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太清何时结识龚定庵 续(三)(2009-04-03 23:35:35)
顾太清何时结识龚定庵(三)
“丁香花”案,虽然孟森、苏雪林等人都曾经为太清做过辩白,言之有据;况周颐更斥为“末世言妖竞作,深文周纳”,然而并未能杜塞众口,后人仍在疑信之间[①]。因为龚自珍的丁香花诗确为太清而作,太清与定庵确曾有过交往唱和,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
孟森为太清所作辨白的主要理由是:龚诗作于己亥(1839),而奕绘已于前一年去世,稗史所谓奕绘遣人寻仇,自然不能成立;其时太清被婆母逐出,移居城西养马营,不仅距太平湖很远,且“太清亦已老而寡(引者按:太清时年四十一),定公年已四十八,俱非清狂荡检之时”。至于有人说定庵《无著词》、《小游仙词》十五首,隐约不可明,而以其为绮语,皆及太平湖,孟森认为《无著词》选于道光壬午(1822),刻于癸未(1823),词之作当更在壬午之前,“要之作者在道光初元(引者按:1821年左右),至十九年己亥(1839)出都,安有此等魔障亘二十年不败,而至己亥则一朝翻覆者?”
苏雪林虽然同样意在为顾、龚辨诬,但她并不同意孟森以上推断,而是提出另一疑问:“安知他们的恋史不更在壬午之前?”苏文认为定庵曾与一旗人女子相恋,不过《无著词》写龚与一位住在湖边的女子恋爱,是在龚氏二十岁以前,而那时太清才十二、三岁。二十岁男子固可恋爱,十三龄女孩谈此事恐怕太早,则据此一条,苏雪林认为已可“救得太清”。按:苏文的结论,笔者不尽同意[②],但该文从诗词内证考定龚定庵曾与某位满族女子恋爱,实颇有启发于人之处,故下文分析亦间采纳之。
也就是说,孟、苏二人欲为太清与定庵辩解,一是将时间推后,以为两人年纪老大,不可能还有此种事情;一则是将时间大大提前,推到定庵早年,则定庵虽有与满族女子恋爱情事,但当时太清尚在稚年,故定庵恋爱的对象与太清无涉。
笔者认为,定庵与太清的最初交注,原在道光二年壬午(1822)年以前。由于前人多以为太清初嫁即入贝勒府,则龚、顾交往,并生恋情,自是于“礼”不合;所谓定庵觊觎王姬,姬且纳之,于情理不合,故亟为之辩。但如前所说,太清嫁作侧福晋之前曾有婚史。其初嫁为某付贡,新婚不久,大约在嘉庆二十二、三年,十八、九岁时,便“文君新寡”。而这一关键之点,对了解奕绘与太清恋情之曲折,对考察定庵与太清相识交往的时间,极为重要。
从奕绘《写春精舍词》看,嘉庆二十四年(1819)夏秋,奕绘与寡居中的顾春恋情正炽。嘉庆二十五年庚辰(1820)元旦后,两人似已到了谈婚论嫁地步。但上元前夕,忽遭长辈明确反对,两人结合无望。奕绘为此大病一场,卧床两月,几至不起,其《观古斋妙莲集》中,《病起六首》第一首开头即说“病起吟诗类补亡(自注:自上元至四月中澣无诗),抒情纪事费周张。一春久伴卢生枕,两月相亲向栩床”[③]。又其《病后感怀》,为三十四韵之长诗,叙及病因:
衣冠判贵贱,礼乐拘今昔。穿墉雀生角,滕口蝇污璧。食减带围宽,忧来天地窄。感此抱沉疴,日晡身如炙。[④]
