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静莹
近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发布后,在我市广大农民工群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的重视和肯定,坚定了自己为汕头发展贡献力量的信心和决心。而关于这一政策的一些具体规定和办理程序,记者也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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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有条件
据了解,可以入户城镇的优秀农民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本市城镇务工、创业的市内外农村劳动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遵守计划生育规定,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所从事工种符合入户地准予入户工种目录规定(每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 此外,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一)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汕头市区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二)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四)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户籍的须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省内市外户籍的须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省外户籍的须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五)在我市就业地已经拥有了合法房产,并且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本市、省内市外和省外户籍的农民工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分别满1年、3年和5年;(六)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参加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参加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七)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拥有专有技术成果,并且在我市的生产生活中得到应用,产生比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投资、纳税等人员: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负责)人;2、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3、在我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4、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5、在我市创业、投资的法定代表(负责)人,或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按照其企业吸纳我市人员20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为他们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上列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连续3年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九)属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技能人才或特殊岗位人员;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入户;(十)县及执行县管理体制的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优秀农民工在当地入户城镇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以申请在就业地入户,本市户籍的也可选择在户籍地城镇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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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后无住房可纳入廉租房政策
优秀农民工入户实行政府宏观调控,每年由市劳动保障、发展改革、公安三部门联合制订年度入户计划指标。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的,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
政策还规定对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除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迁入地和迁出地均不得收取其他任何相关费用。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可随迁,具体操作办法按各地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办理。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政策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入户县和执行县管理体制的区以下城镇的本省籍优秀农民工,可在土地承包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进城入户后,自愿交还宅基地的,还能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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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内答复
优秀农民工办理入户城镇手续要经过申请、核准和入户三道程序,原则上通过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报,个人也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优秀农民工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应经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验证,非我市所发证书,应通过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或个人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入户条件的优秀农民工,在10个工作日内函复用人单位或个人,并签发入户卡。随后优秀农民工就可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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