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于广州越秀公园
今日,接到某报业集团的电话,那位小姐讲清电话缘由后,然后客气地问“你还没结婚吧?”
我楞了一下,回答“是啊,有问题吗?”
她说:“那你要去办一个未婚证复印给我们”;
我说“为什么?”
她说“这是我们单位的规定,如果未婚一定要有未婚证才能参加考试”;
我说“未婚证是去哪里办的?”;
她说“未婚证是回去你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的”。
打电话叫爸妈帮忙办,结果他们吃了个闭门羹,办证人员说“你要先回你那村委会开证明,我们才能给你办证”。
“证明”?
“是的,要村委证明你未婚,还有政治面貌良好之类的……”
电话里听完爸妈的诉说,真抓狂。这个“未婚证”的设置也太弱智了吧?“结婚证”是给相爱的人一个承诺,“离婚证”是给破裂的人一个解脱,那“未婚证”用来干嘛呢?除了给有关部门收费理由外,我还真想不出原因。难道就为证明单身?那单身也不是祸害吧?用得着吗?有啥意义啊?莫名其妙……
不过悲哀的是,人家把它设置为了一道门坎。没有未婚证,你就站在门外吧,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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