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略论》网课02讲(2006-12-09 15:33:13)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02讲
--依止善知识、略示修法
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导弟子之次第,分二。
乙初、依善知识为道之根本。乙二、得依止已,修心之次第如何。
乙初、依止善知识为道之根本。分二.
丙初、令生决定之开示。
丙二、略示修法。
丙初、令生决定之开示。
于弟子身心中,但能生起一分德,损减一份过失,以上一切安乐妙善之根本,皆由善知识教导之力。故于最初修依止法,极为重要。
丁初、所示善知识之相。丁二、能依弟子之相。丁三、依止之法。丁四、依止之胜利。丁五、不依止之过患。丁六、总明其义。
丁初、所依善知识之相。
诸经论中,就各各乘虽有多说,然此处所示,乃为须于三士道渐次接引而导致大乘佛地之善知识也。
《庄严经论》云:“知识须具戒、定、慧、德胜、精进、教富饶、通达真实、善说法、悲怜为体、断疲厌。”此谓为弟子者,须求得一具足十德之善知识而依止也。
若自未调伏而能调伏他者,无有是处。彼调御他人之师,先须自能调伏。
若尔,云何以自调伏耶,倘随分修习,于身心有一分证德之名者,不能真实饶益于他。须随佛教总相,如戒定慧三学,以调伏身心。彼调伏者,即是戒学。
如《别解脱经》云:“心马难制止,勇决恒相续,别解脱如衔,有百针极利。”当如调马之师,以坚利之衔勒,调伏根随邪境。如调野马,制伏其所不应行。于应行处,努力进趋。由学此戒,则能调心。
具定者、谓于善恶行止之作,依于正念正知,心内寂住,定学随生。具慧者,谓依于止。观察真谛,净慧即发。
如是虽具三学证德。尚嫌不足,复虽博通三藏,具足多闻,如格西“仲登巴”云:“大乘师者,须任说一事,皆能贯通无量经义。正修持时,了知三学之差别功能,成何利益,现于所化之机,其心行为何状况。”通达真实或教理者,谓以胜慧达法无我,或由现量证得。此若未能,即以教理而能通达者,亦可。
又虽通达教理,若功德劣于弟子,或仅于相等,亦为不足,故为师者须具胜于弟子之德。《亲友书》云:“所依逊已反成退,平等相依住中流,依较胜者获胜德,是故当依胜已者。具戒得寂定,以及殊胜慧。若依此胜师,当超此胜者者。”
如“普穹瓦”云:“我闻前辈传记时,自然生起向上心。”又“塔懿”(“噶当”格西)云:“惹真寺诸尊宿,为我及诸后学视线所集。”故善知识之功德,有须胜于已之必要。
上之六德,仅为师者成熟自利自相,其余则为摄受他之功德。如云:“佛非水洗众生罪,亦非手拔有情苦,非将已德移于余,唯为说法令解脱。”(六德,即戒定慧与德胜,教富饶、达真实之六者,盖将精进益于后。)
如颂所言,善知识欲成熟他人,除为开示正法,令其随须修持之外,更无以水洗罪等事也。彼四法中之善说法者,谓于引导弟子之次第善巧。复能将以法义,运入于所化有情心中。
具悲怜者,即说法之意念清净,非为名利承事,“博多瓦”呼“井拿瓦”(敬俄瓦)(井拿瓦和敬俄瓦,恐系一人,译音稍异。)曰:“里未补(列摩子),(里未补和列摩子,可能也是译音稍异。)我随说几许法,未曾一次自觉善哉,但观众生无不是苦恼者。”
言精进者,谓作他义利,坚固勇悍也。
断疲厌者,数数宣说,不生疲倦,能忍宣说之难行故。
“博多瓦”云:“具三学,通真实及有悲心,五者为主,我漾尊滚阿者黎,既无多闻,难忍疲厌,闻者不解其言。但以具前五德故,凡亲近者皆得受益。又宁敦师,不善辞令,从为施主咒愿一次,人莫解其所谓,然以具足五德,亦能饶益徒众。
彼众德全具之师,处之未法,虽不易得。但亦莫依过失增上,及功过相等者,必须依止功德较增上者。
然师为万善之根本。诸欲依师修心者,当知彼师应具之相,励力访求,而欲为弟子作依止者,于具彼诸相之因,亦当勉焉。
丁二、能依弟子之相。
《四百颂》云:“质直,具慧、求法义,是则名为听法器,不将说法师功德,执为过谬听亦然。”谓能依者相,具斯三德,可称法器,则不但不将说者功德执为过失,亦不将听者功德执为过谬。器相若缺,则师虽极清净,以弟子自身有过故,必至见为过失。或将说者之过失,复执为功德焉。言质直者,谓不堕当类。若为堕类所蔽,则不能察见功德,亦不能获得善说之义。
如《中观心论》云:“以堕类故心热恼,终无通达寂灭时,”堕类,谓分派别,贪爱于自之一类一派,及嗔恼于他人之一类一派。用嗔恼于他人之一类一派。当观自心,有则改之。
虽能住质直,若分别善说正道,恶说似道之慧力者,犹非其器。故又须具有了解彼二之慧也。
又虽有住质直、具慧二相,然不能如教而修,乃非其器。故须具求法意乐也。译中又加入敬法及师,善摄心听二事,为五。实则求法义利、善摄心听、敬法及师、取舍善恶之四种也。以第四之取善说,即具慧。舍恶说,即住质直也。
