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在手上戴饰品:手表、手镯都免;最好永远是夏天,衣服没有袖子,两臂虎虎生风。最近左手上根橡皮小胶条,感觉很Hiphop。难得时尚一下,主要是喜欢这个设计:手环其实是USB的存储器。去年艾未未花了310万欧元,送1001个中国人去德国的Kassel,这个U盘就是作品Fairy Tale留下的念相。
我觉得1001比下面这个“Silicon Valley meets Napa Valley”好玩。看到这个设计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个U盘适合特工用。后来想想,酒厂用来送客户也是很好的。之前我用的U盘就是一个设计公司送的,我特别讨厌的一个公司。他们送来的钢笔啥的值钱多了,都被我践踏了解恨,只有那个U盘红得可爱,用了一年,不慎遗失。
最近在想,人类到底有多么庸人自扰。小时候出门,顶多手绢里包一块钱零用,往手腕上一扎,好似满世界都去得。现在出门:Laptop、移动硬盘、手机、相机、iPOD,还有装满乱七八糟信用卡、会员卡的钱包,钥匙、香烟、化妆品、文具、书…再结实的包都被这些废铜烂铁早晚的垃圾折腾得哀号。已经坚持一年多出门不带相机了,需要做资料的照片网上都可以下载,自恋在青春期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想再减重,不知从哪里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