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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山东省公安厅并厅长吴鹏飞的紧急情况反映(2009-07-06 22:36:42)

    写在前面的话:

    当乔氏父子和乔建霞走投无路时,作为关注此案的记者,我给威海市公安局局长韩良波打电话,但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实在无法联系上,7月1日12点53分,我给韩局长发了一条短信——“韩局长:您好!我是北京一个记者,有重要情况要向您反映,请接电话是盼!”依然没有任何反映。

    没办法,我只好给山东省公安厅督察处打电话反映乔氏父子这次来京鉴定的遭遇。山东省公安厅督察处这位领导十分重视,让我写一个情况反映,他表示反映给领导,然后做决定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给山东省公安厅并吴鹏飞厅长写了下面的这个《紧急情况反映》。

    当我刚刚给山东省公安厅发完传真,我接到了威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电话,他说韩局长当时开会,没有接电话,他问是什么事情要反映。我如实讲述了乔氏父子伤情鉴定的情况。他让我也发一份传真给他。撂下电话,我就把这个给公安厅的这个《紧急情况反映》发给了威海市公安局这位指挥中心的主任。

    当天傍晚,威海市公安局督察处副处长杜飞便打电话告诉乔建霞,韩良波局长十分重视,已经做出重要批示,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立即和荣成市公安局沟通,依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有了我写的博文《威海市公安局韩良波局长就乔氏父子鉴定问题做出批示》。领导批示之后,当地警方做出了怎样的决定呢?做出决定后,乔氏父子是否同意?乔氏父子和荣成警方意见不统一,分歧点有哪些?为什么会有这个分歧点?分歧点实质是什么?请继续关注我的文章!

 

紧急情况反映

 

山东省公安厅并吴鹏飞厅长:

    我是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盛学友,现有一紧急情况向您反映,请领导处理——

    2008年6月14日,山东荣成市王连街道办理处河西乔家村村民乔书信和乔文祥父子与邻居乔聚数、乔荣华夫妻因琐事发生互殴。荣成市公安局对乔氏父子和乔荣华分别做出鉴定,双方均不构成轻伤。乔书信对此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荣成市公安局对乔书信再次做出鉴定,结论还是不构成轻伤。荣成市公安局以双方互殴为由,分别对乔氏父子和乔荣华做出治安处罚决定。

    乔书信对此不服,分别于不同时间向威海市和山东省三家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情鉴定,威海恒源司法鉴定所、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山东新康司法鉴定中心分别于2008年7月7日、2008年7月15日、2008年9月22日做出鉴定结论,均为轻伤。

    乔氏父子和乔氏夫妻均对治安处罚不服,分别提起了刑事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安机关对其处罚决定。2009年1月15日、2009年1月21日,荣成市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荣成市公安局对乔书信、乔文祥重新鉴定程序违法,为此撤销了荣成市公安局对乔聚数、乔荣华的治安处罚决定。乔聚数、乔荣华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2009年5月25日,乔氏父子以书面形式向荣成市公安局和威海市公安局递交了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在威海市公安局督察处杜飞处长的协调下,荣成市公安局决定重新鉴定。根据威海市和荣成市警方的要求,乔建霞带着父亲乔书信和弟弟乔文祥,于2009年6月28日来到北京做鉴定。2009年6月29日,按照荣成公安局法医陈小鲲的要求,乔氏三人来到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但是,陈小鲲和陪同陈小鲲来鉴定中心的在北京负责接访的荣成公安局科长张培强却提出:如果鉴定结果对你们不利你们还要不要求重新鉴定?你们要给我们写一个协议,保证不管结论如何,都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此事就此了结。对此要求,乔氏三人非常不满,不同意写这份协议。

    双方僵持不下。作为采访报道此案的记者,我当场提出建议,建议再找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陈小鲲和张培强表示下午勾通后再做决定。

    2009年7月1日上午,荣成公安局提出了这样两个方案:在中国法医协会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乔氏父子必须签订协议,保证不再就此再申请鉴定;或者乔氏父子找其他机构鉴定,只要程序合法、鉴定机构具有合法资质,也认可这个鉴定结论。

    对于这两个方案,乔氏三人认为不可,理由是:在中国法医学会做鉴定,因为上述原因不同意签订协议,因为从他们要求签订协议他们应该已知道了鉴定结论对乔氏父子是不利的,故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如果在法医学会做鉴定,不签订书面协议;因为在此之前乔氏父子已申请做了三个医学鉴定,荣成市公安局以不是他们委托为由不予认可,所以对这次他们提出的乔氏父子自行申请鉴定的方案不予认可。

    乔氏父子提出三个方案:

    第一,在中国法医协会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但不能写任何书面的协议;

    第二,在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由荣成市公安局出具委托鉴定手续,乔氏父子可以就这次鉴定和公安局签定协议,今后不再重新申请鉴定,就此为止。

    第三,在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公安局可以不出具委托手续,乔氏父子申请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申请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荣成市公安局必须出具书面的盖有公安局公章的书面保证,保证乔氏父子找律师事务所申请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程序合法,并认可这个鉴定结论,依据该鉴定结论依法处理这起案件。

    当这三个方案转达给威海市公安局督察处杜飞处长后,杜飞处长表示协调,一个小时后,杜飞处长让找陈小鲲说明情况,当乔建霞找到陈小鲲后,陈小鲲让找张培强,当乔建霞找到张培强后,张培强说他和此事无关,他说了不算,他不管这事儿。于是乔建霞又打电话找陈小鲲,但是陈小鲲再也不接电话。乔建霞只好给杜飞处长打电话,杜飞对此表示他已尽力了,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乔建霞认为,他们乔氏三人被荣成市公安局当成球一样踢来踢去,这使她想起了荣成市公安局有人告诉她说的,你告到哪去,都得由我们处理。

    乔建霞哭了:这不是把我们当成球一样踢来踢去吗?我们的法律尊严何在?荣成公安局到底是为谁服务的?老百姓真的活不起了吗?中国就没有可以讲理的地方了吗?荣成市公安局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乔建霞感到了绝望,对杜飞说要向国内外记者反映这起案件的种种怪相,要在各大网站发贴子,披露荣成市公安局在这起案件中的所作所为,她说她不排除在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采取极端行为。

    群众利益无小事。

    目前发生的诸如翁安事件、石首事件,都说明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有怨气,就是由于公安机关对于乔氏父子这样合理、合情、合法的最基本的伤情鉴定这样一个诉求都如此刁难,而由量变到质变,进而产生怨气,从而降低了个别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这不是小事,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天大的事!

    所以,为了社会和谐与稳定,请山东省公安厅领导重视这样一个伤情重新鉴定问题吧!

    其实问题很简单,荣成市公安局出具鉴定委托手续,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在百姓心目中具有很高威信的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事情就可以完全了结了——因为,乔氏父子已表态,只要在和公安系统没有任何关联的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或者其他任何一家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无论是什么结果,他们都表示可以签订协议,不再进行任何重新鉴定了!

    现在北京等待伤情鉴定的乔氏父子说,他们三人在北京跪求山东省公安厅并吴鹏飞厅长能够督办此事,让荣成公安局出具委托手续,让他们进行伤情鉴定吧!

    作为关注此案的记者,我本人也希望山东省公安厅能够督办解决此事!

 

 

                                                 情况反映人:盛学友

                                                    2009年7月1日

                                                 电话:1391103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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