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化周刊(以下简称东方):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作家是你的理想吗?
雪小禅:大概是十五六岁。那时就疯狂迷恋张爱玲,开始尝试写一些诗歌。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亦是有,看不起别人是常事,衣要惊人,话要惊世,时时有自杀的念头才不落伍。但因为文字,我觉得自己比其它同年龄人要成熟世故许多,杜拉斯说她十八岁就感觉到了衰老。这一点我太有同感了。
作家绝对不是理想。我现在也没有想成为一个职业作家。我觉得什么事成了职业就成了无聊的事情。我更愿意把业余的事情做好。我最大的梦想应该是一个人能自由的来去,我比较喜欢陈丹燕那种生活,拿到了书版税,一个人游历世界。我喜欢那些几百年的博物馆和美术馆。最喜欢一个人到处游荡。
东方:看你博客很多和戏曲有关,头像也是一个女子穿绿衣的戏装照,这么喜欢戏曲吗?
雪小禅:不是喜欢,是痴迷。我觉得我前世就是一个伶人。我挺信前世这个东西的。有一年我去大连搞签售,有个特别巫气的女子说我前世是个唐朝的伶人。说得我眼泪快下来的。还记得二十多岁时,我听到张火丁唱一刹时把前情俱已昧尽,参透了酸辛处泪湿衣襟……他教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我听得三魂七魄全去了,呆立在电视前,从此迷上程派,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之前我特别喜欢摇滚和欧美歌曲,后来喜欢戏剧之后才知道更和自己贴心贴肺,我常常会约三五戏友唱戏,我的琴师不老,但是性情得很,不喜欢的人不给拉。弹三弦的老人头发都白了,阮和笙都带着远古的故事来到面前,我第一次跟弦时,我竟然以为跟了许多次,不陌生不隔阂——虽然紧张,我手心脚心全是汗了,但全然是这样的随心随意,我开口便对了,以为会错,但对得这样让人喜悦。缱绻戏梦间,我总分不清前世和前生。我也不愿意分清。最近春风文艺出版社给我出了一本新书叫《戏子》。我想,我是刻意选择了这样一个书名。戏子,从来就是把华丽演给别人看,而把颓败自己收藏。我想,我也是这样的人,容易绝望,容易悲伤。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东方:有人说你的小说有你自己影子,特别是《无爱不欢》中的林小白和《刺青》中的欧阳夕夏?有吗?有多少?
雪小禅:呵,这么怎么说呢。小说和现实是两回事。但想完全隔绝开来是不可能的。特别像抽刀断水水更流。大部分小说应该是虚构的。但肯定有自己的情结在里面。不完全是自己,可是,肯定有自己的特质。或者是从我本人出发,但回到哪里就不知道了。比如我又瘦又高,于是我小说中的女主角大多数是这类。从前我喜欢长发就让她们留长发,现在我是黑色短发我就让她们留短发。这一点我比较自恋——因为这是我自己能控制的事情。
东方:有人说你写暗恋写得最好?你觉得呢?是不是暗恋过?
雪小禅:其实我自己也这样认为。怎么说暗恋呢?那可能就是一场自己和自己的战争。对方并不知道,可是这边自己就把自己杀得落花流水了。这一点比较残忍。但经历过青春的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暗恋一个人。会盲目的喜欢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会喜欢一个人。不管他是好是坏,少年时的喜欢,都带着盲目性。正因为盲目,也真。仿佛雪白的蚕,在暗夜里流动,看了惊心,一点点地吐了丝,这样的缠了。一个人跑到开满樱花的院子去等待一个人,只为看他一眼,有时喜欢一个人,就剩下一粒简单的心了。暗恋很美,可是,也很苦。所有读到我暗恋小说的人都会哭了,然后写信给我。我知道,她们的心肯定特别特别疼过,不疼过,不会哭的。我写过一篇随笔,叫《那年我也曾暗恋》,发在《读者》上,我知道,写出来,暗恋就过去了。
东方:在生活中你情绪化吗?文字会感染你的生活吗?你的博客名字叫银碗里盛雪,有何意义?
