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交往中有三个层次:亲人,熟人,生人。三个层次的交往是亲人要生,熟人要亲,生人要熟。亲人之间也不能太不讲礼,保持三分客套实际是保持了亲情的长久延续。熟人之间是熟悉和了解的,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亲就显得格外重要,但这个亲一定把握得当。而与生人的交往,表示出熟悉实际上是对对方的认可。
朋友即属熟人的范畴。人的一生会遇见许多人,有人是过客,有人是朋友,有些朋友会交其一生,有些朋友只是阶段性的伙伴。有人交友谨慎,一生只有少而精的几位朋友,有人交友很泛,走到哪里交到哪里,但一路走来一路丢。我属于后者,因工作缘故,结交甚广,又赶上从小记性就不及格,所以常犯丢朋友的毛病。有时会检讨自己:有的朋友不应该丢,最近有两个年轻时的朋友常在眼前闪——薛、江。
试着拨通薛的电话,幸好没换手机号。几年未见依旧过着单身房双人床的快乐生活,纹丝未变,40分钟的通话倍感亲切。
至于江,正好这几天有一次在我家相聚的机会,于是电话相邀,言辞诚肯。
头脑中还是江十年前的样子,当夫妻俩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时,我内心的翻腾即刻被惊讶制服。原本皮肤黝黑的江变成了白种人,站在一旁的是当年倾倒众多姑娘们的帅小伙,如今似乎更象邻家的大叔。尤其惊讶于江的皮肤如何能变得白皙粉嫩,好奇心驱使我不假思索的发问,后来才知这一问或许会伤害朋友。
记得小时候,父母及姐姐们鼓励我多一些好奇心,因为“好奇心”与“求知遇”疑似。为此还经常装模作样的不断发问,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好奇心之强而驳得大人们一句半句的表扬。初为人母时,一位朋友却告诉我“好奇心会杀人!”遂解释道:人的好奇心越强就越想知道更多的事,而知道更多的事会给自己招致祸端,甚至丢失性命。感觉甚有道理,且如此教育女儿。如今已过不惑,突然体会到好奇心还可以伤人,尽管是善意的。这也属于没把握好朋友之间“亲”的分寸。
江患有皮肤病,在网上查询后方知,这种病严重者使体内的黑色素渐渐全部脱掉,原以为麦克杰克逊是做了漂白手术,一查方知,他患的也是这种皮肤病。
说是好奇心伤人,其实更确切地说是“无知伤人”,倘若之前知道这些基本常识,便不会伤害朋友。知识不仅是力量,不仅能改变命运,知识还是维系朋友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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