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不仅仅是盗版的受害者,也是受益者
我有一个朋友对我最中肯的一个评价是:不是你经常发现真理,而是你敢于说出来。
以下是关于盗版,微软的两个顶尖人物相隔近十年的两段说辞:
1998年,比尔.盖茨说了:“And as long as they`re going to steal it, we want
them to steal
ours.”并表示,十年之后,等他们上瘾了,我们会想出办法把钱收回来。无独有偶,2007年3月,微软商业集团总裁杰夫·莱基斯(Jeff
Raike)在摩根斯坦利科技会议上表示:“如果你要使用盗版软件,那么请使用盗版微软软件,而不是其它公司的产品。”他在谈话中解释了这一言论的理由:正是由于盗版软件的存在,很多可能永远不会接触微软产品的消费者最终成为了微软用户。很明显,微软的美国高层是承认自己也是盗版的受益者的。
许多时候,我还是相当喜欢美国人的,因为他们许多人有时很率真,会说真话。我本人很敬重比尔·盖茨先生,而事实上这句话也不会影响盖茨的伟大形象。结果到了国内,却有无关的人非得为尊者讳,拼命地替比尔.盖茨解释,太累了,何必呢?
我昨天晚上才发现我的那篇《从番茄花园看商业软件的“潜规则”》竟然流传那么广,居然被人定义为“流毒”。甚至于写《我们是否能用思考的方式来看开番茄花园事件》时我也还没有意识到,因为,我一直没有去搜索。怪不得有人堵着我的博客门口骂街,但很遗憾,凡是骂街的帖子我一律删。
为什么微软在这次行动中在网上有那么多的非议?原因不是我写的博客,而应该是微软自己的公关态度和市场宣传。就中国市场而言,在九十年代,盗版软件替微软把国产的基础软件消灭在萌芽之中,在近些年,盗版软件也在极大的阻碍着国产软件的推广。
但微软在中国的宣传层面上,始终只是在扮演盗版的受害者一角,而不敢像微软总部的领导敢于承认微软也是盗版的受益者这个事实。所以微软参与鼓动美国政府在WTO起诉中国侵犯知识产权,并为之提供数据。所以微软在受到垄断指控时,总是说那是盗版干的,与我无关。据报道,代表微软等公司做游说工作的组织称2006年中国非法复制电影、音乐和软件使美国企业损失22亿美元的销售收入。此后不久,美国政府向WTO提出了针对中国的两项贸易诉讼,分别指责中国打击盗版不力和限制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这也是自中国2001年加入WTO后,美国首次针对中国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
这是为什么番茄花园事件出来后,网络上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微软在“卸磨杀驴”。我看到了微软接受采访时的无辜态度,相信这样的态度是微软面对网民的最大敌人。盗版违法,人人喊打,这都没错,但我们在打击盗版的同时,是不是也该深入思考一下盗版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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