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头像上烟盒,有用,否?
(2008-06-04 10:11:41)
近日刚看见条有趣的新闻:骷髅头像等警示图标将印上香烟盒!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2009年1月所有卷烟制品包装要印上不低于面积30%、并且可轮换的健康警语,包括骷髅头像等警示图标。
看过这条规定,我感觉又是个坐在办公室里“想当然”而闹的笑话。娱乐大众尚可,真正施行?还是免了。
骷髅头像这种标志现在也就吓唬吓唬三岁的小孩,三岁以下的孩子还不知道害怕,三岁以上的则已经将骷髅等这类东西当作他们追求、爱好的一部分。
那些写规定的人八成很少看报纸,更不要说网络新闻。前阵子沸沸扬扬被和谐掉的《死亡bi记》就是对他们这种想法的绝对不可执行先例。《死亡bi记》因为宣扬黑暗、死神、诅咒、报复心理、骷髅等等这些内容,又在网络和中小学生中火的一塌糊涂而被彻底和谐。不仅禁止电视台播放,连互谅网上的所有相关内容都要被清理,不少网站还对这四个字进行了屏蔽——“死亡bi记”这四个字从此彻底死亡。
但正如恩格斯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死亡bi记”这四个字的死亡,换来一片相关替代名称的产生。《死亡bi记》非但没有“死亡”,到更加火爆。不少相关文章和下载都改了名字,不过看起来到是有更多娱乐的效果在里边,比如什么《死了都要记》、《小册子在人间》、《河蟹笔记》、《黑宝书》……在此不一一列举。
所以说,骷髅之类的形象如果印在烟盒上,非但不会起到警示和威吓的作用,说不定还会引起新一轮的收集热潮——如果抽烟会让一些孩子觉得很酷、够叛逆,那拿出一包印着骷髅的烟,简直就是酷毙了、好有个性!
但包装的更新,警示语句的加强,我认为是很必要的。现在香烟包装上的那句警示语“吸烟有害健康”对于人们来说就和一盒烟上写着“20支”一样正常,已经无法起到它本应有的警示作用。

其他很多国家早就明文规定香烟上要有超过多少的面积必须刊登警示信息,只有足够大的面积才会引起人们更多的注意,这就如同报纸上的广告,整幅标语的一定比折缝上小条广告效果好一样。

和谐社会需要以人为本,规则的制定也要根据规则面对的人群来考虑。还是那句,我爱吸烟,但是反对孩子们吸烟。希望社会、学校和家长能给他们更多正确的引导,而不是用一幅看似恐怖实际无用的图案来简单解决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