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发生过多起武林高手去故宫盗宝的案例,我听说过的共有三起。
第一次发生在五十年代的初期,盗贼失手被擒之后,诱出口供并拍摄下演示武功的镜头后,政府担心无人能制得住他,就违背诺言,把他给枪毙了。当时国内还没有高速摄影机,拍摄出的演武镜头,据说只能看到一片虚影,根本无法看清出招的具体动作。
第二次盗宝案,据说没抓到人。是否真有其事,无法证实。
在一九七九年,当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中越边境的时候,北京的街谈巷议之中,却在谈论着一件离奇的故宫盗宝案。据说有个年轻人,在学成武艺后,想到故宫来露一手,结果成为了警察的阶下囚。
当时文化领域刚刚开放,“纪实文学”体裁正风靡一时。北京作协的人前来采访,准备就此事写一篇“纪实文学”,搞清楚真相后,又感到无从下笔,最后不了了之。
我听说的经过是这样的:
案发的当晚,故宫的一位守卫人员出来上厕所,在月光下发现了房上有人影,于是悄悄地报了警。于是警察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故宫,在房上房下展开了搜索。
那位闯进故宫的年轻人,当时躲在飞檐下的一道横梁上。在房上搜查的一位警官违反穿着规定,穿了一双当时非常流行的塑料底的懒汉鞋(学名叫相巾鞋),由于塑料鞋底在琉璃瓦上打滑,站立不稳,自己滑倒的同时,也蹬下了一块琉璃瓦,差点儿砸着那年轻人。他以为被发现了,就跳下横梁,飞快地越过了宫墙,民警同志们根本来不及进行抓捕。一位老民警情急之下,揭下了一块琉璃瓦,向那年轻人砸去。
那位老警察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扔出的琉璃瓦正巧砸到了年轻人的头上,把他砸晕了。假如那块瓦偏了一点点,肯定会被他逃之夭夭的。
“纪实文学”的特点,就是要写实,然而这样的情节,即便是用生花的妙笔饱蘸激情,写出来的文章,也会有损于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不然的话,我们就可以欣赏到一幕惊心动魄的抓捕场面了。
到了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气功热风行全国,我有幸认识了一位在东城区检察院工作的功友。当时“香功”的宗主张香玉被抓后,恰好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这位功友由于了解气功,想参加对张香玉的审理工作,但是没有被上级批准。在谈论此事的时候,她又提起了当年被抓的那位年轻的盗贼。
此时,那位年轻人已经被羁押了十几年。尽管对他进行了多次的讯问,他始终一言不发,因此无从知道他的师承来历。除此以外,他到是很勤快,经常主动地帮助打扫看守所的卫生,成了一位模范犯人。但是无论谁和他搭话,他还是一言不发,以至于有人怀疑他是否会说话。
后来,气功站的人因为经济利益发生了纠纷,我也离开那些人,和那位在检察院工作的功友再无联系。此后的十几年中,再也没有听到过这位年轻人的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