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想是,做一个很酷很帅的海军将军。
到了结婚的年龄,在豪宅里颐指气使。
大名浚哲,小名唤作乐乐。
刚一岁呀呀学语的时候,喊我姑姑,半年后,母亲却神经兮兮地让他改口叫姑妈。还好,其时他已经会发两个字的音,不像从前只会说单音或者叠韵。
乐乐虎虎生威的,有些蛮气,如果在古时一定要去应试武科,做个英明神武的大将军。
我们家住在一楼,出行方便,所以他除了睡觉的时候,其余时间都跟着母亲,和小区的一帮叔伯姑婶混在一起。大约是常沾人气和地气的缘故,他的长势也特别好,壮实敦厚。而在那种市井气息的浸染之下,他也有了若干匪气,无赖起来,只有母亲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方才治得了他。我是没有半点办法,只好耍耍嘴皮子,说他“糊涂的时候多,明白的时候少。”当然,那时他才一岁零几个月,自然是混沌未开,恣意妄为。
他喜欢坐车,无论是公交车、出租车,还是他爸爸的摩托车,他都喜欢坐,唯独自己的小车,他理都不理。他还喜欢坐马马,马马就是那种自动投币的会唱歌会摇摆的车。
乐乐是十足的男孩子性格,那些色彩鲜艳、花花草草的女孩子的玩具从来就入不了他的眼。他喜欢各种机器,而那些造型奇特,有神秘开关的东西会得到他格外的青睐,总之只要没见过的东西他一定会动手摆弄摆弄,家里所有的电器,各式遥控器,他都一一关照过。
然而他在我家里,最喜欢做的事却是扫地拖地,大约是体谅我这个姑姑长年枯坐书斋的疲惫辛劳。去年冬天,他常常一个人扶了客厅的楼梯上去,又独自到阳台上拿了扫帚、撮箕,甚至拖把,再蹒跚地一步步下来,认认真真,一板一眼,毫不含糊地扫地、拖地。
可是,我最受不了他的大喊大叫。这大约是因为我家住在六楼的缘故,不如他在自己家那样出入自由,以致常常精力过剩。我往往被他聒噪得受不得了,尤其是中午午睡的时候,他会自己开门进来,跑到我的床头,拉我的头发,大喊姑姑姑姑;如果锁了门,他就在门外大叫姑姑姑姑,还用脚用力踢门,很有劲很气愤的样子。有时实在被他逼迫得受不了,就发怒,冲他嚷嚷,他则毫无畏惧地抬眼看你,半天不吭声,你停下来,他就得逞似地诡秘一笑。
公子说,你从前在家里是混世魔王,如今他取你的地位而代之,是混世小魔王。
当然,乐乐也有明白的时候。一日理发,他哭得不得了,我便买了棒棒糖来哄他。他接下了,坚持自己剥开包装纸,把它放在嘴里吮吸一下,又伸到我的嘴边给我吃。眼角边还挂着泪水儿,嗓子眼里还在啜泣,这样他一口我一口的,我不要,他坚持要给,如此四五次。这种难得的温情的举动,真把我感动得不得了。
我一般两周回家一次,妈妈常会抱他去车站送我。平时只要出门他就欢天喜地的,而每每这个时候等我上了车,他猛然间像醒悟了一样,小手指着我大叫,眼里满是失落的表情。顿时一股热流涌上心头,就冲着他使劲招手,大声说道:“姑姑过几天就回来看你啊!”
来成都以后,母亲打电话过来或者我打电话回去,他就凑在电话机旁跟我说话,使用频率高的字是“爱”、“想”、“吃”、“乖”。。。而且,现在已经能够完整地表达“爱你”,“想你”,“回来”等意思。最令人开心的是有一次他数数,从“一”开始,竟一直数到了“三十”。“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六”。。。中间也有漏过的,顺序数字大体上不差,而每逢数过了十,他的声音就大一点,以致后来声音越来越高,我在这边生怕他把嗓子喊伤了,直夸好让他停住。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伙子,我称之为“搞不定的小男孩”,天真无邪,活泼可爱,虽然时常也犯迷糊犯横。
2009年6月22日,他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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