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分布在我国境内东三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浙江省等省份的几十家养熊场,采取活体抽取熊胆的方式牟取商业利益,造成了以下恶果和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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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取缔活熊取胆业的时间表,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缔活熊取胆业,以维护我国国家形象,促进中药出口贸易,为消费者健康福祉负责,并为迎接2008年北京“绿色奥运”做好舆论准备。
案据:
1.
根据新华网2006年1月12日报道,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活熊取胆”技术和条件已发生根本性改进,养熊场已由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480多家下降至目前的68家。而全国养熊场内的黑熊数量在过去20年间始终保持在7000头左右。
他说:以前用“铁背心”、“小铁笼”对待取胆熊的做法已经基本上被改进为“自体造管引流”、“无痛操作”和“保障养殖熊活动空间”的新型方式。王副司长还说:中国目前没有淘汰活熊取胆业的时间表。
然而,王副司长的发言明显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且不说全国各地还存在着大量的非法养熊场,且不说那些合法的养熊场内仍大量存在着“铁背心”、“小铁笼”等违规做法,即使所有合法养熊场内的取胆方式都已经改进为“自体造管引流”,取胆黑熊所遭受的痛苦折磨也是无法掩盖的。任何方式的活体取胆,都要在黑熊身上留有一个长期不能愈合的、深入腹腔内部的伤口,这必然会给黑熊造成剧烈而持久的痛苦。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也是任何借口都不能掩饰的。因为伤口感染、疼痛以及囚禁的原因所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伤害,还严重地威胁到黑熊的生命。
近几十年来,特别是发生震惊世界的疯牛病、禽流感等疫情后,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和制定《动物福利法》来加强对动物的保护。不同国家间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的差距,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壁垒。
2.
长期以来,中药原材料中的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一直影响着中药产品的出口贸易。活熊取胆这样的残忍做法更是严重伤害了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形象。
2003年1月,欧盟理事会明确规定,欧盟成员在进口第三国动物产品前,应将动物福利作为一个考虑因素。
2004年4月,欧盟颁布的《欧盟传统草药法》规定:到2011年4月后,草药销售将受到严格的管理。进口到欧盟的中药成分中只能包含植物和几种矿物。而我国的中药中则仍然含有动物成分,特别是濒危野生动物成分。
欧洲约占全世界草药市场的40%左右,是我国中药出口的最大市场。在《欧盟传统草药法》实施前,如果我国的中医药界不做出相应的调整,将不得不在2011年后退出欧洲市场。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中药在欧洲的销售,同时也将连带影响在其他地区的销售。
王伟副司长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还说:熊胆的综合功效尚无法用其他药物代替,需要使用熊胆的中药达123个品种。
实际上,根据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含有熊胆的药品只有8个品种156项,分别是熊胆粉/丸/胶囊109项、复方熊胆薄荷含片11项、熊胆痔疮膏/栓9项、熊胆救心丹9项、熊胆护肝、护胆药品6项、熊胆眼药水6项、熊胆川贝口服液3项、熊胆跌打膏1项、复方熊胆通鼻喷雾剂1项以及熊胆酒1项。这些药所治疗的疾病,并不一定是只有熊胆才能治疗的。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养熊企业甚至利用公共汽车车身广告,明确宣传熊胆的解酒功能。
据唐代药典《新修本草》记载,熊胆可用于治疗黄疸。在明、宋、清等朝代,又陆续出现了以熊胆治疗痔疮、小儿惊风、疳积、目翳的记载。随着当今医疗技术的发展,这些病都不再是疑难杂症。在长期的中医实践中,因熊胆的不可多得,人们更是早已使用了其他动植物替代品。不少中医药专家就表示,有很多中草药都具有与熊胆相似的祛热解毒,清肝明目的功效。金银花、蒲公英、野菊花、黄莲、连翘等中草药不仅有很好的疗效,而且更为经济、实惠。
同样在国家药监局的网站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国药准字号药品的成分中含有猪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以及人工合成的熊去氧胆酸(UDCA)等原料。可见,严重影响我国中医药形象,阻碍中药产品出口贸易的熊胆是完全可以被替代的。
3.
2000年3月,越南农业和乡村发展部就指出:“如果我们不停止熊的人工饲养及繁殖,野生熊在不久的将来就会灭绝。”
2002年,越南政府宣布取缔养熊业。韩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已经禁止熊场的经营,并规定不能在国内买卖熊胆或任何相关产品。
在推崇传统中医的亚洲各国,我国是唯一仍然保存这一残忍行业的国家。
在我国政府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中,黑熊属于该公约附录一中最高级别的濒危保护动物。然而,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它却始终是二级保护动物。活熊取胆业因此得以存续。这给我国政府的形象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样的代价,支撑的却是异国的走私市场。
据了解,在日本、菲律宾、韩国、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澳洲、加拿大和英国等地区都可以发现产自我国的熊胆制品,部分产品的产地直指我国四川省都江堰市。而我国北方靠近朝鲜半岛的边界也已经成为给韩国消费市场供应熊胆和胆汁产品的主要来源地。
北京奥组委承诺,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是一次“绿色奥运”。然而,活熊取胆业的存在完全违背了“绿色奥运”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举办北京奥运会,将使我国万众瞩目,从四面八方来到中国的各国奥运健儿以及游客必将对我国仍然容许活熊取胆业的存在而感到遗憾。
巴塞罗那奥运会金牌得主,自行车运动员费奥娜"奥克斯(Fiona
Oakes)就说:“2008年,世界各地的运动员将齐聚中国实现他们的梦想,来自世界各地的观众也将和他们一起通过无线电视,网络收看或收听这场世纪盛会,但当他们得知这些苦难黑熊的处境时,我相信他们将和我一样震惊、心悸。”
4.
