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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棍节(2007-11-01 23:06:45)
本来觉得将11月11日定为光棍节已经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但是当我听说了11月1日是“小光棍节”是,不得不再次为人类瑰丽的想象和幽默的生活态度所折服。
晚上,他们商量要出去玩,我,作为一个“伪光棍”,也非要跟着。
这个team加上我一共有四个人,飙,蛟,蓓,我。我和飙在新一佳附近吃饭。蓓和蛟在学校有事。
大约九点的时候,终于该忙的都忙活完了。打电话,约。
 
飙:爱玩的人甲
在新一佳附近活动,通不通宵都可以;
如果喝酒的话坚决不在公寓周边;
如果学校那两个不愿意来就和我去看电影;
 
我:爱玩的人乙
在哪里都可以,通不通宵无所谓;
喝酒这个主意不错,但是想去个好点的酒吧;
十分想在近期看一场电影;
 
蓓:没什么主意的人甲
通宵想法的始作俑者、强力推崇者;
觉得喝酒是个好主意;
不是很想再跑到新一佳商业区这边;
 
蛟:正派读书人甲
出去喝酒主意的始作俑者、不强力推崇者;
因为明天有课坚决不肯通宵;
不想再跑到新一佳商业区这边。
 
这就是我们各自的算盘。
 
我们的争论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妥协,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
1. 决定去喝酒,蛟要蓓陪他到操场跑3圈才肯去新一佳这边;
2. 我和飙让蓓快跑,商量实在不行就去看电影;
3. 蓓跑完了,打电话说要来了,问我们干什么,结果没有得到满意回答;
4. 我和飙认为,既然不知道干什么,就不要来这边了,干脆我们回去好了;
5. 回到校区之后,21点40分,我们继续就喝酒与通宵展开辩论;
6. 蛟坚决不通宵,难以动摇,时间紧迫,蓓的去堕落街喝酒的建议被驳回;
7. 白云苍狗,最终我们妥协:哪儿也不去了,回寝室睡觉……
 
路上,
飙,断喝:“早知道这样,我们就去看电影啦~!!”
于我心有戚戚焉。
蛟:“i'm sorry for all the human beings...”
蓓:“哎呀~~真的就这么回去啦~~我们再想想去哪儿吧!”
 
这就是我们的小光棍节,折腾了一个晚上,最后无疾而终,不了了之。不愧是光棍的节日啊,每根小棍都有每根小棍的考虑,finally,光光如也。要是有男女朋友在的话,我觉得争执的一方一定肯牺牲的~~
 
本来想在此处加一句评论,但是挠头良久,没想到一句合适的话。大家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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