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偏见(2006-12-05 18:41:24)
好久以前就知道了黄健翔和吴虹飞的小小争执,说小小争执是因为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值得这样费心费力双方打擂台对骂。我现在已经很少认真去看娱乐新闻了,因为其中总是充斥着盲目的夸大和断章取义,我都替那些娱记累了,他们天天近距离面对夸大的、夸张的悲欢离合,难道他们不会麻木?难道他们没有审美疲劳吗?
这次我会关注这件事只有一个原因——南方周末,可以说南方周末是唯一的陪伴我从大学到现在的一份报纸,比体坛更早,也远比体坛买的更多,还记得第一次买的南方周末头版是写某省一个男青年被警察非法拘禁半年之久,出来后舌头不见了,当时看的触目惊心,觉得南方周末真是一份好报纸,能够勇敢报道这些社会阴暗面,还能够纵深挖掘真了不起,这样一直买下来了,后来虽然认为这份报纸有些流于表面,有些文章写的不够深度,但还是一直坚持看下来,直到出了这件事。
说实话,以前南方周末很少出现有记者倾向的文章,有些写社会黑暗面的,有倾向那就不用说了,是所有正常人的一致倾向,稍微有点个人纠纷的,他们则会回避倾向,比如很久以前的席殊还有他的合伙人的纠纷,就是把事实摆出来,让大家看到事实而已,至于每个人心中的那杆秤是个人的评判了。
这次的事件出来以后,我马上去买报纸,可是周四出的,周六就脱销了,据我所知,南方周末还从没有这么畅销过,所以我第一个印象是,南方周末是不是在利用黄健翔炒作?后来我马上否认了这一点,因为我也不觉得他们需要借助黄来炒作,换句话说,他们并不是一份娱乐化的报纸啊!
今晚我终于在吴虹飞的blog里,看到了那篇《狷狂黄健翔》的上半部分,可是我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我觉得满篇充斥了一些很有倾向性的词,诸如“自诩”、“挑衅”、“惹眼”、“尽量友好”等等,还有这样的句子:“专业人士黄健翔的自我辩解,听起来诚恳并且合乎情理”,“11月11日,这个光棍的节日,他在博客上,沾沾自喜地宣布,自己和刘德华、金城武等人名列“金牌王老五”,“鼓励下自己”,有些炫耀,有些自嘲。”“他是电视时代的产物,依赖足球在这个国度的无上权重,以个人才华一步登天”这样的话比比皆是,如果她认为他依靠足球一步登天,地位很高了,那凭什么不可以和刘德华,金城武并列呢,刘德华、金城武不也是普通艺人吗,这难道就是她心目中“天”的真正高度吗?这写话只能说明作者确实有可以攻击的迹象,要么就是自己实在浅薄的可以,在这两者之间选择,我也不知她会选哪一样,我不相信在这样的一篇报道中,作者的作者的态度是“自我克制”的,正相反,她在文章中极力想表达自己的思想,我这样想,或许这位女记者是受到了什么不公正待遇了才这样强压怒火写下的吧,想力求公正却又时时偏离冷静的轨道。
至于黄,我想说他也就是一普通人,一普通解说员,有点娱乐价值和名人效应,他也可以发火,可以生气,可以大笑,可以大哭,可以耍赖,可以自大,可以自负,可以爱钱,可以爱现,就像你也可以一样,"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一样的道理嘛,所以不要用名人的要求来要求他,如果你用这样的要求要求他,这说明你已经把他抬到了一定高度,甚至认为自己可以依靠她来达到个人的目的。这样自相矛盾的事以后还是少做。
后来看到南方周末一名记者致黄的信,写的蛮有文才,蛮克制的,写的很像鲁迅的文风,比如这样的句子,“南方周末记者”的这个群体亦不会受物议困扰。虽千万人耽于娱乐与浮华,我们将与《南方周末》一道,往她的使命去。”我看了觉得很搞笑,普通人为什么要这样自诩呢,认为自己“在过去数年中,我们已经习惯了在漫长、孤独、时而会被误解的旅程中前行。”的人是不是才真的有些过于自我了呢。
最后发表一点关于吴虹飞的观点,希望她能换掉那张照片,闪着有挑衅眼神的大眼睛,穿着超性感V字领的长发女子似乎更适合做一名主唱,一名美女作家,甚至一名娱记,而不是《南方周末》中在漫长、孤独、时而被误解的记者。而且清华大学中文系硕士至少应该不会把“狷狂”写成“娟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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