自审可受师长引导能依之诸相为全与不全,若全,则欢喜进修。若不全,后当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
丁三、依止之法。
依止法如何者,如是具能依相堪为法器者,当观其师于说之相具足与否,若具相者,可受法乳,其依止法分二:戊初、意乐依止法。戊二、加行依止法。
戊初、意乐依止。分二、已初、净信为本。已二、念恩生敬。
已初、净信为本
《宝炬陀罗尼经》云:“信为前导有如母,出生长养诸功德。”谓以信故,能令功德未生者生,已生者安住,辗转向上增长也。《十法经》云:“以何到佛地,信为殊胜乘。是故具慧者,当随净信修。于诸不信人,不能生白法,如火烧种子,岂复发青芽。”此谓从行止门中,信为一切功德根本也。
总则对于三宝业果四谛生信,有其多种。此中所言之信,盖信于师也。
然则对师应如何而信耶。《金刚手灌顶经》云:“秘密主,学人于阿者黎,应作何观,当视如佛。”诸大乘经及律藏,皆作是说。此义云何,谓常人于佛,皆不致生起寻过之心,而能思其功德。于师亦应尔。故须视师是佛。
前经又云:“当持师功德,无寻师过失。观德得成就,察过不得成。”设以放逸心或烦恼炽盛等过,忽起寻过之心,应当励力忏改防护。如是修习,纵见稍有过失,以念德心盛故,亦不能障碍其信心。
如阿底峡见解为中观派,金洲大师见解为唯识派,就见而论,虽有胜劣。然大乘道之次第及菩提心,皆以彼学得。故认金洲为其诸善知识中,法恩最大,无可比对者。
已二、念恩生敬。
《十法经》云:“于久远驰骋生死中寻求我者,(令我得知久远时来流转生死)于长夜痴暗睡眠中醒觉我者。于陷溺有海拔济我者。于三界牢狱解放我者。我入恶道,示以善道。我有疾病。为作良医。我为贪等猛火所烧,为作云雨而息灭之,应如是思惟。”《华严经》云:“我此善友说法人,诸法功德为开示,菩萨威仪总为说,一心思惟而来此。能生善行如我母,哺功德乳如乳母,菩提支分教修习,此诸知识遮损恼,解脱生死如妙药,亦如帝译降甘霖,令我增善如满月,开显涅磐似日明。心于怨亲固如山,亦如大海不荡动,救护一切如船师,善财如是思惟来。菩萨令我发大心,佛子令起求菩提,我此知识佛所赞,以是善心而来此。救护世间如勇士,又如商主众所依,与我安乐开慧眼,以此善心事知识。”
吾人参谒善知识时,应念此偈颂辞句,但将善财换为已名诵之。
戊二、加行依止法。
《事师法五十颂》云:“此何须繁说,随师喜当作。不喜者悉止。于彼彼励力,成就随者黎。持金刚亲说,知已于一切,师喜悉当作。”(悉敬奉师长。)
总之,师喜者作,不喜者勿作,是也。师所喜应作者,分三门,谓内外财供,身口给侍,如教修行也。
《又庄严经论》云:“当以财利及承事,如教修行依知识。”其中初者,如《五十颂》云:“又复于师所,乐行于喜舍,不吝于已身,何况于财物。”
又云:“若于灌顶师,三时伸礼奉,则为已供养,十方诸如来。”其次,身口给侍。谓洗擦、涂香(按摩)、侍疾、称扬功德等,名身口给侍。
三、如所教授,不违修行是(乃最殊胜供)。三门之中,此为主干。
《本生经》云:“报恩供养者,谓如教修行。”
丁四、依止之胜利。
由如法依止善知识故,得近佛位,诸佛悦豫,常遇善知识,不堕恶趣,速断一切烦恼恶业,不背菩萨行,常具正念,功德资粮渐渐增长,成办现前究竟一切义利。
复次,敬事善知识者,则先时所积当受恶报之业,能于此世身心少感不安,或梦中稍受微苦,即可转灭令尽。此之善根,较诸供养无量佛佗,尤为超胜,胜利之大如是也。
丁五、不依止之过患。
若不如法依师,此世易为病扰,或为魔侵,后世堕于恶趣,感受无量苦恼。《五十颂》云:“勿令阿者黎,少分生烦恼,无智相违背,定入阿鼻狱,受种种极苦,说之深可怖。由谤阿者黎,于中常止住。”
昔印度克珠大德先登巴云:“但闻四句偈,若不奉为师,百世生犬中,复当生贱族,”(此偈勇译误为经说,当更正。)复次,诸未生之功德不生,诸已生者失坏,常与不善知识及恶友为侣,亦令功德损灭,过失增长,生出多种不可爱乐之事。故于一切能感苦果之因,悉因断之。
丁六、总明其义。
须知,共所称许之喇嘛瑜珈教授者,即如上说,若仅少次缘念,殊嫌不足,必行者心生决定,于具德引导不错之善知识,应长时依止。
如伽喀巴(噶丹格西)云:“于依师时,恐有所失而折本。”盖不知依止法,将无利而有亏损,此依师法(故如法依师),比较余法尤为重要,以其为究竟利乐之根本故。我辈烦恼粗重,又不知事师法,或知而不行,多生众罪,此须努力忏改防护,诚能如是,不久当如常啼菩萨,及求善知识无厌足之善财矣。
丙二、略示修法。
分二、丁初、正明修法。丁二、明二种修破妄分别。
丁初、正明修法。
分二。戊初、正修时应如何。戊二、未修间应如何。
戊初、正修时应如何。又分三。已初、于加行应如何。已二、于正行应如何。已三、于完结时应如何。
已初、加行时应如何。
