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系"主将长平在《我不是你们的敌人》之最新辩护文章中,重申"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更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之说法,并强调:在"这三个判断中,前面两个我想小孩子都能够理解,也都在践行。容易误解的是后面一个判断,为什么说对言论自由的剥夺比造谣更可怕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言论自由,谣言就不容易被揭穿。比如这次西藏事件,如果不让网民说话,我们能够知道西方媒体的歪曲报道吗?"
而在现实生活中,恰恰是对所谓"说错话的自由"之判断,在抽象概念层次上,或许不难理解,但一放到实际语境,一触及具体行为和实际对象时,则不仅《北京晚报》的批评者无法理解,长平之辈所蔑视、所愤慨的成千上万爱国"愤青们"无法理解,年纪可能要比长平长一辈的本人,也确实无法理解。
除非,长平能够紧密结合《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大作中的金玉良言,针对《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文章批驳之言涉及的具体语境,紧扣西方媒体在西藏问题上激起海内外网民们同仇敌忾的造谣歪曲不争事实,合情合理反证:你所主张的"可以说错话的自由",确实不包括西方媒体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自由",而只是支持中国网民奋起反击西方媒体造假时"说错话的自由";但这需要确凿无误地摆出相关言论证据来。如果转弯抹角,反把西方媒体公然造假,把那些打、砸、抢的"藏独"暴徒称之为"和平示威",把政府的执法行为称为暴力镇压,归结为并"无大错"的行为,或者即使错了,根源"错在中国新闻不自由",就说不通了。因为众所周知,即使在新闻"高度自由"的西方,媒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海外华人反"藏独"活动,就从未作过客观真实全面的报道。足见,中国新闻不自由,绝对不能构成西方可以任意歪曲造谣的理由!
长平自我辩护文章的另一大缺陷,是并没有回应激起广大批评者强烈义愤的另一个重点。大作说:"如果我们以民族主义为武器来反抗西方,那么怎样说服少数民族放弃民族主义,加入到主流的国家建设中来呢?"请问,中国人民用于反抗西方强权蛮横干涉中国内政的"民族主义",跟少数"藏独"分子用于破坏国家民族统一的狭隘民族主义,难道是一回事吗?如果长平真不是中华民族的敌人,理应在《我不是你们的敌人》一文中,把这个关键问题说清楚么。既然能在外媒发表大作,不可能不懂 Nationalist 跟 Ethicist之间的重大区别吧?希望不是卑劣的有意混淆。
《北京晚报》根据长平鼓吹"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之具体指向和涉及对象,一针见血指出,这其实就是鼓吹"允许造谣的自由"。对此,一些惯为强词夺理的长平辩护者们,剥离争论所涉具体事实,一口咬定"说错话的自由"跟"造谣歪曲的自由",绝对毫不相干。其实,即使纯粹从逻辑层次抽象推理,"错"是大概念,"无意之错"和"有意犯错"则是两个子概念;"造谣歪曲"则无疑属于"有意犯错"的概念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常用"说错话"来逃避造假动机和责任者,大有人在。因此无论从逻辑分析,还是从社会实际情况看,怎么能推出"允许说错话的自由"与"允许造谣的自由"截然无关之结论来?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确实可能完全无关。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两者却自有斩不断、逃不掉的高度关联。这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就西方主流媒体和南方报系发动的舆论攻势看,从当年伪造科索沃"万人坑",到美国侵占伊拉克理由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到最近西藏问题……等,鼓吹允许这同一类"行为主体"经常性地具有"说错话的自由",其实际涵义,必然就是要求允许西方媒体及其国内鹦鹉,可以在中国境内长驱直入、为所欲为从事造谣惑众误导舆论的自由!
对照事实,回顾历史,离开了相关事实分析和历史考证,单从字面涵义,从概念到概念的抽象引申和词义辩解,就成了拙劣的文字游戏。中国人民在近两百年惨痛历史和严酷事实教育下,早就学会透过诱人动听字面涵义,去识破特定利益代言人真实目动机的本领。羽毛鲜艳斑斓的鹦鹉,纵可练就一口好嗓音,但有好嗓音,并不见得就有好效果;特别是在国人对鹦鹉主人产生强烈反感的时候,尤其是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