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太清何时结识龚定庵(二)
但太清作此剧,似乎还不仅仅是为了纪录与奕绘的相恋过程。
道光十八年(1838)七月,太清与奕绘正式定情之后十四年,奕绘去世,年仅四十。家室龃龉,腾以蜚语。三个月后,太清被婆母逐出家门,携子女析居西城养马营,备极凄惶。太清有诗题《七月七日先夫子弃世,十月廿八奉堂上命携钊、初两儿,叔文、以文两女移居邸外,无所栖迟,卖以金凤钗购得住宅一区,赋诗以纪之》,可概见其情[1]。而当时蜚语之甚者,传太清与龚定庵(1792-1841)有暧昧之情。
龚定庵《己亥(1839)杂诗》第209首云:
空山徙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
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
诗末自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一首。”[2]此诗意境朦胧,但地点显然指位于太平湖畔的奕绘贝勒府;那“丁香花”及“城西阆苑春”,自然指向太清西林春。
冒广生(1873-1959)在1907年撰《读太素道人〈明善堂集〉感顾太清遗事辄书六绝句》首次拈出这一公案。其第六首曰:
太平湖畔太平街,南谷春深葬夜来。
人是倾城姓倾国,丁香花发一低徊。[3]
此一公案经冒氏拈出之后,曾朴又将其写入《孽海花》,语甚不堪,遂引发轩然大波,余波至今未已,后人称之为“丁香花案”[4]。
冒广生之说,实闻之于其外祖父周星诒(1833-1904)。他在宣统元年所刊风雨楼本《天游阁集》作识语曰:“少时闻外祖周季贶先生(星诒)言太清遗事綦详。”[5]周星诒与定庵为同时代人。也就是说,冒广生并不是仅仅凭藉定庵的诗句加以演绎,而是先得到定庵同代人关于定庵与太清交往的说法,然后在定庵诗中找到证据,并加以发挥的。他见到曾朴将定庵此事写入《孽海花》(1927年版)中后,说是“不意作者拾掇入书,唐突至此,我当堕拔舌地狱矣”[6],这也只是忏悔自己不该说出人之私隐,但并不以为自己厚诬他人。
另外,文廷式(1856-1904)《琴风余谭》也说到太清“词集中,与阮文达(阮元)、龚定庵俱有唱和,锡尚书(锡珍)有摘钞本。”[7]不过,今传太清之《天游阁集》与奕绘之《明善堂文集》内尚可见与阮元唱和之章,而与龚自珍唱和之什,已不见踪影。
按:今人所见太清与奕绘之集,多系太清晚年所定,自是编定时有所删削,以掩其迹。要之,龚定庵与奕绘、太清曾有交往并相唱和,当无疑问。
也就是说,即在道光十九年(1839)前后,顾、龚有染的流言已经出现。故太清于道光十九年夏所撰《桃园记》传奇,似有借传奇以自明之意。前引《题〈桃园记传奇〉》词上阕已表明此剧并非叙写终成眷侣的快意,而系用红泪点染,内中有铭心刻骨的相思,也有泣血难诉之隐痛。下阕云“记取盟言桃花下,问三生石上谁安置?”奕绘写与太清相恋时的《子夜歌慢·无题(其九)》,有“问三生、可要完全,唐宫钿盒”句,此似与之呼应。故《桃园记》传奇,既是追忆与奕绘之姻事如蒙观音大士之作合,借剧中人之口,再申“愿生生世世永谐伉俪;若改初心,天诛地灭”之盟誓,以期三生石上重逢,同时也在某种意义上是回应当时之流言蜚语吧。
当然,太清被逐出家门的原因不会如此简单,例如与奕绘嫡妻所出之子的冲突可能是更主要的因素,婆婆原本就对太清不喜欢,也是诱因之一,两度嫁人,而丈夫均早逝,更易成为婆母迁怒于人的诱因。但上述流言无疑也在其间推波助澜,伤害到了太清。所以,在被婆母赶出王府之时,太清作诗有句云“亡肉含冤谁代雪,牵萝补屋自应该”,前句申言其冤屈,后句则谓亦当自谨。也就是说,“暧昧之事”固属冤枉,但往日处理容有失当之处。
巧合的是,太清被逐出王府还不到半年,即道光十九年(1839) 四月二十三日,龚定庵未携眷属,独自仓皇离京,颇启人疑窦。定庵更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八月,暴卒于江苏丹阳。两者结合,遂成稗史艳情附会生发的绝佳佐料。
如孙静庵《栖霞阁野乘》谓:“定庵以道光十九年,年四十八乞休。二十一年,五十岁殁于丹阳。其殁也,实以暴疾,外间颇有异词。初,定庵官京曹时,常为明善堂主人上客,主人之侧福晋西林太清春,慕其才,颇有暖昧之事,人谓定庵集中《游仙》诸诗,及词中《桂殿秋》、《忆瑶姬》、《梦玉人引》诸阕,惝恍迷离,实皆为此事发也。后稍为主人所觉,定庵急引疾归,而卒不免,盖主人阴遣客鸩之也。”[8]
至冒广生从定庵诗中拈出“丁香花”诗,作为定庵与住于太平湖之太清必有交往的确证,两人有“暧昧之事”得以坐实,遂引出一桩后人议论纷纷的“丁香花”公案。[1]见《天游阁集》卷五,《合集》页104。
[2] 王佩诤校:《龚自珍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页529。
[3] 冒广生:《读在素道人〈明善堂集〉感太清遗事辄书六首》,见《小吾亭诗》,光绪刊冒氏丛书本。
[4] 参见孟森:《心史丛刊》第三集“丁香花”,中华书局2006年版,页266-280;初刊于1917;后附按语于乙亥(1935)三月;又,苏雪林:《清代男女两大词人恋史的研究》下篇,《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四期,1931年1月;卢兴基:《龚自珍己亥出都与“丁香花案”》,《艺文志》第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5]又孟森在1935年作补记说,冒广生在阅孟森之文后,虽“无以难我(孟森),然终信其旧闻为不误,并非由己始倡此言。”见孟森《丁香花》文末之按语,同前揭书页278。
[6] 冒广生:《孽海花闲话》,《古今》,1944年第42期,第1页。按:曾朴《孽海花》1927年修订版第四回“光明开夜馆福晋呈身”叙及龚、顾二人事。
[7] 转引自金启孮:《顾太清与海淀》,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8] 见《栖霞阁野乘》卷下,成都:昌福公司, 民国6年(1917)版。此条亦见柴萼《梵天庐丛录》;同类记载还有李伯元《南亭诗话·庄谐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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