金洲大师报传加行六法,谓:一、于住处整理洁净,陈设佛像。二、端严陈设无谄供品。三、于安乐座端身迦跌,或半迦跌坐,至诚发起归依之心。四、于面前虚空中,观想深广二派传承师长、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护法诸天,无量安住,分明显现。五、对于助道顺缘,障道违缘,若不积忏,道则难生。而积忏方法,以七支行愿,最为扼要。彼中初于礼敬支,有三门总礼者,即“所有十方”等一颂是。谓非仅礼一方一世之佛,须缘十方三世一切诸佛,由决定心,运用清净三业,恭敬而礼。
一、礼敬支。即:
三门各别礼敬中,初生礼。即“普贤行愿”等一颂。谓先缘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复观自己化身无数,量等刹尘,而行礼敬。此须于彼普贤行愿,起信解力,乃能发起。
次,意礼。即“于一尘中”等一颂。谓一一尘中,皆有一切刹尘数佛,在菩萨众中,须生起随念彼等功德之胜解而礼。
次、语礼。即“各以一切”等四句颂。当观自己一一身有无量头,一一头中有无量舌,一一舌中出无量妙音声,赞佛功德。海者,是极多意。
二、供养支。共三颂,前二为有上供,后一为无上供。即:
有上供养者,“以诸最胜”等二颂是。妙华者,谓人天上妙奇花。□者,用各种散花配合连缀而成,此二者,或系实花,或系仿造。伎乐者,有弦器等之音也。涂香者,谓妙香泥是。最胜伞盖者,即盖中之殊胜者是。灯者,谓香油等灯,及能放光之宝珠等。烧香者。指和合或纯一之香料,最胜衣服者,乃衣中之华美者是。最胜香者,谓能放香气遍满三千世界之香所掺合之香水是。末香者,香粉也,亦可燃烧。以此堆积,造成坛埸,更加彩画。量等须弥者是。
次、无上供养者,“我以广大”等一颂是。其有上者,即世间之供物,此乃菩萨等,以神力变成者。此中后二句,凡上二所陈,有欠缺者,一切加之,此是显示礼敬供养等之心与境故。
三、忏悔支。即:
“我昔所造诸恶业”等一颂。是依三毒为因,以身等三为根事,(根,谓依身口意,为发业之根门:事,即三门所造十不善道“业”。)其罪性者,谓由我造。此中复分亲身正所造作,或教他作,或随喜他作,如是一切,尽其所有,总集忏洗,追念过失,生愧悔心,断绝后流,精勤防护,誓当灭之。
乙初、依止善知识为道之根本。分二。
丙一、略示修法。分二
丁初、正明修法。
戊初、于正修时应如何。分三。
已初、于加行应如何。分六
庚五、积资净障。
四、随喜支:即
“十方一切众生”于五类有情所有善业,皆生起随喜之心。
五、请转法轮支。
即“十方所有世间灯”一颂是。十方刹土一切诸佛,最初证得大菩提时,我愿化身如彼数量,尽其所有一一佛前,悉皆殷勤劝请说法。
六、请住世支。
即“诸佛若欲示涅磐”一颂。十方诸佛将欲示涅磐时,为令众生获得利益安乐故。请求诸佛住刹尘劫,莫入涅磐。
七、回向支。
即“所有礼赞供养佛”一颂。以前六支,所积一切善根,皆悉回向一切有情为作证得菩提之因。以猛利欲乐而为祝愿,令其无尽。如此以上诸颂,了解其义,如说思修,心不散乱,缓缓念诵,当得无量福德之聚。
庚六、三事求加。
又礼敬、供养、请法、劝住、随喜等五支,即是积集资粮,忏悔支是净除业障,随喜支中,复有一分对自所修善生随喜心,令其增长。回向支者,即将所积所净所增长诸善,虽极微少,汇成众多,现所受乐,虽将终尽,亦能令其绵延无穷。总可合为积资、净障、增长无尽之三种。六于所缘境,观想明晰,而献坛供,请求加被,愿灭除不敬善知识等一切颠倒心,速疾生起恭敬善知识等正清净心。摧伏一切内外障难,须以猛利欲乐,多次祈求焉。
已二、正行应如何。分二。庚初、总修持法。庚二、此中修法。
庚初、总修持法。
所谓修道者,即于善所缘,如欲而能令心安住之谓也。若于所缘随意修习,依自己所想之数目与次第而修者,从初即养成任意之习惯,将至一世之善行无成,反成有过。
故最初无论修习何种所缘,应决定其数目次第。此后应起猛利坚固之心,以自克服,务令如其所预定而修,于此定课,不得轻易增减,随时变易。须具足正念正知而修习之。
庚二、此中修法者。
先修依止之胜利,及不依止之过患。次,多起防护,绝不放任,令有寻求师过之心。尽我自己所知,师之戒定慧等德,数数思惟,乃至净信未生以来,恒修习之。
此后又念于已已作当作种种利益之恩德。如前所引经说,乃至心中恭敬未起之间,而修习之。
已三、(依马车为丁三)于完结时应如何者。
所积诸善,由“普贤”行愿,或以净愿七十颂等,于现在究竟诸所供希愿处,以猛利欲乐而回向之。
如是每日上午、下午、初夜、后夜、四次修习。初修之时,如其太久,易为沉掉所扰,若于此串习,将来纠正甚难,故须时间短少,次数增多,稍留余趣,俾引起下次欲修之心。否则将一见座位,便生厌呕,必待修习稍熟,乃可渐次延增。于一切所缘,务令不急不缓,离过而修,则障难鲜少,疲劳昏沉等,皆能息灭也。
戊二、于未修中间应如何。分二。已初、总明。已二、正明。
已初、总明。