“穿墉雀生角”句,《诗·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孔颖达疏:“此强暴之男,侵凌贞女,女不肯从,为男所讼。”“滕口蝇污璧”句,《诗·小雅·青蝇》:“营营青青,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郑玄笺:“蝇之为虫,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变乱善恶也。”故奕绘之病,必与太清议姻之事相关。太清另一剧作《梅花引》,演梅精与章后素的情史[⑤],有“幽明阻隔,人言可畏”之语,两相对看,可知奕绘与太清之真情相会,人言可畏,几于聚讼,府中因受流言蜚语之困扰,致使奕绘之母坚决反对。“久别暂留,后会三年休论”,直到道光四年(1824)的春天,才如《桃园记》所叙一般,或因某位具有“观音大士”同样力量的贵人说情,奕绘与太清终成眷属[⑥]。
也就是说,在嘉庆二十三年到道光四年(1818-1823)春这六年间,太清正处在守寡独居之中,期间虽然与奕绘相恋,但一度论嫁不成。也正是这一段时间,龚定庵与太清发生交往,是完全可能的。
参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⑦],定庵此数年行历如下:
嘉庆二十年乙亥(1815),二十四岁,继娶山阴何吉云。
嘉庆二十四年己卯(1819),二十八岁,春,应恩科会试,不售,留京师,始从武进刘逢禄受《公羊春秋》。因母在家,故未携眷属。(太清二十一岁)
嘉庆二十五年庚辰(1820),二十九岁,会试仍下第,筮仕得内阁中书。(太清二十二岁)
道光元年辛巳(1821),三十岁,在内阁充国史馆校对官;夏,考军机章京,未录,赋《小游仙词》十五首。(太清二十三岁)
道光二年壬午(1822),三十一岁,应会试未第。是岁有蜚语受谗事,屡见于诗词。(太清二十四岁)
道光三年癸未(1823),三十二岁,春,在都供职,会试未第。六月,刊定《无著词》(选定于壬午春,初名《红禅词》)、《怀人馆词》、《影事词》(此两种选定于辛巳即1821年春)、《小奢摩词》四种,共103首。七月,母段恭人卒,解职奔丧,奉榇还杭州。(太清二十五岁)
道光四年甲申(1824),定庵居忧在籍。春,太清与奕绘定下姻事(奕绘有句“定交犹记甲申春”)。
道光五年乙酉(1825),太清嫁入贝勒府。十月,定庵服阕;十二月,定庵得汉凤纽白玉印一枚,以为赵飞燕之故物,后遍徵题诗。
由此可见,定庵入都会试留京之年,即太清初寡欲待再嫁之时。道光三年定庵丁忧解职回籍,其后两年未曾入京。在定庵忧居的次年,即道光四年甲申(1824)春,太清与奕绘正式定亲,嫁入贝勒府。个中情由,颇堪玩味。从时间上说,年未及三十而文名大盛的龚定庵,与寡处之中、二十左右、诗名雀起的顾太清爱慕交往,是完全可能的。
苏雪林也认为龚定庵确与一位满族女子有过交往。从定庵创作于嘉庆末道光初这一段时间的诗词来看,他与这位贵族女子的交往之迹,甚为明显。如嘉庆二十五年庚辰诗作,有诗题《客春,住京师之丞相胡同,有〈丞相胡同春梦诗〉二十绝句。春又深矣,因烧此作,而奠以一绝云》,此“春梦”、“春深”,与“顾春”似非偶合;又有《琴歌》四解(其一曰:之美一人,乐亦过人,哀亦过人)[⑧],《幽人》一章(幽人媚清晓,落月澹林光。欲采蘅芜去,春空风露香。阿谁教横玉?惊起绿烟床。亦有梅花梦,嬇鬟待太阳),亦可作如是观。又道光元年辛卯所作《暮雨谣三叠》(首叠云:“暮雨怜幽草,曾亲撷翠人。林塘三百步,车去竟无尘。”末叠云“想见明灯下,帘衣一桁单。相思无十里,同此凤城寒”),《又书一首》(卷中觌幽女,悄坐憺妆束。岂无红泪痕,掩面面如玉)。这里的“幽人”、“幽草”、“幽女”,似为同一人,且似非豆蔻年华的少女。按:此虽不能即坐实是为太清而作,但与顾太清剧作《梅花引》中自寓梅精而居于“幽谷”,实可相通。
