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先来看看今天的这段新闻:
沈阳市民要求政府公开招待费 官员称难度极大
2008年11月17日04: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沈阳11月16日电 (记者何勇)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
申请人:赞助款、招待费等均需公开
工资、福利、财政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款、办公费、招待费……这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温洪祥共列举了沈阳市60个政府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应公开的21个项目的财务账目。如果这个申请被准许,就意味着,这60个政府部门的花销,将全部向社会公开。
温洪祥的职业是律师。他说,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作为一名公民和纳税人,有权利知道每一笔钱是如何花掉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既是行使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办:没有先例,结果不容乐观
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说,政务公开办已接受了温洪祥的申请。从目前审定的情况看,该申请符合《条例》规定,政务公开部门将按程序把申请表发送至涉及到的60个政府部门,目前已在做这个工作;同时协调财政局、审计局,积极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财政局、审计局也接受了我的申请,但尚未答复,也没有表态。”温洪祥说。
按照《条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一个月内,3个部门将给予温洪祥答复。
“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分析。
还是东北老爷们厉害啊,终于出来个狠的,一出手就直指要害!!
现在大众最痛恨的社会现象,是部分官员的贪污腐化。但个人的感觉,贪污受贿的毕竟是少数人,真正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行政系统的高成本、低功效,是行政开支中的挥霍和浪费。
先来看几个数字吧:1978年,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是52.9亿元,占当时财政收入的4.71%,占当时“鸡的屁”的1.45%。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到了2005年,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达到了6512.34亿元,占财政收入的19.19%,占当年“鸡的屁”的3.56%。同样是2005年,预算内外行政事业费支出9646.14%亿元,超过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教费用,占所有预算支出的第一位,是我国当年军费开支2447亿元的3.9倍。
二十几年间,行政费用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了4倍。不用说,蛋糕就那么大,此消彼长,行政管理费用的大幅度增长,大大压缩了包括军费开支在内的其它更为必须、更有意义的财政开支。
但群众的质疑无从回避。我国的《政府信息条例》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就应该公开,财务状况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审计法》也明确规定,审计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布。因此,于情于理于法,行政开支的明细都没有理由不向社会公布,现在不是连村务都公开了这么多年了?
如果各级政府真的能做到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那对反腐工作可以说是事半功倍,这也标志着我党提出的反腐工作是真正落到了实处。
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虽然这条消息来自国内最权威的《人民日报》,但我看结果还是会象报道中那位官员所说的那样:
“难度极大……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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