礼拜、经行、念诵等等,虽有多门,其主要者,若仅于正修时精进,未修间,则于其所修法不住念知,多诸散乱者,则生效甚微。故虽未修之际,亦应读诵观览关于此类教法。并数数忆念之。广修助道顺缘,勤忏障道罪垢,且于一切之根本。即本所受之戒,宜善护持。
已二、正明。分四。
复应于止观易生之四因,善修习之。
庚初、守护根门
谓依于根尘生六识已,再于识所了别之悦意六境及不悦意六境,生贪嗔时,当好自防护,莫令生起。
庚二、正知而行。
如《入行论》云:“身心于时时,应数数观察,专务于此者,即护正知相。”此谓身等于彼彼事转时,须依正所了知之应作不应作而行。
庚三、于食知量。
改正过多过少违量而食之串习,总以无碍修善为度。又修于食爱著之过患,以无染心,及为饶益施者,并念自中诸虫,现以食物摄受,俾未来世亦得以法摄而化之。又念,为作一切有情义利,而受其食。
《亲友书》云:“受餐如服药,如量去贪嗔,非为肥骄傲,但欲任持身。”
庚四、hao寤瑜伽 (常愧按: hao字软件没有, 好象形为上"穴"下"告")
勤行hao寤瑜珈,及睡眠时应如何者,《亲友书》云:“勤度永日,及初后夜分,眠梦犹存念,勿使命虚终。”谓尽夜永日,及夜之初后二分,是正修时。若修习之余,在经行宴坐中(应以精勤),净除五盖,令其具义利也,睡眠者,糸休息时,虽然,亦勿令其无义空过。
此中身之威仪者,一中夜时,右肋而卧,左腿压右上,如狮眠伏。云何正念,谓安住正念。于昼日中所修何种善法,随熏习力强者,而系念之乃至未睡之间,追随依止,如是虽睡还同未睡,亦能修习定等善行。
惑起觉知者,依境念之力,任起何种烦恼,即须了知,而不忍受,务令伏断。
思惟起想者,先可预想至彼许时,当起。
如上所言之一切修法,唯除正行中之少分不共者外,余之加行、正行、完结及座隙等中当如何作者。自此段起,乃至修观,勿论修习何种所缘行相,于一切处皆应加入焉。
丁二、明二种修破妄分别。
《庄严经论》云:“初依闻起如理思,从如理思净慧生。”言从于所闻诸义,如理作意中,而生显现通达真实谛理之修所成慧也。《现观庄严论》云:“随顺抉择分,于见道修道,数数而思惟,现及比修道。”此言大乘圣者所修道,有数数思惟,现量比知也。《集菩萨学论》云:“如是身及受用福德,常无间断,于舍护净长,如其所应,均应常修。”此言身及受用善根三者,于一一中,须修舍护净长四法。所言修中,有以分别慧观察而修观,及以不分别专一安住而修止之二种也。
若尔,何道而修观,何道而修止耶。曰:如对善知识修信心,及暇满大义难得,念死无常、业果、流转过患、发菩提心等,皆须修观。盖于此等段落,各须一殷重无间,能转素常思想之心,彼若无者,则此等之反面,如不敬等,无能灭故。于此不敬等心生起时,若数数分别观察而修,则难自作主宰。譬之于贪境,增益可爱之相,而多所修习,当起猛利贪著,若于怨敌,多思其不可爱相,亦能生起猛利嗔恚。以是之故,修习此类道时,于诸境相,若显不显,心须执持殷重无间之观察而修也,倘心不能摄住于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安住之这寂止时,若数数观察,则心不能住,故于是处,则须修止也。
或不了解如是道理。谓点慧者,唯当观修,诸姑萨黎应唯止修,此说非也。彼二种人,一一皆须双修止观。虽属点慧,亦须修正,纵是姑萨黎亦须于善知识修猛利信等故。
又有误认以分别慧数数观察,唯当限于闻思之时,若求修慧,则不应尔。此执非理。彼以为一切分别,皆是执相,为成佛之障碍。是于非理作意之执实分别与如理作意之正分别二种,未能辨别之过也。亦莫执谓此教授中,须修心于一所缘,故欲能住之无分别三摩地,于前若多观修,将为三摩地生起之碍。
譬如善冶金银之点慧锻师,将金银数数于火烧之,于水洗之,令彼垢秽悉净,最极调柔随顺,次乃能制耳环等饰具,如欲可成。如于昔之烦恼随惑及恶行等,以修习黑业果及世间过患时所说,由分别慧,数数观察彼之过患,令周遍热恼,作意厌离,如金在火,烧彼诸垢。又于善知识之功德,及暇满大义,三宝功德并白业果、菩提心之胜利等,以分别慧,数数观察,则能令心润泽,引生信敬。如金在水洗,于诸白品,令意趣向爱乐也。如是成已,随欲修止修观,但稍作意,不假多功,即可成就。如是修观,实为修无分别三摩地之胜方便,圣者无著,亦如是说。
复次,能使心于所缘,坚固安住之主要违缘者,即是沉掉二种心所。若有猛利无间念三宝等功德之心,则易断昏沉,以彼之对冶,盖见功德则心生欢喜而高举。又若有猛利无间念死无常及苦等过患之心,则易断掉举,以掉为贪一份所摄之散乱心,彼之对冶,即多种经中所赞之厌离心是。
--依止善知识、略示修法
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导弟子之次第,分二。
乙初、依善知识为道之根本。乙二、得依止已,修心之次第如何。
乙初、依止善知识为道之根本。分二.
