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小毕强之死”追踪报道之一、之二和之三以后,读者朋友一定会问:王丽华原本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有老实本分又很能干的丈夫A君和聪明懂事的14岁的儿子,为什么一定要离婚而嫁给她自己明明知道是“刀枪炮”的毕会印呢?王丽华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其实,王丽华是抱养的不姓王而姓陈,1955年10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阿城县双丰乡农村,体弱多病的母亲36岁那年才生她的。她出生八个月后,母亲已病得奄奄一息便托人把她送到了哈尔滨三表妹刘淑秋那里。不久,王丽华的母亲便过世了。
刘淑秋和丈夫王凤阁终生不会生育,怕老来孤独,就收养了王丽华,并视她为掌上明珠。1969年,王丽华考上了哈尔滨市三十四中学,因为长得漂亮,同学们为她取了个“黑玛丽”绰号。这时的王丽华,已经过早地学会了谈情说爱。与她同年组但不在一个班的毕会印,英俊潇洒,一身男子汉所特有的阳刚之气。王丽华与他交往甚密。1973年,中学毕业不久的毕会印因盗窃被教养两年,1978年又东窗事发被判刑九年,王丽华与毕会印失去了联系。
王丽华从小住在道外北街100号,A君住其斜对门的北新街97号。因为住的是平房,两家来往较多。A君常到她家玩,并帮助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和杂活,深得老人欢心。王丽华的父母托邻居向A君求婚,A君及父母也没反对。1973年,王凤阁在南岗区宣德街35号分得一套新房,在南岗区某冰棍厂做临时工作的王丽华要求A君每天傍晚去那里为她烧炉子,并主动和A君开始了同居生活。1975年,王丽华来到市铅笔公司,在水处理车间当上了一名工人――这份工作十分清闲,没有特殊“能力”的人特别是女人是得不到这美差事的!王丽华在家中与A君相处的同时,又在单位和三车间浇芯组某处上了对象。A君的姐姐闻知此事后,到单位狠狠奚落了她一顿,可她却当成耳旁风,照样我行我素。袁某与她断绝关系后,她就又立刻和一位开小车的司机鬼混了――这一切,A君全然不知!不久,王丽华发现自己怀上了A君的孩子,便亲自托人找A君表示和好。1977年1月22日,王丽华与A君结婚了――但没履行登记手续。
1985年,王凤阁退休,王丽华接班来到某国营大单位当上了代销组的营业员。婚后的王丽华与A君和父母同住在宣德街35号,A君月工资100多元,至少交王丽华80元,而她本人工资包括奖金300余元,有时超过400元。可王丽华每月交给父母的生活费却只有五六十元――其余的钱哪去了,她父母和A君也不明白个中道理。每天下班回到家中,王丽华不但不做家务,反而无缘无故地对A君大发脾气,A君一忍再忍,她却将这种宽宏大度视为没有男子汉气魄的表现。
1985年12月下旬的一天,王丽华只对A君说到上海办事便没子踪影。几天后回来她却没有任何去过上海的迹象,并要求和A君离婚。A君莫名其妙。
原来,王丽华没有去上海。
1988年12月11日,王丽华和在同记商场卖服装的同学常某一起在道外工人医院附近碰上了毕会印(1984年1月,毕会印保外就医从临狱回到家中,和孙某非法同居于当年11月生下毕强)。见到昔日情人王丽华,毕会印显得异常激动,便邀请她俩一起吃饭。常某因有事到医院找丈夫去了。毕会印长得精明强干,虽然名声不好,但想吃鱼吃肉,只要往市场摊床前一站,畏于其势力的人便会二哥长二哥短地主动将鸡、鱼、肉送到他的手中。他回到家中吃香的喝辣的,活得倒也不无自在。王丽华向往和追求的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浪漫生活,只要有钱能满足其这种欲望和奢求,其它问题都无所谓了。于是,他俩在饭店交杯换盏谈得十分尽兴。喝完酒,他俩搂背搭肩醉意朦胧地回到了毕会印的住处。一夜的交欢,他俩各自获得了肉体和情感上从未有过的亢奋和满足。一连五天,王丽华都吃住在毕会印家中。王丽华说去上海的那几天,就住在这里。几天的同居生活,王丽华觉得毕会印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有一张能说会道的甜蜜的嘴,吃鱼吃肉不仅中需要她亲自去市场,而且无需花钱。她眼中的丈夫A君,太老实太窝囊,怎么也不能和毕会印相提并论。于是,她开始要求离婚了。A君问她几日未归住在哪儿了,她只说住在同学家。A君也不知那位同学姓甚名谁是男是女,十分怀疑,便接连几个晚上在道外北三道街和北五道街搜寻,却不见其踪影。
