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以前说的是书,现在恐怕该轮到武侠影视剧。从83版的《射雕英雄传》,从1元钱的《笑傲江湖》,从黄日华版的《天龙八部》,到杨逍的《倚天屠龙记》,其余不等。当看着张铁林瞪着眼睛和眼睛前面的肚子在电视上讪笑的时候,我不由想起很多年前,光明顶上坐忘峰,也有个男子,他姓孙。 说起来记住杨逍倒是因为范遥: “杨逍、范遥当年江湖上人称“逍遥二仙”,都是英俊潇洒的美男子,……” 就像读《聚散两依依》先记住一句“高寒,令人寒心的高个子”,一句英俊潇洒的美男子不由得让我暗想:倒是怎么一个英俊潇洒法? 书这么翻下来,无论是当年在坐忘峰上思念不悔的杨逍,还是屠狮大会前拿着小旗使得天下英雄噤若寒蝉的杨逍,举手投足,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无所谓别人怎么想,怎一个帅字了得,于是心中点染,更是觉得这样的男子是如何的玉树临风,如何的卓而不群。 可是,书久不看了,便也忘记那个男子了。 忽而一天,一个男子说到:丫头,总有一天我要你和我心甘情愿地陪我看月亮。想起书里是那么写的:跟我走,我让你看一片武学的新天地。猛得在一片平淡无味的岁月里,有个杨逍,一抬手划开了天。 看金庸的书自然喜欢郭靖的不少,我是喜欢黄药师金蛇郎君那一路的,而其中黑木崖前,光明顶上,更是聚集了一批敢爱敢恨敢和这个贼老天叫板的大好男儿。与笑傲江湖只有一个任我行和半个向问天不同,一部倚天屠龙:紫白金青、左右二使、五行旗、五散人有的是大好男儿,而其中,杨逍则是尤为出类拔萃的。 这不是由于他有编制明教简史的文才,也不仅是因为他有“ 在相斗未及四百招,已连变了二十二般兵刃,每般兵刃均是两套招式,一共四十四套招式。”的武功,而是因为他有那份不把天下人放在眼内的东西放在眼内的豪气,而这一点,以孙兴版的杨逍发挥得淋漓尽致: 于礼教,有情但可暂交颈,管他心爱的女人名花有主,做我杨逍的老婆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金风玉露,我抢了你的一生,因为我能用我 的一生来赔! 于正邪,得知佳人迫于师门之威,以一己之力独上峨嵋,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倚天剑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段废铁,令正道人都敬畏的武当六侠殷梨亭不过是一个娃娃, 于生命,光明顶上,不过一把烈火: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他的一生是剑,纵然掩埋于土总能傲啸于天,他的一生是酒,纵然转瞬即逝也以燃烧在血肉之间,而一回首,却径直走远了。 他之后,来来往往多少杨逍,可那样的一抬手变成了一抬肚子伸舌头,毕竟与时俱进了。 好儿郎,浑身是胆,可,那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
ps:不必想起,因为从来不曾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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