丙初、令生决定之开示。
丙二、略示修法。
丙初、令生决定之开示。
于弟子身心中,但能生起一分德,损减一份过失,以上一切安乐妙善之根本,皆由善知识教导之力。故于最初修依止法,极为重要。
丁初、所示善知识之相。丁二、能依弟子之相。丁三、依止之法。丁四、依止之胜利。丁五、不依止之过患。丁六、总明其义。
丁初、所依善知识之相。
诸经论中,就各各乘虽有多说,然此处所示,乃为须于三士道渐次接引而导致大乘佛地之善知识也。
《庄严经论》云:“知识须具戒、定、慧、德胜、精进、教富饶、通达真实、善说法、悲怜为体、断疲厌。”此谓为弟子者,须求得一具足十德之善知识而依止也。
若自未调伏而能调伏他者,无有是处。彼调御他人之师,先须自能调伏。
若尔,云何以自调伏耶,倘随分修习,于身心有一分证德之名者,不能真实饶益于他。须随佛教总相,如戒定慧三学,以调伏身心。彼调伏者,即是戒学。
如《别解脱经》云:“心马难制止,勇决恒相续,别解脱如衔,有百针极利。”当如调马之师,以坚利之衔勒,调伏根随邪境。如调野马,制伏其所不应行。于应行处,努力进趋。由学此戒,则能调心。
具定者、谓于善恶行止之作,依于正念正知,心内寂住,定学随生。具慧者,谓依于止。观察真谛,净慧即发。
如是虽具三学证德。尚嫌不足,复虽博通三藏,具足多闻,如格西“仲登巴”云:“大乘师者,须任说一事,皆能贯通无量经义。正修持时,了知三学之差别功能,成何利益,现于所化之机,其心行为何状况。”通达真实或教理者,谓以胜慧达法无我,或由现量证得。此若未能,即以教理而能通达者,亦可。
又虽通达教理,若功德劣于弟子,或仅于相等,亦为不足,故为师者须具胜于弟子之德。《亲友书》云:“所依逊已反成退,平等相依住中流,依较胜者获胜德,是故当依胜已者。具戒得寂定,以及殊胜慧。若依此胜师,当超此胜者者。”
如“普穹瓦”云:“我闻前辈传记时,自然生起向上心。”又“塔懿”(“噶当”格西)云:“惹真寺诸尊宿,为我及诸后学视线所集。”故善知识之功德,有须胜于已之必要。
上之六德,仅为师者成熟自利自相,其余则为摄受他之功德。如云:“佛非水洗众生罪,亦非手拔有情苦,非将已德移于余,唯为说法令解脱。”(六德,即戒定慧与德胜,教富饶、达真实之六者,盖将精进益于后。)
如颂所言,善知识欲成熟他人,除为开示正法,令其随须修持之外,更无以水洗罪等事也。彼四法中之善说法者,谓于引导弟子之次第善巧。复能将以法义,运入于所化有情心中。
具悲怜者,即说法之意念清净,非为名利承事,“博多瓦”呼“井拿瓦”(敬俄瓦)(井拿瓦和敬俄瓦,恐系一人,译音稍异。)曰:“里未补(列摩子),(里未补和列摩子,可能也是译音稍异。)我随说几许法,未曾一次自觉善哉,但观众生无不是苦恼者。”
言精进者,谓作他义利,坚固勇悍也。
断疲厌者,数数宣说,不生疲倦,能忍宣说之难行故。
“博多瓦”云:“具三学,通真实及有悲心,五者为主,我漾尊滚阿者黎,既无多闻,难忍疲厌,闻者不解其言。但以具前五德故,凡亲近者皆得受益。又宁敦师,不善辞令,从为施主咒愿一次,人莫解其所谓,然以具足五德,亦能饶益徒众。
彼众德全具之师,处之未法,虽不易得。但亦莫依过失增上,及功过相等者,必须依止功德较增上者。
然师为万善之根本。诸欲依师修心者,当知彼师应具之相,励力访求,而欲为弟子作依止者,于具彼诸相之因,亦当勉焉。
丁二、能依弟子之相。
《四百颂》云:“质直,具慧、求法义,是则名为听法器,不将说法师功德,执为过谬听亦然。”谓能依者相,具斯三德,可称法器,则不但不将说者功德执为过失,亦不将听者功德执为过谬。器相若缺,则师虽极清净,以弟子自身有过故,必至见为过失。或将说者之过失,复执为功德焉。言质直者,谓不堕当类。若为堕类所蔽,则不能察见功德,亦不能获得善说之义。
如《中观心论》云:“以堕类故心热恼,终无通达寂灭时,”堕类,谓分派别,贪爱于自之一类一派,及嗔恼于他人之一类一派。用嗔恼于他人之一类一派。当观自心,有则改之。
虽能住质直,若分别善说正道,恶说似道之慧力者,犹非其器。故又须具有了解彼二之慧也。
又虽有住质直、具慧二相,然不能如教而修,乃非其器。故须具求法意乐也。译中又加入敬法及师,善摄心听二事,为五。实则求法义利、善摄心听、敬法及师、取舍善恶之四种也。以第四之取善说,即具慧。舍恶说,即住质直也。
自审可受师长引导能依之诸相为全与不全,若全,则欢喜进修。若不全,后当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
丁三、依止之法。
依止法如何者,如是具能依相堪为法器者,当观其师于说之相具足与否,若具相者,可受法乳,其依止法分二:戊初、意乐依止法。戊二、加行依止法。
