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拒绝收房回复函
保利地产(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林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11
首先,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为一类高层建筑(规范3.0.1条款),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规范3.0.4条款),耐火等级一级中规定楼板的耐火等级为不低于:1.50小时(规范3.0.2条款),而预制板的耐火等级为:
0.5小时,保利中央公馆 G1
其次,本人与贵司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以及贵司提供的第三方安全检测报告中均明确载明,本人购买保利中央公馆
且G1栋前贵公司宣传、售房所承诺绿地(售房时已建好),房屋售卖完毕后大部拆除建成了农贸市场,严重影响了G1栋的采光和居住环境,存在重大欺诈销售行为,对贵公司的楼房质量及欺诈销售我均已拍照、视频留证。
鉴于贵司的上述行为,本人认为贵司交付的房屋违反了国家设计以及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在质量、安全、使用功能以及观感上都存在严重的缺陷,故本人拒绝收房,并正式通知贵司,要求贵司对赠送面积房间的楼板进行整改,改做植筋现浇楼板,并承担因整改导致逾期收房的违约损失,如贵司仍一意孤行,拒不整改,本人将通过合法手段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并向有关部门及媒体反映贵公司违规行为。因贵司违规行为给本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贵司承担。
业主姓名:XXX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