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识性编目”(2009-10-22 22:37:12)
关于“标识性编目”
《中文图书标识规则》行业标准已获批准,可望于明年开始实施。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具体实施方法。
“标识性编目”是数字时代的产物,是数字出版的必然结果。此前所有编目操作,包括在版编目,面对纸质(或其他有形载体)文献,只能是“描述性”的。当数字化文献可以在其中标识相关结构化标签时,才可能进行“标识性”编目。
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编目工作,从文献生产以后进行编目,改为由文献生产者进行编目。进一步开展,就是改变无序生产文献,再进行行有序化处理的悖论;而是推行有序化进行文献生产,在文献创作时,即遵循一定规则,形成有序组合。
这将是人类信息发展史上一场深刻的革命,是由数字出版技术引发的,又必将对数字出版产生巨大推进。尽管过程可能会有曲折,会有很多困难,甚至反复。但方向是无可置疑的,是肯定要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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