在加拿大难以奏效,取而代之的是“拼盘理论”,主张所有种族和文化群体在保持各自文化特色的前提下相互合作和共同发展,这一理论可以看作多元文化主义的雏形[6](p.104)。
种族矛盾和文化冲突反映了加拿大文化多元化的历史进程。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第一民族”(the
First
Nation)之争,主要是在土著居民和后来的移民之中展开。二是“两个开国民族”(the
Two Founded
Nations)之争,主要是在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之间展开。英法两族虽然同样被称作开国民族或特权集团,但他们实际上并非完全平等的伙伴。三是“主流文化”(the
Dominant
Culture)之争,主要是在英法文化与非英法文化社会之间展开。英法文化被看作是主流文化,而非英法族裔尽管人数众多、文化多样,却被排斥在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之外。上述纷争是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产生的历史基础。
加拿大的二元文化及二十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是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产生的内在和外在动力。这些因素推动联邦政府反思和调整自己的社会和文化政策,最终促使多元文化主义形成。加拿大政府推行的多元文化主义是双语框架内的多元文化主义,实际上就是协调“二元文化”与多元文化的关系,承认英法集团业已形成的利益优势和对加拿大的巨大影响。加拿大政府也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贯彻做出实际性的努力,实施多元文化主义教育就是其最佳途径。除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外,联邦政府的大多数文化项目也集中在与多元文化有关的机构变化、种族关系、公民的整合及参与方面。许多省则在基础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适应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调整。
2. 加拿大对多元文化教育的态度
二十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趋于成熟。在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多元文化教育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教育体系、教育政策和教育方法在这一时期已初具规模。
多元文化教育最初兴起时,是以一种多种族教育的形式出现在公众和教育理论家的视野当中的。人们把多种族教育理解为,在学校计划中纳入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及文化传统。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多元文化现象的理解不再仅仅局限于多种民族构成带来的不同民族或文化上的分歧,而是将文化的多元现象延伸到了性别、社会阶层和个体等不同文化的差异。譬如,有些学者在关注校园多元文化现象的同时,还将学生年龄特征与选择学习方式方面的不同列入了考察范围之中。还有的学者把多元文化教育理解为是建立在种族、民族、语言牢固基础之上的三个层面上,这三个领域为观察多元文化教育提供了重要视角。
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教育是作为一种国家政策进行贯彻实施的,政府出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社会状况,把多元文化看作是加拿大社会本质的、永恒的和基本的特征,把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作为处理种族关系和文化冲突的最基本原则,提出在多样性中锻造统一性的根本目标。多元文化教育体现在文化方面,则是承认英裔和法裔以外各民族集团的合法地位,保护和提高文化的多样性。1972年,联邦政府任命一位部长负责多元文化。1973年,政府设立加拿大多元文化协商委员会,并在国务秘书部设立多元文化专员,组织协调多元文化事务。此外,国家资助族裔文化组织,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文化多元性。在教育方面,联邦政府每年设立专门款项,支持多元文化教育建设,包括移民的语言和其它教育、各省的民族语言项目、高等院校的族裔研究和教学、族裔文学艺术创作和出版等。除了联邦政府的多元文化项目外,各省政府也有各项财政投入,族裔语言教育都得到广泛的开展。由于族裔语言是作为一种活生生的知识传播工具被使用的,而不单纯是一种语言学习课程,学生们能更容易地加深对族裔语言的理解。为使多元文化教育顺利进行,联邦政府在支出收紧的情况下仍维持稳定的多元文化项目的拨款,已经相当不容易了[7](p.253)。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绝大多数加拿大人支持多元文化教育,反映了加拿大社会宽容的态度和普遍的共识。它的社会意义已超出了教学范畴,并已超出了加拿大的国界,为不少多元文化国家所效仿,如,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尽管人们对多元文化教育存在着种种担心和疑虑,但是却不能不承认其对实现公民平等、发展多样文化、减少种族歧视和繁荣社会生活起到的积极作用。
