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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武术高段位的补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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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实施《中国武术段位制》以来,高段位套评工作已进行了 4次。一大批长期从事武术工作和传习武术技法并有所建树者,已相继获得武术高段位,在推动武术事业和开展段位制工作中做出了可喜的成绩。为了促进高段位套评工作进一步适应武术活动的广泛性和武术工作的多样性,平衡不同系列的评审条件,现以《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体委文件/1997年体武字231号)为晋段基本依据,制定《关于申报武术高段位的补充条款》,并下发实施。凡此前与本"补充条款"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一、高段位推荐资格 二、武术段位申报系列 三、申报七段的补充条款 四、申报八、九段的补充条款 五、其他 中国武术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