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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2007-03-25 10:34:07)

    今天早上起来开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你的充值金额为100元,余额为×88.56元,有效期到2009年3月14日. 时间7:48 07年3月25日。

    我的第一反应是垃圾短信,这种短信每天要收到好几条,但看到发送号码是10086,所以又发短信查了下余额,果然多了100元,手机里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多了100元。既没有任何告知我为何多了这100元,也没有充错的人打电话来向我求证,真是奇怪。

    当然要说我这个一定就已经构成不当得利似乎还太武断了。虽然我获得了100元,但如果是对方有意要抛弃这100元充值的权利,赠与任意一个手机号码的机主,而我刚好又是那个幸运的人,那想必我就不构成不当得利了。

    在这里我发出公告,我于2007年3月25日,意外获得100元充值金额,忘充错的人速与我联系,我愿意返还,当然这还需要移动的配合,可以划转充值金额。

    网上相类似情形:我一朋友是安徽移动客户,他享受神州行业务,2007年1月19日晚八点半,他的手机收到一短信,说他的手机已预存话费20元,他也莫名奇妙,因为这钱不是他存的,是谁帮我存了这20元钱了呢?正想着呢,不一会,大概晚八点五十左右,他又收到一短信,短信上写预存话费-20元,这把我朋友可弄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打电话询问10086,才知道原来是别人用手机充值卡,移动营销人员疏忽把钱充错了充到我朋友手机上去了,后来移动公司营销人员及时发现这个情况,就把钱直接划掉了。我朋友就很纳闷,移动公司有没有这个权利在事先没有通知机主的情况下,直接把钱从他的帐号上给划掉呢!从维护客户隐私角度看,移动有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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