三、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模式与实施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过程,实际上是加拿大根据国情所经历的不同阶段的探索、实践的过程。多元文化教育的开展在二十世纪70年代,主要侧重种族和社会阶层属性问题,二十世纪80年代才扩展到性别、宗教、语言和特殊人群等更为广泛的层面,构成纵横交错、形形色色的多元文化教育模式。二十世纪80年代,学术界对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逐渐提上议事日程。认为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即时活动、或单纯的课程内容改革,而是学校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长期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0多年来,加拿大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多元文化教育的理论范型、实践模式和教育体系。
1.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模式的演化
在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最初被认为除了具有挑战文化霸权(hegemony)、清除文化差异的意义,还具有消除种族歧视和民族偏见之功能[8]
(p.803),而今,则更侧重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作用了。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途径不仅是通过学校的教育来进行,还通过社会的其它领域来实施。加拿大政府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编写出能全面反映加拿大社会各种族、文化和地区的差异性的教材,如反映多元文化的教育文集、有关种族关系的书籍和补充教材、反映多元文化的地区艺术和社会研究的直观教材,还有反映不同种族和文化历史的教材。联邦政府要求所有省和地区结合本省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多元文化教育,各省、地区的学校教学内容中必须包括多元文化课程。例如,在艾尔伯塔省的多元文化课程内容中有:“多元文化主义”、“移民政策”、“民族和民族文化”、“民族与社会制度”及“多元文化的国际前景”等。安大略省的多元文化课程内容更为广泛,如“加拿大社会的起源”、“加拿大国家的建立和社会的变迁”等。还有的省在有关多元文化教育方面编有印第安人历史和移民历史、文化和传统等资料。因各省、地区所实行的省权相对独立,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反而在加拿大没有形成统一的教育模式。加拿大各省对多元文化教育反应更强烈,实施多元文化教育行动更积极,如魁北克、艾尔伯塔省更加注重法语教学,安大略省也很注重双语教学。
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在众多的多元文化教育概念中,人们常议论的是“文化多元主义教育”(education
for cultural pluralism)、“文化差异教育”(education for cultural
difference)、“文化保存教育”(education for cultural
preservation)和“多元文化适应教育”(education for multicultural
adaptation)等。这几种教育概念并生并存,并不相互排斥。1992年,麦克洛德(Macleod)针对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模式的分类,提出了三种典型的多元文化教育模式,即“种族特定模式”(ethnic
specific)、“问题定位模式”(problem
oriented)和“文化之间的文化模式”(cultural
intercultural)[9](p.808)。
种族特定模式所特指的范围是,保持和发展特定族群的文化,主要目标是反对同化主义、增加知识内容、了解各种族文化遗产和促进积极的自我限定(self-definition)。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都建立了汉语、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等语言学校,为的是保留和发扬各种语言文化。问题定位模式主要帮助移民把英语作为母语之外的第一语言,以适应加拿大社会生存的能力,它也是一个阻止种族歧视行为的计划,为了在全国教育系统内推行多元文化主义所崇尚的民族的精神气质(ethos)。文化之间的文化模式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各个群体增加平等意识和自尊(self-esteem),超越文化障碍,探索一种新的文化境界,从而有效地在文化多元的环境中发挥其各自的功效。二十世纪70、80年代以来,加拿大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案[10]。这些法案在法律上保障了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力并规定了对歧视行为的惩处,保证了多元文化教育的有效进行。但在实践中,真正有效地进行多元文化教育并不是一种容易的事情。
