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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明知不可为仍必須为之

(2009-05-25 01:51:09)
标签:

房产

保障房明知不可为仍必須为之

 

保障房不可为是因为中國是一個13亿人的大國,

 

再多的保障房分攤下去,

 

對百姓而言都是微不足道,

 

但不給百姓一个希望

 

就會影响和偕,

 

而且保障房雖非斧底抽薪,

 

卻算是拂湯止沸,

 

能起到延時的作用,

 

幾十年後,

 

我國的經濟更為富裕,

 

才有本錢治本。

 

因此,對个人而言,

 

勿旨望保障房,

 

在住房問题上,

 

最大的[救濟力] 就是自己。

 

Ps.

 

為了保障房有更佳的效益

 

兜兜對保障房有五个建议

 

1.

保障房不能有完整產權,

只能有占有,使用權,

限制处分權,收益權。

 

2.

保障房不能成為政府的負擔。

 

3.

保障房要附合各方利益。

[含各方明面和暗面的利益]

 

4.

保障房要有像細菌一樣的繁殖力。

 

5.

在前述之下,

保障房要有自我進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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