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
我所在的大学城Columbia(哥伦比亚)位于美国中西部,人口不足10万。这里没有什么娱乐设施,生活平静而单调。周末垂钓是一些中国留学生的消遣方式。
周末,我们和中国朋友一起到一个叫Little
经打听,狗主人就住在附近。我独自拿着破损的相机前往交涉。狗主人是个修车的白人,他说他家的狗放养在公园里两年来从没有伤过人,你相机摔坏了是你自己的事。他老婆更是强词夺理:“如果是一只鸟从你头上飞过把你吓了,你找谁赔去?”
我感觉这是在欺负咱们外国人。打911电话报警,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我不服气,开车回市区直奔警察局投诉,值夜班的女警告诉我,涉及赔偿的事不属于警察管,得上法院。我知道一旦进入诉讼,将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我问她,如果她碰到类似的情况怎么办,她说她会去买台新的相机而不会选择上法庭,因为划不来。她同时说,如果是她家的狗吓了我导致这个后果,她会赔偿的。我问她如何判断该赔不该赔,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决定于个人的意识。
在异国他乡,语言不通畅,规则不熟悉,碰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最是难办。我太太劝我这事就这么算了,但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从当地华文报纸上,我找到了其他大城市华人律师所的电话。其中一位律师在电话里对我说,如果请律师,光律师费就超过相机的价值(300多美元),而且即便打赢了官司,要是碰到无赖也要不到钱;另一位律师则建议这种小事用不着请律师,可以自己上简易法庭试试。
我很想上法庭和老美论理一番,但不知从何下手,比如写诉状,收集证据、证人等等,都得用英文来表达,确实难上加然。我只好向当地的中国同胞和美国朋友求助。在国际教会工作的Paul(保罗)先生是位热心人,他带我到当地政府部门找小狄克士湖公园的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公园里不允许有自由跑动的宠物。狗必须从用皮带牵着”。保罗建议我带着这条规定上门和狗主人再谈一次,如果对方依然不理不睬,那就法庭上见。
又一个周末,我们再度来到小狄克士湖参加一位中国女生的生日聚会,那只讨厌的黑狗此时又来凑热闹。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女生自告奋勇和我一起去找狗主人交涉。她告诉狗主人其过错在于没有栓住自己的狗,如果他不赔偿我们将上法庭。同时,我和同往的一位中国男生也给对方台阶下,表示对方只要承担部分修理费即可。在我们据理力争下,狗主人答应愿意承担一半的修理费,随后给我了一张80美元的支票。
尽管赔偿的金额不多,但我感觉舒服些了。因为此举已经让这位不讲理的美国人认识到过错,同时也挽回了自己的部分损失,适而可止!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在美国法律框架和文化背景下和当地人解决纠纷。
此前我曾两度在中国法律范围内和跨国公司较量并最终获胜。去年,我在国际旅行中因行李丢失而状告荷兰航空,结果对方表示改进服务并做出赔偿;今年,我投诉美国戴尔电脑全球联保兑现难,对方召回了故障电脑并赔偿相关损失。我觉得,只要自己在理,中国人是可以和老外(包括跨国公司)叫板的。可惜,我们的一些同胞在国外碰到不公平的事往往吞声忍气,自认倒霉,结果反而被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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