2. 加拿大的少数族裔教育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是通过少数族裔教育而实现的。少数族裔教育包括两种基本的并相对立的观点:社会病源学(social-pathological)观点与平等主义(egalitarian)观点[11](p.806)。社会病源学观点主要关注“问题”(problem)的来源和少数族裔文化背景及生活方式。出于温和的态度(benign
intention),教育家们通常从文化的根源来解释某些少数族裔教育失败的原因。在加拿大的教育中,有许多印第安人儿童强制地被带离他们的家庭使其不受其“罪恶”(malignant)文化影响的例子。这种观点认为,少数族裔问题的根源出于他们的家庭经历,他们的家庭没有向孩子传授学校和社会需要的适当的文化模式。这种责怪受害者的方式,其特征是忽视了政治、经济、社会之间复杂的内在关系,这一观点导致了许多教育补偿计划(compensatory
programs)的出台,为的是通过各种丰富的活动计划来改善“文化不足”(cultural
deficits)而达到一体化。
与改善“文化不足”模式相反的是基于人类学的相对模式(relativistic
model)。相对主义模式的核心是平等主义观点,即强调所有文化应得到同等尊重,具有同样的价值;某一种文化的内容应从“族裔内的人”(insider)角度加以评价。这种模式的目标是同化外来者(outsider)。而相对主义模式与多元文化观点相似,着重强调主流文化以外的文化群体的合法性[12](p.807)。
加拿大少数族裔教育参照上述两种观点,根据各省、地区对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回应,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针对少数族裔的教育计划。一是官方语言教育计划(official-language
education):官方语言教育是指英法语教育,目的是为了促使少数族裔在校内外能有效地运用官方语言,除了本民族语言外,学一种官方语言并掌握第二种语言,因此,双语教育在加拿大很普遍。二是文化保存计划(cultural
maintenance
programs),对多种族文化群体给予支持,通过非官方语言教学保持他们原有的文化。如在温哥华的一些学校中,对印第安儿童进行有关印第安人文化遗产知识的教育,每天每周都留有一定的时间来阅读印第安人的历史或民间艺术等类型的书刊和印第安人文化的材料,某些学校对黑人教育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在加拿大东部地区的希腊人居住区,有的学校用三种语言教学,即英语、法语和希腊语。结果表明:1971年该地区还只有4%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而二十世纪90年代,这种特殊学校毕业的学生已有80%接受了高等教育。
三是反种族主义教育(antiracism
education)与多元文化教育拥有共同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在机构和权力结构中培养个人和群体的民族平等意识。在安大略省的个别学校中声明本校是反种族主义学校,因在校学生400人中,70%以上是黑人学生,并且该校的多数学生是来自低等收入的家庭[13](p.812-813)。加拿大针对少数族裔的教育是在教育过程中,认真地考虑学生所具有的价值观、行为模式、认知方式、文化特征和家庭背景,对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学生在教育计划上进行调整,使少数族裔学生感到学校文化与他们家庭文化是一致的,使其尽可能适应学校的这种环境。
3.加拿大的双语教育
双语教育也是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加拿大,双语教育指的就是英语和法语教育。因为双语教育是多元文化教育的根基、延伸和必要的补充,所以加拿大各级政府多年来把它摆在非常重要的地位,仅1989年至1990年度,就为全国各类学校的双语教育项目投入了2.5亿多加元,约占全部教育经费的4%[14](p.57)。从机构设置上,在首都渥太华设有“全国语言文化委员会”,每个省的教育部都有一名官方语言专员,负责指导全省的双语教育工作。为了推行双语教学,1965年在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圣??兰伯特小学由部分说英语的儿童家长们发起了一个双语教育的试验。该试验的研究在麦吉尔大学心理学教授W??兰伯特的指导下逐年进行总结、研究和提高。二十世纪90年代,加拿大普遍推行的是“双语沉浸式”(Bilingual
Immersion Programs)教学模式或称为“法语浸入式教学”(French
Immersion
programs),包括早期浸入式课程[15]、延迟浸入式教学[16]、后期浸入式教学[17]和双语浸入式教学[18]。这些教学方式不仅在加拿大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上引起了一场以法语为第二语言教育的巨大变革,而且对于整个加拿大的高等教育也产生了强烈的“震动”[19](p.931-939)。从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为了适应加拿大社会的双语和多元文化的特点,加拿大各大学便着手对大学阶段的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增加第二语言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的比重。渥太华大学是加拿大双语教学的成功典范之一,几乎所有专业都由英语和法语两种官方语言来讲授。校园内的一切服务设施如运动场、图书馆及各种娱乐设施都提供两种语言的服务,在校讲英语和讲法语的学生人数几乎是相等的。
