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2007-09-13 21:20:30)
各院(系):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我校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校级综合奖A类(优秀毕业生除外)以及校级综合奖B类中的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于9月份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具体时间:
9月10 日——10月8 日
二、评选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次学生评优工作,根据学校新的评优办法修订相关的院系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评选细则必须向学生公开,并报学工部(处)备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院(系)通过召开班会、团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3、请各院(系)于10月10日前报送完毕。
①将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单和相关候选材料报送学工部(处)思教办;一并报送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材料电子版;
②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名单通过邮箱进行报送。邮箱: sjb8028@mail.ccnu.edu.cn
附件一: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评选条件
附件二:各院(系)先进个人名额一览表及报送统一格式
附件一: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评选条件
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一支出色的学生骨干队伍。团支部、班委会或学生党支部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素质较好,工作能力较强,起到核心作用。
2、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班级成员思想稳定、政治坚定、心理健康、积极进取,入党积极分子比率较高。
3、有良好的班风。班级成员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强。正确的思想、舆论和文明行为习惯占主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学习生活环境,班级凝聚力强,且无一例违纪受处分情况。
4、有良好的学风。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遵守课堂、考试纪律,平均学分绩良好率和英语四级通过率较高,考试零作弊。
5、有积极健康的班级活动。班级活动的内容与班集体目标一致,对学生个人以及对学校和社会能产生积极影响。班级活动具有思想性、广泛性、经常性、多样性、纪律性和制度化。
二、文明寝室评选标准、评选条件
(一)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寝室全体成员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
2、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学习风气浓厚,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思想牢固,学年成绩优良,考试无作弊、不及格现象,并能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情况。
4、有健康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寝室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全体成员都能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马列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进步团体,做到社会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相结合。
5、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公德。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团结友爱、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无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6、有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寝室布置高雅文明,全体成员能保持个人卫生和寝室整洁,在宿舍管理中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中得分达到优秀。
(二)评选条件
1、“学习型”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氛围浓厚,能在同年级寝室中起到表率作用。寝室多数成员在本年度内获得过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等称号。
2、“科研型”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寝室成员科研意识较强,科研氛围浓厚,积极参加各类科研活动,多数成员在本年度内发表过科研论文、科技作品,或在校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奖。
3、“素质型”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寝室成员在本年度内积极参加学校、省及国家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比赛,并有成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4、“实践型”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寝室成员自发组织或积极参加学校、省及国家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较好的影响,并有一定的成果,或在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包括本年度在内至少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且本年度必须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积极参加学生教育、管理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校级以上奖励的科技发明制作、科研、文学艺术作品等。
四、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本年度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工作至少满一年或一届,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协调同学之间的关系,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为学校、院(系)学生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
五、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学生教育、管理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或科研活动,表现突出;
六、校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学习积极分子——学习刻苦,专业成绩优秀或学习进步特别显著;
2、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积极承担为学生服务的有关工作,对校、院(系)、年级、班及寝室的工作有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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