最为明显的是道光元年所作《小游仙词十五首》,与太清的身世,若即若离。如前所说,太清自号梅仙,喜以梅精自比,又以仙人自称。定庵诗中所叙仙人,可见一贵族少妇之情状。如第三、四首:
玉女窗中梳洗成,隔纱偷眼大分明。侍儿不敢频频报,露下瑶阶湿姓名。
珠帘揭处佩环摇,亲荷天人语碧霄。别有上清诸女伴,隔窗了了见文箫。
又第七首有句“几辈凡胎无觅处,仙姨初豢可怜虫”,可知此仙人已非少女。又第十一首“姊妹劝书尘世字,莫瞋仓颉不仙才”。太清有妹号霞仙。王贵忱先生尝据广东省文史馆所藏太清所书团扇而论顾太清的书法,谓“笔法近龚定庵书风,而以谨重为别致,堪称为文人书法之高者。”所谓“近龚定庵书风”云云,亦是言外有言。[⑨]
定庵在此期间编定的《无著词》,与太清相关,则早为近人所揭出。如前引《栖霞阁野乘》,称“人谓定庵集中《游仙》诸诗,及词中《桂殿秋》、《忆瑶姬》、《梦玉人引》诸阕,惝恍迷离,实皆为此事发也。”又宣统元年上海国学扶轮社精刊《龚定庵全集·无著词选》后,有张一麐跋:“江阴夏闰枝姐丈云:《无著词》一卷,皆实事也。其事深秘,有不可言者。”
苏雪林又认为《梦玉人引》词中
“十丈银河”与“九霄一派银河水”气象相似,所指当是一水;《梦芙蓉本意》写水畔美人尤为透澈,定庵《破戒草》诗集《纪集》前后二首叙述的也是湖畔与美人相会之事,而故老相传,太清曾与定庵在什刹海幽会。
苏雪林其实也是主张龚、顾相识相会在定庵三十一岁(道光二年)之前的。她认为,太清与杭州籍官员内眷多有交往,这为太清与定庵相识提供了条件。从《无著词》看,其所恋美人若非皇室名姬,则为贵家女子,有诗词可证。如《忆瑶姬》、《瑶华》(董双成画像)、《梦玉人引》诸词中,美人所居为
“玉京”、“霞宫”、“汉殿”、“翠楼”、“琼户”,所服御为
“霓裳”、“仙佩”、“云靶”,其人为董双成。董双成随侍王母左右,在天仙中品级甚高,是贵女皇姬身份,据此,定庵的恋人,决非小家碧玉。又《无著词》多用《霓裳序中第一》、《瑶华》、《梦玉人引》、《忆瑶姬》、《桂殿秋》、《凤栖梧》、《梦行云》等调,这些字眼也含有他与贵家女子恋爱的暗示。
即如定庵那首丁香花诗,第二句作“梦见城西阆苑春”,《西王母传》曰:“王母所居,在昆仑之圃,阆风之苑。”定庵诗中屡见用西王母侍女董双成以代思慕的女子,以及这里用“阆苑”比喻贝勒府邸,与太清《桃园记》以西王母侍女萼绿华自比,实出同一机杼。
所以,诚如苏雪林的分析,龚定庵在道光初元以前曾与一满族女子相识相恋,而参照顾太清的行历,笔者认为,这位满族女子便是顾太清。太清在道光三年之前,以寡处身份,与龚定庵相识并有唱和,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十分正常的。龚词称其所慕为西王母侍女董双成,与顾太清《桃园记》以西王母侍女萼绿华自比,略似巧合,实际上恐怕同是太清当时陪侍于某贵妇人之侧这一事实的反映。
太清寡处幽居空谷,或许不必如少女之矜持。但以太清的才情,当时拜倒在石榴裙下者,定不乏其人。太素、定庵或许不过是其中之二人而已。以旗人而寡处的身份,太清能够嫁给奕绘作侧室,原是最好的归宿。但这个美梦,在嘉庆二十五年上元节后,一度破灭。而此后身将何托,不得而知,太清心中之酸辛,必有难以言说者。或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奕绘的退出,让定庵与太清有机会走得更近,而定庵曾经在感情上给予过安慰乎?或许正是因为道光三年定庵丁忧出都,而奕绘与太清之事又有新的转机乎?