加拿大在双语教学方面进行了十分有益的尝试,其所取得的成就,体现在井然有序的组织工作、根据语言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成果规范化的严格性、双语沉浸教学模式受欢迎的程度,及联邦政府政策上的鼓励和财政上的支持。加拿大以国家政策来推行双语教育,其基点是承认没有哪一种文化比另一种文化优越,表明了主流文化的宽容和豁达,这是使双语教育能够成功的政治保证。加拿大能够保持国家的稳定和团结的原因之一在于全社会对坚持两种官方语言的不懈努力和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
四、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地位与社会意义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发展至今,其教育功能集中体现在学校中的各项改革措施上。通过教育这一社会化过程使学生接受这一不可避免的历史和现实社会的状况。多元文化教育将成为少数族裔的社会地位向主流社会迈进的工具。
在加拿大多元文化中,英裔和法裔文化居于主导地位,长期以来,英法文化表现着强烈的民族优越感和民族独立的情绪,表现在对自己优先的历史的怀旧和繁盛的现实的自豪。虽然移民浪潮的冲击,带来了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化,但二元文化远未被各种文化所淹没,并构成了多元文化的核心。
从历史进程看,针对二元文化而提出的多元文化教育,实施最初只是为了干扰英法裔之间的矛盾,保存各民族文化,强调少数民族学生教育与主流文化教育的平等性,现已发展为保护不同文化和不同种族出身的所有加拿大人在社会、经济、政治上的平等。多元文化教育实施数十年来,尽管政府为保护和提高少数族裔文化和教育上做了很多工作,如成立了不同民族文化教育委员会、定期召开多元文化教育讨论会、出版多元文化教育书籍等,但由于长期受主流文化的影响,种族主义仍残留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虽困难重重,却使人们认识到了各种不同文化存在的客观事实,并重新审视主流文化的局限性。
在主流文化下的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在尊重过去存在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对促进加拿大社会的统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在逐渐地接受它的同时,其地位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但是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教育须以辅之各种相关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才能真正改变教育上不平等的历史和现实。在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框架内,实现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标,也必然把少数民族的文化充分地纳入到教育过程中去,与主流文化相统一。
经过数十年的宣传提倡,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已成为处理社会内部关系的指导原则、基本国策和法律基础,从而促进了把多元文化理想和政策转变为加拿大公民的行动。由于多元文化主义制度化和政策化的保障,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在国家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调整和缓和了民族矛盾,强调在教育上对所有民族公平对待。实践证明,多元文化教育保证了加拿大社会的相对稳定,1975-1979年,加拿大犯罪率很低,每10万人中犯罪人数不足3人。1991年加拿大在报告的凶杀案中仅有762起,在过去几十年中,凶杀率没有增加[20](p.87)。而对加拿大全体国民来讲,多元文化教育不单纯是教育体系,而是凝集力的象征,对增加社会的活跃性和稳定性具有积极的作用。二十世纪60、70年代加拿大人自信心增强,有47%的人为自己是一个加拿大人而自豪。到二十世纪90年代,这个比例增加到87%。多元文化教育弘扬了各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一面,少数民族在加拿大社会中,有更多的机会认识自我形象,展示自我价值,平等地参与社会。多元文化教育丰富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内容、开拓了他们的视野、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保持族裔文化传统和缓和同化压力。对二元结构出现的分离倾向,起到了缓和作用。
无论多元文化教育的社会效果是否令人满意,在加拿大社会中,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承认,多元文化教育是反种族歧视的社会历史进步;它有利于不同文化的共存与发展;会使一个国家的文化、教育更加丰富多彩、生气勃勃。当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不同国家、地域和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增强,在原有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并发展各自文化的特征,形成一种“文化+文化”的现象[21](p152)。从这个意义上说,多元文化教育符合了历史发展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