戊初、意乐依止。分二、已初、净信为本。已二、念恩生敬。
已初、净信为本
《宝炬陀罗尼经》云:“信为前导有如母,出生长养诸功德。”谓以信故,能令功德未生者生,已生者安住,辗转向上增长也。《十法经》云:“以何到佛地,信为殊胜乘。是故具慧者,当随净信修。于诸不信人,不能生白法,如火烧种子,岂复发青芽。”此谓从行止门中,信为一切功德根本也。
总则对于三宝业果四谛生信,有其多种。此中所言之信,盖信于师也。
然则对师应如何而信耶。《金刚手灌顶经》云:“秘密主,学人于阿者黎,应作何观,当视如佛。”诸大乘经及律藏,皆作是说。此义云何,谓常人于佛,皆不致生起寻过之心,而能思其功德。于师亦应尔。故须视师是佛。
前经又云:“当持师功德,无寻师过失。观德得成就,察过不得成。”设以放逸心或烦恼炽盛等过,忽起寻过之心,应当励力忏改防护。如是修习,纵见稍有过失,以念德心盛故,亦不能障碍其信心。
如阿底峡见解为中观派,金洲大师见解为唯识派,就见而论,虽有胜劣。然大乘道之次第及菩提心,皆以彼学得。故认金洲为其诸善知识中,法恩最大,无可比对者。
已二、念恩生敬。
《十法经》云:“于久远驰骋生死中寻求我者,(令我得知久远时来流转生死)于长夜痴暗睡眠中醒觉我者。于陷溺有海拔济我者。于三界牢狱解放我者。我入恶道,示以善道。我有疾病。为作良医。我为贪等猛火所烧,为作云雨而息灭之,应如是思惟。”《华严经》云:“我此善友说法人,诸法功德为开示,菩萨威仪总为说,一心思惟而来此。能生善行如我母,哺功德乳如乳母,菩提支分教修习,此诸知识遮损恼,解脱生死如妙药,亦如帝译降甘霖,令我增善如满月,开显涅磐似日明。心于怨亲固如山,亦如大海不荡动,救护一切如船师,善财如是思惟来。菩萨令我发大心,佛子令起求菩提,我此知识佛所赞,以是善心而来此。救护世间如勇士,又如商主众所依,与我安乐开慧眼,以此善心事知识。”
吾人参谒善知识时,应念此偈颂辞句,但将善财换为已名诵之。
戊二、加行依止法。
《事师法五十颂》云:“此何须繁说,随师喜当作。不喜者悉止。于彼彼励力,成就随者黎。持金刚亲说,知已于一切,师喜悉当作。”(悉敬奉师长。)
总之,师喜者作,不喜者勿作,是也。师所喜应作者,分三门,谓内外财供,身口给侍,如教修行也。
《又庄严经论》云:“当以财利及承事,如教修行依知识。”其中初者,如《五十颂》云:“又复于师所,乐行于喜舍,不吝于已身,何况于财物。”
又云:“若于灌顶师,三时伸礼奉,则为已供养,十方诸如来。”其次,身口给侍。谓洗擦、涂香(按摩)、侍疾、称扬功德等,名身口给侍。
三、如所教授,不违修行是(乃最殊胜供)。三门之中,此为主干。
《本生经》云:“报恩供养者,谓如教修行。”
丁四、依止之胜利。
由如法依止善知识故,得近佛位,诸佛悦豫,常遇善知识,不堕恶趣,速断一切烦恼恶业,不背菩萨行,常具正念,功德资粮渐渐增长,成办现前究竟一切义利。
复次,敬事善知识者,则先时所积当受恶报之业,能于此世身心少感不安,或梦中稍受微苦,即可转灭令尽。此之善根,较诸供养无量佛佗,尤为超胜,胜利之大如是也。
丁五、不依止之过患。
若不如法依师,此世易为病扰,或为魔侵,后世堕于恶趣,感受无量苦恼。《五十颂》云:“勿令阿者黎,少分生烦恼,无智相违背,定入阿鼻狱,受种种极苦,说之深可怖。由谤阿者黎,于中常止住。”
昔印度克珠大德先登巴云:“但闻四句偈,若不奉为师,百世生犬中,复当生贱族,”(此偈勇译误为经说,当更正。)复次,诸未生之功德不生,诸已生者失坏,常与不善知识及恶友为侣,亦令功德损灭,过失增长,生出多种不可爱乐之事。故于一切能感苦果之因,悉因断之。
丁六、总明其义。
须知,共所称许之喇嘛瑜珈教授者,即如上说,若仅少次缘念,殊嫌不足,必行者心生决定,于具德引导不错之善知识,应长时依止。
如伽喀巴(噶丹格西)云:“于依师时,恐有所失而折本。”盖不知依止法,将无利而有亏损,此依师法(故如法依师),比较余法尤为重要,以其为究竟利乐之根本故。我辈烦恼粗重,又不知事师法,或知而不行,多生众罪,此须努力忏改防护,诚能如是,不久当如常啼菩萨,及求善知识无厌足之善财矣。
丙二、略示修法。
分二、丁初、正明修法。丁二、明二种修破妄分别。
丁初、正明修法。
分二。戊初、正修时应如何。戊二、未修间应如何。
戊初、正修时应如何。又分三。已初、于加行应如何。已二、于正行应如何。已三、于完结时应如何。
已初、加行时应如何。
金洲大师报传加行六法,谓:一、于住处整理洁净,陈设佛像。二、端严陈设无谄供品。三、于安乐座端身迦跌,或半迦跌坐,至诚发起归依之心。四、于面前虚空中,观想深广二派传承师长、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护法诸天,无量安住,分明显现。五、对于助道顺缘,障道违缘,若不积忏,道则难生。而积忏方法,以七支行愿,最为扼要。彼中初于礼敬支,有三门总礼者,即“所有十方”等一颂是。谓非仅礼一方一世之佛,须缘十方三世一切诸佛,由决定心,运用清净三业,恭敬而礼。