定庵诗谓“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后人多坐实这缟衣人为1838年奕绘去世后的顾太清。而今既知太清早年一度寡处,嗣入荣王府为教师,则定庵此诗,所叙仍是此湖,此府,此花,但所指缟衣人,恐怕未必是道光十八、九年的顾太清,而可能是嘉庆末年“文君新寡”、陪侍于王府贵妇之间的“缟衣人”耳。只是“定庵文人,狂放不羁,故其幻想偶寄”[⑩],情思未减,故当1839年撰作此诗时,或许正借此表达对再度寡处的顾太清的思念与关心。当日递笺或为实事,而此刻所叙,也许不过是一种关切而已。只是后人不知太清原有守寡一段经历,将其坐实为奕绘死后之事,遂使诗人之间一段美好回忆,变得十分“暧昧”,这当然不是定庵所能逆料的吧。
[①]
如启功《坚净居随笔·〈东海渔歌〉书后》(《学林漫录》第十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赵伯涛《莫须有的“丁香花案”》(《满族研究》1992年第1期)、《关于满族女词人顾太清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3期)、朱德慈《丁香花公案辨正》(《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等以为其无;而黄世中《丁香花公案考辨》(《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2期)、柯愈春《读顾太清手稿——兼及顾太清与龚自珍的情恋》(《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5期)则认为两人确有情事。
[②]定庵《桂殿秋》词,或传为太清而作,此词亦即曾朴《孽海花》“光明开夜馆福晋呈身”一回之所据。苏雪林据龚孝珙手抄词此篇词序首句作“庚午六月望”,庚午为嘉庆十五年(1810),是年定庵十九岁,而太清才十一岁半,故决不可能有两人恋爱之事,遂以为“这一条证据,可以救得顾太清了”。但苏雪林又认为“据龚氏词,十九岁时与恋人相会时,恋史已有五年”,“定庵何以于十五六岁时竟与旗女发生恋爱,实不可解”。按:龚孝珙之手抄词,对原作多有删削添改。此词之创作时间,即孝珙所添。若定庵此词作于庚辰(嘉庆二十五年,1820),时定庵二十九岁,太清二十二岁,则数年之前,正当太清新寡之时而相识恋爱,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问题。故颇疑龚孝珙为掩饰此事,故意将时间坐实到庚午,整整提前十年,藉以掩人眼目。
[⑤]
《梅花引》,今存清稿本,藏河南省图书馆。此剧因男主角章绘作有《江城梅花引》词而得名。凡六齣:“梦因”、“幽会”、“寻芳”、“惊晤”、“了缘”、“返真”。按剧中梅精即梅仙自寓;章绘字后素者,典出“绘事后素”一语,且奕绘字子章,而《江城梅花引》今见于奕绘词集,故寓奕绘。剧中交往非属少女情窦初开,而系相守二百年的梅精。亦可见太清其时寡处情状。
[⑥] 详细论证请参拙文《顾太清的戏曲创作及其早年经历》,见《文学遗产》2006年第6期。
[⑦]今据王佩诤校本《龚自珍全集》所附,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⑧]
或认为“诗题《琴歌》,除有托寄知音外,又暗用司马相如琴挑文君事。”参见黄世中《“丁香花”分案辨》,《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2期,第45页。按:黄氏撰此文时,尚不知顾太清此时正寡处,若如其解,结合太清“文君新寡”,则更可证此诗必与太清有关。
[⑨] 《清代女词人顾太清的书法》,转引自《顾太清奕绘诗词合集》附录五,页773。
[⑩] 启功:《书顾太清事》,《词学季刊》第一卷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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