取胆熊由于长期感染,往往会患有肝脓肿、脓毒性败血症、肝炎或者肝癌,在抽出的胆汁中极有可能混有异性有机物或炎性产物,甚至包括粪便、毛发、碎胆石以及长期滥用抗生素所培养出的顽固细菌和其他病毒。
据延边大学农学学报第23卷第1期(2001年3月)有关文章称,“……在胆汁中含有大量的炎性产物酸性物质、细菌、毒素、脓、血、粘液、坏死组织碎块、纤维蛋白凝固物等……经胆粉加工(离心、脱蛋白、紫外线或X射线照射等),虽然清除掉异性有机物(包括细菌),但有害物质(酸性物质、细菌毒素等)难以被清除……长期服用,迟早导致对人体的潜在性的危害。”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接着写到:“……为防治胆囊炎等并发病起见,抗菌素、磺胺类等化学药品大剂量长期的使用,必然导致胆汁中的残留,可构成对人体的潜在性的慢性刺激。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大量的科学研究证明,动物无异于人类,在经受巨大痛苦、恐惧、焦虑和绝望的时候,其体内的化学平衡会有很大的变化,产生强烈的毒素。以活熊取胆的痛苦方式获得的熊胆汁,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含有对消费者有害的成分。
现代社会,人类越发关注自己的健康和福祉。在抗生素牛奶、苏丹红鸭蛋、“嗑药”多宝鱼等等风波之后,我们是否应该对所谓可以治病救人的熊胆药品多加小心呢?
本着负责任的精神,政府和养熊业从业者应在熊胆药品没有被证明确切安全之前,或者在没有否定其危险性之前,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更不能对熊胆药品的潜在危险性视若无睹,甚至加以隐瞒。
5.
养熊业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认为:活熊取胆是为了保护野生黑熊不受捕猎。然而,一边鼓吹、夸大熊胆功效,在市场上毫无限制地销售熊胆制品,一边声称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保护野生黑熊。这种逻辑让人难以理解,也缺乏足够的科学根据。
养熊场内黑熊的死亡率远远高于野生黑熊,其寿命和繁育能力却远远低于正常水平。为了补充黑熊数量,养熊场也会购买野外偷猎的野生小熊。
规模化的生产会更加刺激熊胆的需求量,导致取胆黑熊数量和野生黑熊偷猎行为的增加,进而使黑熊种群数量减少。养熊场拓展市场的旺盛企图给野生黑熊种群带来了非常负面的效应。
尽管近年来黑熊伤人事件时有报道,有官员或百姓据此认为我国黑熊数量已经显著增加了。但是不少专家却认为,黑熊伤人事件的增加并不意味着黑熊数量的增加,而是人类对其栖息地的更大侵犯造成的。实际上,至今国家林业部门也没有公布有关野生黑熊数量的最新权威数据。人们甚至有理由认为,野生黑熊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是减少了。
在与国际动物福利组织“香港亚洲动物基金会”签署的协议中,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代表国家林业局认可了淘汰活熊取胆业的长期目标。活熊取胆行业因此得以逐步萎缩,不少从业者选择了其他行业。但是,自2006年1月王伟副司长宣布“中国没有取缔养熊业的时间表”之后,活熊取胆业又迎来了一次发展的机会。黑熊贸易旺盛,价格攀升,熊胆制品销售也开始复苏。这不仅给野生黑熊种群带来了更大的压力,而且为我国政府将来正式淘汰养熊业造成了更大的困难。
尽管目前中国野生黑熊也许还没有达到东北虎、华南虎那样的濒危状况,政府也不应等到野生黑熊数量减少到极度危险的时候,才采取措施。否则,我们将为野生黑熊物种在地球上的灭绝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建议:
面对质疑和批评,有关部门不应简单地采取回避、隐瞒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们不能用“传统”或是“文化遗产”作为理由,来掩盖对活生生的生命的肆意妄为。
政府不仅要考虑到活熊取胆造成的动物福利问题,而且要全面评估该产业存在的必要性,并做出正确的取舍。
一旦政府制定出取缔活熊取胆业的具体时间表,08年奥运的绿色主题将会更加鲜明,对于政府形象的改善,中药出口贸易的促进,人民健康的保障以及保持野生种群多样性都有非常正面的意义。
因此,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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