一、礼敬支。即:
三门各别礼敬中,初生礼。即“普贤行愿”等一颂。谓先缘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复观自己化身无数,量等刹尘,而行礼敬。此须于彼普贤行愿,起信解力,乃能发起。
次,意礼。即“于一尘中”等一颂。谓一一尘中,皆有一切刹尘数佛,在菩萨众中,须生起随念彼等功德之胜解而礼。
次、语礼。即“各以一切”等四句颂。当观自己一一身有无量头,一一头中有无量舌,一一舌中出无量妙音声,赞佛功德。海者,是极多意。
二、供养支。共三颂,前二为有上供,后一为无上供。即:
有上供养者,“以诸最胜”等二颂是。妙华者,谓人天上妙奇花。□者,用各种散花配合连缀而成,此二者,或系实花,或系仿造。伎乐者,有弦器等之音也。涂香者,谓妙香泥是。最胜伞盖者,即盖中之殊胜者是。灯者,谓香油等灯,及能放光之宝珠等。烧香者。指和合或纯一之香料,最胜衣服者,乃衣中之华美者是。最胜香者,谓能放香气遍满三千世界之香所掺合之香水是。末香者,香粉也,亦可燃烧。以此堆积,造成坛埸,更加彩画。量等须弥者是。
次、无上供养者,“我以广大”等一颂是。其有上者,即世间之供物,此乃菩萨等,以神力变成者。此中后二句,凡上二所陈,有欠缺者,一切加之,此是显示礼敬供养等之心与境故。
三、忏悔支。即:
“我昔所造诸恶业”等一颂。是依三毒为因,以身等三为根事,(根,谓依身口意,为发业之根门:事,即三门所造十不善道“业”。)其罪性者,谓由我造。此中复分亲身正所造作,或教他作,或随喜他作,如是一切,尽其所有,总集忏洗,追念过失,生愧悔心,断绝后流,精勤防护,誓当灭之。
乙初、依止善知识为道之根本。分二。
丙一、略示修法。分二
丁初、正明修法。
戊初、于正修时应如何。分三。
已初、于加行应如何。分六
庚五、积资净障。
四、随喜支:即
“十方一切众生”于五类有情所有善业,皆生起随喜之心。
五、请转法轮支。
即“十方所有世间灯”一颂是。十方刹土一切诸佛,最初证得大菩提时,我愿化身如彼数量,尽其所有一一佛前,悉皆殷勤劝请说法。
六、请住世支。
即“诸佛若欲示涅磐”一颂。十方诸佛将欲示涅磐时,为令众生获得利益安乐故。请求诸佛住刹尘劫,莫入涅磐。
七、回向支。
即“所有礼赞供养佛”一颂。以前六支,所积一切善根,皆悉回向一切有情为作证得菩提之因。以猛利欲乐而为祝愿,令其无尽。如此以上诸颂,了解其义,如说思修,心不散乱,缓缓念诵,当得无量福德之聚。
庚六、三事求加。
又礼敬、供养、请法、劝住、随喜等五支,即是积集资粮,忏悔支是净除业障,随喜支中,复有一分对自所修善生随喜心,令其增长。回向支者,即将所积所净所增长诸善,虽极微少,汇成众多,现所受乐,虽将终尽,亦能令其绵延无穷。总可合为积资、净障、增长无尽之三种。六于所缘境,观想明晰,而献坛供,请求加被,愿灭除不敬善知识等一切颠倒心,速疾生起恭敬善知识等正清净心。摧伏一切内外障难,须以猛利欲乐,多次祈求焉。
已二、正行应如何。分二。庚初、总修持法。庚二、此中修法。
庚初、总修持法。
所谓修道者,即于善所缘,如欲而能令心安住之谓也。若于所缘随意修习,依自己所想之数目与次第而修者,从初即养成任意之习惯,将至一世之善行无成,反成有过。
故最初无论修习何种所缘,应决定其数目次第。此后应起猛利坚固之心,以自克服,务令如其所预定而修,于此定课,不得轻易增减,随时变易。须具足正念正知而修习之。
庚二、此中修法者。
先修依止之胜利,及不依止之过患。次,多起防护,绝不放任,令有寻求师过之心。尽我自己所知,师之戒定慧等德,数数思惟,乃至净信未生以来,恒修习之。
此后又念于已已作当作种种利益之恩德。如前所引经说,乃至心中恭敬未起之间,而修习之。
已三、(依马车为丁三)于完结时应如何者。
所积诸善,由“普贤”行愿,或以净愿七十颂等,于现在究竟诸所供希愿处,以猛利欲乐而回向之。
如是每日上午、下午、初夜、后夜、四次修习。初修之时,如其太久,易为沉掉所扰,若于此串习,将来纠正甚难,故须时间短少,次数增多,稍留余趣,俾引起下次欲修之心。否则将一见座位,便生厌呕,必待修习稍熟,乃可渐次延增。于一切所缘,务令不急不缓,离过而修,则障难鲜少,疲劳昏沉等,皆能息灭也。
戊二、于未修中间应如何。分二。已初、总明。已二、正明。
已初、总明。
