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试
(2009-11-12 20:55:48)勿试
今天的新华网发展论坛里有这么一篇文章(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71634805/1.html)《上海交大“人格证书”又有多大意义?》(作者:宋桂芳)。对于贴标签这家嘢,易贴难撕,请慎行。别把“人格证书”派出去了反倒惹得一身膻,到招惹吃官司。不单止在中国,世界其他国家亦有相类似的情况,对于“精神病”和/或与精神病相关的诊断,都有比较敏感的反应,历史沉淀下来的缘故造成从心里面排斥这类人。
虽然“人格证书”颁发的出发点是想促进在校学生自觉地遵守公共道德,自觉地修炼自己的内涵,但其负面影响也是相当彰显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该生的人格证书上记载着负面的评语是,极可能该生这一世就会背负上这些评语,那么日后谁去给他平反摘帽子撕标签?那么由此引发出来的损失谁来赔付?
在医疗行业中,尚有对病患者的隐私进行保密的规定,那么人格证书一旦出具,就如证明般使用,届时如何保密?每去见工一个单位都出示一次,根本就不存在保密可言。而且,毕业时的“人格证书”只能证明其在校这段时间的人格品行,毕业之后的变化是根本证明不了的。由于配套工程的不完善,仅有一份“人格证书”就通行整个人生旅程,这本身就不严谨不科学。
在上海交大准备发放“人格证书”之前,广州医学院实施了执业医师的人文知识培训,虽然不合格者不准予执业,带有强制性,但这种做法并没有贴标签之虞。因为人文知识培训并不牵涉到“精神”方面的问题,所以不但没有受到诟疑,还挺受追捧呢。不过,与精神类相关的诊断、证书或者其他方式的文件,如果从人文的角度去看,还是慎重一定的好,我国俗语有说“盖棺定论”,没错,毕业时发一个“人格证书”,作为一个阶段的总结评价,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人格的内涵和外延相对都比较广泛,在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和评判标准之前,这样的尝试弊大于利,而且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易肃清。因此,在未实施之前,建议还是不要作这种尝试。
王北行随笔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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