已是第二次要求离婚了。A君见夫妻关系难以维系,便同意办妥手续就离婚。王丽华却迫不及待地说:“我们结婚时也没有办手续,还是简单点好!”“但我们是事实婚姻!”1989年3月,他俩来到南岗区人民法院。王丽华作为原告,以“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没有共同语言,感情不好,常因琐事打仗”等不是理由的理由与A君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直到王丽华虐待残害毕强致死后,公安人员前来调查取证时,A君才如梦初醒,明白了她强烈要求离婚的缘由。42岁A君懊恼地说:“我和她的结合,是一次失败的婚姻!”在市公安局七处审讯室,王丽华表现出一副沮丧神情:“A君问我干什么去了,我说去同学家了。如果他多追问我几句,如果他骂我打我,我也不至于有今天。我妈也把我惯得不像个样子。和A君离婚时,他一再叮嘱我仔细想想,千万别后悔。分手时,他送给我一篇文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上面讲的是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骗走后非打即骂,最后抛弃了她。那个女人和我同名同姓。他说:‘希望你不是那个王丽华!’现在,我还保存着那张剪报!”
王丽华在毕会印家居住的一天早晨,她发现茶盘底下压着一张纸条,上写:“赵××,怀孕。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大约6点钟,赵某腆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来到毕会印家。王丽华问:“你是谁?”“我是他媳妇!”赵某不甘示弱:“我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我已经和他住在一起了!”王丽华转过来问毕会印:“你说,是不是?”喜新厌旧的毕会印理所当然地站在了王丽华的立场上。赵某的泪水夺眶而出,转身后着脸哭着跑了出去。从此,王丽华似乎名正言顺地成了毕会印的妻子。
王丽华是个很会撒谎的人。1990年4月6日,因脑底出血做开颅手术,毕会印住近了医院。王丽华对前来护理的大哥毕会弟说:“你晚上护理,我白天侍候。这样,我晚上可以为强强作伴,也可以给他做些好吃的。”白天,毕会弟见到强强,问:“阿姨给你做饭吃了没有?”毕强委屈而伤心地哭了:“没有。她晚上也不回家。”作为兄长,毕会弟知道王丽华生活作风有问题又喜欢跳舞,却又不便问晚上干什么去了,只好在早晨为强强买些油条、面包、香肠等。因为这场病,毕会印几乎变成了植物人,失去了性生活能力。王丽华在单位了曾对同事说过:“俺家‘死鬼’(她总这样称呼毕会印)的那玩意儿不中用了!”可是,1992年年初,王丽华的儿子毕新(1990年6月14日生)有病,她把工会主席叫到一边悄悄地说:“你能不能带我儿子去医院看看病。我刚打完胎,身体特别难受。”工会主席当时有事脱不开身,便找另外一名女职工领孩子看病了。鞋帽商场某女职工到某医院检查身体,一位大夫对她说:“你们单位王丽华前两天还在我们这儿打过胎呢。”单位领导和职工已发现王丽华打过两次胎――其丈夫会毕早就失去性生活能力已不再是新闻,为此他们怀疑她――却没表现出来。而有位数较大的女职工C怀疑其生活作风有问题并不是没有根据。她不止一次发现有位开轿车的司机找王丽华,并且关系暧昧。这位司机在某重点大学任职,负责接送在国际饭店住的本校外教。为保证外教随时用车,该校也为这位司机在国际饭店包了一个单间。有一次,单位搞卫生,在外面擦玻璃的C见那位司机把她送了回来,显得十分亲热,便问:“他一定是你相好的。”王丽华笑而不语。“别瞒了,我早就发现了。”王丽华似乎很幸福地点点头。“他是哪儿的?”“你猜?”“不像有文化,但一定常接触有文化的人。”“你真有眼力。他是黑大开小车的。”“你们有什么方便条件?”“他自己有个房间,在国际饭店。”“你这样做不好,适可而止吧。你妈就不管?”“我妈不知道。”这是1986年的事情,当时的王丽华已是八岁孩子的妈妈了。王丽华在社会上的男朋友何止这位司机一人!她曾经拿着不少与那些男人一起的合影,不无得意地对鞋帽商场一位女