雪小禅:感染是肯定的。但我不希望太多。因为文字和生活,应该是分开些好。现实中我是个非常冷漠而低温的人。我不喜欢热闹,一直喜欢低温一些的东西。因为更可靠,更稳妥,更让人有隐忍的安全感。感情亦是低温一些好,颓灿的事物总是最先落败,那开到荼靡的花,一定落得也最急。从前我渴望轰轰烈烈生死相许,现在,我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我宁可安静的怀念,宁可低眉生活。低到尘埃中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太形而上的东西我从前喜欢,现在不了。我喜欢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有时候,分寸很重要。你喜欢的不一定都能得到,而是大多得不到,所以,太情绪化对自己没有一丝好处。我更喜欢平淡一些的生活。好象有一个作家说过,生活越平淡,内心越绚烂。寂寞肯定有,有时候不知道要给谁打个电话,于是我常常跑到北京去,一个人转一天,买几件衣服回来——总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内心是最庞大的,最无处可去的。也是最黑暗的,最说不清的。我无法说出我的内心。即使说出来也是错的。就象现在轰轰烈烈拍出来的《梅兰芳》,能拍出来梅兰芳的万分之一吗?那最真实的样子,只有梅兰芳自己知道。而我自己的样子,也只有我自己知道。
而银碗里盛雪,落处孤峻,一派天然,深情后面,却是一脉天真。我希望到老我都有半颗天真的心。其实是对自己的放纵。
东方:你在现实中算一个温和的人吗?还是有些许个性?
雪小禅:各人的感受不同吧。我说过一句话,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轰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我朋友很少,但有了就特别真心,都可以两肋插刀的那种。我的确不算一个随和的人。而且可以说,一点也不算。有时在人多的时候可以一句话也不说,但遇到对的人,我又滔滔不绝。现在还好多了,大概是年龄到了。少年时更是凛洌。可能以后变化也大不到哪里去,在中国美术馆看过一张画《我为了我》,这个名字真好。是墨西哥的一张油画。我想那是一种又自私又快乐的境界。
东方:听说你非常喜欢臭美?
雪小禅:是非常喜欢。呵呵。所挣薪水,无论是工资还是稿费,大部分交给了时装店。想想,这样的爱好几乎是烧钱,但女子对衣服的喜欢远远胜于喜欢男人,男人是易变的动物,远不如衣服天长地久——我还留着一条十六岁时的雪纺裙子,洒金的线上,有了光阴味道,于是更觉得珍惜。少年时的喜爱大概会决定人一生的取向。我至今愿意穿看似朴素其实华贵的衣服,而不愿意珠光宝器内心无物——那样的衣服永远不是我的,我从来没有穿过任一件太华丽的衣服,我知道自己更接近于一株朴素的植物,喜欢更简单更宁静的东西。臭美是热闹生活的表现,我就喜欢一个人逛街,去淘衣服,喜欢三宅一生,但嫌它太贵。国内的品牌比较喜欢安瑞井,宽大飘逸,麻料的衣服非常舒适。真是和衣服抵死缠绵,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劲儿。女人提起衣服来,总比提起情人更有趣味。这是天生的。我没见过女人对衣服索然无味的——除非她失去对生命的热情。即使她失去对爱情的热情,也不会失去对新衣的热情。
东方:你的随笔和小说大多涉及爱情,你对爱情怎么看?
