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评选“孝顺儿女”说起(2007-08-14 10:27:55)
拿出昨天刚收到的几张《井冈山报》,其中有两个版面是介绍全市20位“十大孝顺儿女”候选人事迹材料的,我粗略地看了一下,这20位候选人有农民、工人、干部……,可以说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他们的事迹各具特色,有的甚至是“感天动地”。可不知为什么,看完后我却并没有自己预想中那样激动万分和心潮起伏,是我的感情已经麻木了吗?这么多激动人心的故事竟然焕不起我的满腔激情,而且还能如此平静,我“羞愧”而着急地在心里问自己。
古人云:“父母之恩,与天地等。”孝敬父母长辈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要求。不管一个人是高居庙堂,还是身处市井,孝顺父母、尊敬长辈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否则与畜生何异?古人用“百德孝为先”来评价人的道德品质,用“百善孝为先”来区分真假“善人”,可见,“孝”在一个人的品质中是最首要的。几年前曾在报上看过一份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写的好象是某县的一个局长,我只记得其中他自己说的一句话“母亲病危在医院住了几个月,直到去世我都没能去看上她一眼……”,也许看到这里大家会为他的“公而忘私”、“埋头苦干”而感动不已,但我却一定要狠狠地骂他一声“畜生”,一个县城能有多大,他再忙也不至于几个月都抽不出那么几小时甚至几十钟的时间去医院看看母亲吧?不知道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怎么就让这样的不孝之子当了“典型”,如果大家都来学他,那我们的社会岂不成了“猪窝狗群”。我还看过一个电视剧,写的是一个神童当了大官,他历经重重困难扳倒了一个十恶不赦的贪官,正要开刀将其问斩,天上却突然电闪雷鸣,把他手中的刀给震下了,原来那个贪官是他的亲生父亲,天神说,不管那个人有多坏,你是他的亲骨肉,杀了他就是违背天伦纲常,天理难容。
我们每天都能从新闻媒体中看到一些“孝子孝女”的典型,许多事迹都可是说是感天动地,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但仔细想想,既然孝敬父母长辈是我们每个人的天职,是我们的份内事,就象父母从小养育我们一样,做好了那是应该的、正确的,为什么还需要大张旗鼓去宣扬?媒体的职责是惩恶扬善,我们可不可以换一种方式,将天下不孝敬父母长辈的“不孝子孙”们一一曝光,让所有的人都唾弃他、谴责他,成为世人的反面教材?所以我建议,还是来一场评选十大“不孝子孙”的活动,这样可能会比评孝顺儿女产生更深远的影响,收到更好的社会效应。
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上学时常听到的那句“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的话,意思是说正常的事不能算是新闻,与常理常事不同的才算是新闻。可现在的情况却是“人咬狗不算新闻,狗咬人才是新闻”,许多国家干部、工作人员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时,把份内事做好了的算新闻、典型事迹,政府进行表彰评比、媒体大力宣传报导,可失职甚至渎职的人和事倒没人管,更别说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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