谎言说上几千次,也就变得可信了。王丽华就是善于并有能力将谎言变成真理的人。经她的嘴讲出的她家那个“死鬼”――毕会印是个见人就骂见人就打的十恶不赦的怪物。因此单位女领导因她无故旷工去她家走访时,必须再带一位女职工作伴,即便这样,她们也心有余悸。每次到她家,王丽华总是贴着她们的耳朵小声说:“你们说话时可要小心点!”偏不听那个邪的工会女主席非要见见那“死鬼”不可。结果,她发现毕会印并不像王丽华所说的那么可怕。那天,她们见毕会印在家中正为儿子毕新洗手,一边洗还一边数落着:“你看你的手,多脏呀!”为儿子洗完手他和她们唠些家常。从那以后,单位领导和某些职工对王丽华的话半信半疑了每次到她家,她们都发现其中一个屋的门上着锁,认为是仓房,也没多问,但始终没有发现她家有毕强这个孩子的存在。与王丽华在铅笔公司曾是同事的B女士,因房子动迁住进了她家,并提前交够了四个月的房租费320元。因不忍心看王丽华残无人道地虐待毕强,仅住22天B女士就搬了出去。可B女士找王丽华索要生剩余房租费时,王丽华一脸的苦相:“我现在连买奶粉的钱也没有呀!”B女士明明见她手上有两个金戒指,而且知道她不止有两个,她却装出一副穷酸般模样唤起B女士的同情和怜悯。问她没钱哪来的金戒指,她只说是别人送她的便不再言语。王丽华在单位每月能开三四百元工资,但她却对出纳员说:“给我弄个假工资条,省的我家‘死鬼’来查帐!”那么多的钱都到哪里去了?谁也不明白。结果,B女士那多余的房租费也不了了之。到现在,她还欠单位50元钱没还上。“要知道这种人,我们谁也不会借钱给她的!”工会主席后悔而又懊恼地说。
有人说,王丽华是自跟毕会印这种社会上的人才学坏的,我却不这样认为,荷花还处泥污而不染呢。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王丽华之所以变得如此没有人性,是因为她的思想已堕落了,并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生活习气,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过程,是必然的。她之所以与原夫离婚而嫁给毕会印不仅是因为他们曾有过一段恋情,更主要因为毕会印有一定势力吃香喝辣无需花钱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和不劳而获的心理。和毕会印结婚后,房间落满灰尘她也不收拾――这一点,凡到她家去的人都能证实。B女士住在她家时,因为生活拮据只买些极其便宜的蔬菜,她看后有些瞧不起地说:“你整天就吃这东西呀!俺那口子要想吃鱼吃肉都不用花钱!”毕会印鄙夷地奚落她说:“你要是能吃这个苦,就不是王丽华了!”而当毕会印得病几乎变为植物人以后,没有了以往的势力,王丽华便看他怎么也不顺眼了,还有那个不会挣钱却只知道吃的孩子毕强,都成了多余的人了。因此,王丽华有了足够的理由证明他爷俩是靠她自己一个人养活时,又变得理直气壮地野蛮起来了――她不仅可以当着毕会印的面毒打孩子,而且也常常动手打毕会印的做过开颅手术的脑袋。1992年11月9日上午,毕会印在看守所接受采访时,断断续续地道出了个中原因:“我没办法。我在病以后,不能挣钱了,管不了她呀!”几天后,毕会印因病死在了医院。
1992年6月,道外区有个五岁的傅启超被继母虐待而死了,《生活报》及时做了报道。毕会印的母亲拿着报纸到鞋帽商场找到王丽华:“你可别因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上电视上报纸呀!”她却说:“我才不怕呢。我已向委主任和妇联打过招呼了!”言外之意,她打死毕强是天经地义的!而记者找过委主任和街道妇联以及道外区妇联等有关人员,根本没有这回事!她总是寻找各种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借口。
也有人说王丽华是变态心理才导致的这幕家庭悲剧,我也不这样认为。如果是变态心理,她为什么对亲生儿子给予了那么多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养活得胖胖的,孩子有病自己因打过胎身体不适而请别人带儿子去看病,毕新骑在毕强身上当狗骑,只要她亲生儿子不哭不闹怎么欺凌毕强她都不管不问。因此,今天的王丽华落入法网是其所作所为的必然结果。
视法律和人性于不顾而玩弄法律和人性的人迟早要受到威严、神圣的法律的制裁和富有正义感的人们的唾弃――这就是王丽华为我们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所留下的深深的思考。
(未完待续)
1993年3月于哈尔滨市圣洁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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