雪小禅: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看法吧。爱情这个东西最难说,从前我渴望的那种生死相许现在想起来特别戏剧化。好的爱情应该是不疯狂,不海誓山盟,不甜言蜜语,不死缠烂打,可是,一回头的时候,他就在这,不远不近,永远在这。这实在是一种爱情的修为,少年时所有人全盼望有一场生生死死的爱恋,恨不得一起私奔才是真的,恨不得把全世界的爱全给了一个人才是真的,那时想的最多的是山崩地裂海枯石烂,想的是和谁谁同归于尽,爱到死才觉得全力以赴。回过头来时才发现,那过于表演化。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太文艺的男人或女人,倒是觉得,谁更真实,谁才更具真的魅力。爱情也一样,真实往往最能打动人。用嘴说爱一个人,说一万年不如为她真实做一件小事。爱情归根到底还要落到烟火里,这是我个人对爱情的感悟。我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里面写得老爱情,一个老男人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到最后他们终于相爱了,亲吻时老女人说,“我有老人味了,嘴里味道不干净了。”他说,“我不嫌,我也有了。”我想,那才真是特别饱满的爱情了。看《梅兰芳》时我记住了一句邱如白说的台词:“只有内心干净的人,才能把情欲演绎得如此干净优美。”我愿意当一个内心干净的人。
东方:你说自己愿意做低温女子?什么样算得低温女子?
雪小禅:我喜欢低温女子。喜欢她们不事张扬的态度和为人,以及对人的诚恳,品质的纯粹。能做到低温是难的。因为诱惑太多。低温是不动声色,是任凭外界如何的诱惑也保持内心的清宁,有才有貌的女子能保持低温更是难得。
低温又是诱人的——它保持着难得的小众,与自己独处,不喜欢热闹,选择远行也会一个人。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看起来有些单一,但生命的厚度与质量却指数很高,我亦愿意做这样的低温女子,不多言,淡定的生活,可以把自己关在屋内十几日,一个人写作,唱戏,任窗外雪飞叶落,任红尘滚滚扑打,这小小的世界,固定而清简。
东方:听说你是处女座的人,这个星座的人都追求完美,你也是?
雪小禅:我想应该是。我喜欢耽美这个词。耽美一词,出自朱天文的小说里,天文师从胡兰成,喜欢一些怪异的词,但怪异得又这样美,后来看汤显祖《游园惊梦》亦有这样的词,但放到天文《世纪末的华丽》中,有一种别样的味道。
过于耽美的人生,仿佛为处女座的人量体裁衣。我倒喜欢过分一些的耽美,虽然于人生过于挑剔,喜欢一个人,哪怕他的字都要好,他的衣服也要讲究,语言更不用说,过分的耽美,其实是误入藕花深处,误了,仍然不嫌弃。
我小时候记得有一件新衣,还没有来得及穿,可是,被墨水染了一小块,我当既就不要了。任凭我母亲说了又说,就是不要了。我那时还不懂星座,可是,我知道我心底里自己的不讲理。现在好多了,大概小半生过来了,小半生的光阴,积攒下来可以拣得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但仍然是个讲情调的人,这没有办法,我穿白裙子,不敢乱搭衣服,袜子亦有白色纯棉,鞋子,一定是白球鞋,牌子不能乱,Esprit的最好,头发要黑,黑得不能再黑的黑。我是个对自己要求非常高的人。这一点其实不好。但我勉强不了自己。这是处女座人的鲜明特点。
东方:说说你最喜欢的事情?
雪小禅:读书写字听戏。一个人远行。有时喜欢做些精致的小菜。但多数时候,愿意发呆。发呆其实最奢侈。因为可以胡思乱想。
东方:你的幸福指数高吗?
雪小禅:曾经很高,觉得不如意。现在降下来了,天天觉得已经很好了。我想,可能是老了。(笑)但我知道,一个写字的人必须心里不安定,一安定就全完了,肯定写不出好东西了。
东方:很多人叫你美女作家,喜欢这个称呼吗?
雪小禅: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觉得特别俗。好象全世界会写几百字的女人都叫美女作家。我宁愿别人叫我“写字的”。就象张中行和女人妇人或女孩子们一律叫“那女的”。挺好。美女两字挺大众,再加上作家,不可忍。再说,我觉得我也算不上美女。就是长得顺眼,看着不别扭。个高点,瘦点,没有别的特点。我觉得我喜欢那种特别夸张的长相,比如潘越云和齐豫,可惜我没长成。
东方:最近的打算?
雪小禅:拿到新书版税,游历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