礼拜、经行、念诵等等,虽有多门,其主要者,若仅于正修时精进,未修间,则于其所修法不住念知,多诸散乱者,则生效甚微。故虽未修之际,亦应读诵观览关于此类教法。并数数忆念之。广修助道顺缘,勤忏障道罪垢,且于一切之根本。即本所受之戒,宜善护持。
已二、正明。分四。
复应于止观易生之四因,善修习之。
庚初、守护根门
谓依于根尘生六识已,再于识所了别之悦意六境及不悦意六境,生贪嗔时,当好自防护,莫令生起。
庚二、正知而行。
如《入行论》云:“身心于时时,应数数观察,专务于此者,即护正知相。”此谓身等于彼彼事转时,须依正所了知之应作不应作而行。
庚三、于食知量。
改正过多过少违量而食之串习,总以无碍修善为度。又修于食爱著之过患,以无染心,及为饶益施者,并念自中诸虫,现以食物摄受,俾未来世亦得以法摄而化之。又念,为作一切有情义利,而受其食。
《亲友书》云:“受餐如服药,如量去贪嗔,非为肥骄傲,但欲任持身。”
庚四、hao寤瑜伽 (常愧按: hao字软件没有, 好象形为上"穴"下"告")
勤行hao寤瑜珈,及睡眠时应如何者,《亲友书》云:“勤度永日,及初后夜分,眠梦犹存念,勿使命虚终。”谓尽夜永日,及夜之初后二分,是正修时。若修习之余,在经行宴坐中(应以精勤),净除五盖,令其具义利也,睡眠者,糸休息时,虽然,亦勿令其无义空过。
此中身之威仪者,一中夜时,右肋而卧,左腿压右上,如狮眠伏。云何正念,谓安住正念。于昼日中所修何种善法,随熏习力强者,而系念之乃至未睡之间,追随依止,如是虽睡还同未睡,亦能修习定等善行。
惑起觉知者,依境念之力,任起何种烦恼,即须了知,而不忍受,务令伏断。
思惟起想者,先可预想至彼许时,当起。
如上所言之一切修法,唯除正行中之少分不共者外,余之加行、正行、完结及座隙等中当如何作者。自此段起,乃至修观,勿论修习何种所缘行相,于一切处皆应加入焉。
丁二、明二种修破妄分别。
《庄严经论》云:“初依闻起如理思,从如理思净慧生。”言从于所闻诸义,如理作意中,而生显现通达真实谛理之修所成慧也。《现观庄严论》云:“随顺抉择分,于见道修道,数数而思惟,现及比修道。”此言大乘圣者所修道,有数数思惟,现量比知也。《集菩萨学论》云:“如是身及受用福德,常无间断,于舍护净长,如其所应,均应常修。”此言身及受用善根三者,于一一中,须修舍护净长四法。所言修中,有以分别慧观察而修观,及以不分别专一安住而修止之二种也。
若尔,何道而修观,何道而修止耶。曰:如对善知识修信心,及暇满大义难得,念死无常、业果、流转过患、发菩提心等,皆须修观。盖于此等段落,各须一殷重无间,能转素常思想之心,彼若无者,则此等之反面,如不敬等,无能灭故。于此不敬等心生起时,若数数分别观察而修,则难自作主宰。譬之于贪境,增益可爱之相,而多所修习,当起猛利贪著,若于怨敌,多思其不可爱相,亦能生起猛利嗔恚。以是之故,修习此类道时,于诸境相,若显不显,心须执持殷重无间之观察而修也,倘心不能摄住于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安住之这寂止时,若数数观察,则心不能住,故于是处,则须修止也。
或不了解如是道理。谓点慧者,唯当观修,诸姑萨黎应唯止修,此说非也。彼二种人,一一皆须双修止观。虽属点慧,亦须修正,纵是姑萨黎亦须于善知识修猛利信等故。
又有误认以分别慧数数观察,唯当限于闻思之时,若求修慧,则不应尔。此执非理。彼以为一切分别,皆是执相,为成佛之障碍。是于非理作意之执实分别与如理作意之正分别二种,未能辨别之过也。亦莫执谓此教授中,须修心于一所缘,故欲能住之无分别三摩地,于前若多观修,将为三摩地生起之碍。
譬如善冶金银之点慧锻师,将金银数数于火烧之,于水洗之,令彼垢秽悉净,最极调柔随顺,次乃能制耳环等饰具,如欲可成。如于昔之烦恼随惑及恶行等,以修习黑业果及世间过患时所说,由分别慧,数数观察彼之过患,令周遍热恼,作意厌离,如金在火,烧彼诸垢。又于善知识之功德,及暇满大义,三宝功德并白业果、菩提心之胜利等,以分别慧,数数观察,则能令心润泽,引生信敬。如金在水洗,于诸白品,令意趣向爱乐也。如是成已,随欲修止修观,但稍作意,不假多功,即可成就。如是修观,实为修无分别三摩地之胜方便,圣者无著,亦如是说。
复次,能使心于所缘,坚固安住之主要违缘者,即是沉掉二种心所。若有猛利无间念三宝等功德之心,则易断昏沉,以彼之对冶,盖见功德则心生欢喜而高举。又若有猛利无间念死无常及苦等过患之心,则易断掉举,以掉为贪一份所摄之散乱心,彼之对冶,即多种经中所赞之厌离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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