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湖南衡阳公办幼儿园承包为何引发纠纷?(第二页)(2006-12-30 22:06:43)
匆忙签订的两份合同
创办于1986年的衡阳市迪尼幼稚园,原名西湖一村幼儿园,是当年该市房地局为解决小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而配套兴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后划拨给衡阳市石鼓区青山街办管理。这样,该幼儿园从“出生”起,便是青山街办下属的一家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其资产属于国有。
但是,
2000年12月20日,当时的青山街办党委以幼儿园效益差为由,与时任石鼓区卫生防疫站的副站长姜辉香签订了长达10年的承包合同。
按常理,既然是承包,承包方理应缴纳一笔承包金。而对于“承包金”,合同却明确规定,承包方除“投资20万元用于幼儿园软硬件建设”外,所谓的“承包金”却是:承包期间按时支付现有6名教师的工资,以及“交纳自合同生效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并且这6名教师的工资待遇,还得“与本园的办园质量和经济效益挂钩”。
而作为养活园内6名教师的“代价”,合同规定,承包期间,不仅“甲方(幼儿园——编者注)向乙方(承包方——编者注)无偿提供校舍、场地及现有设施”,而且“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幼儿园的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教学等实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得无故干预。幼儿园现有的6名教师,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如承包期间,教师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园制度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4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时,乙方可以解聘”。
随着这份合同的签订,该园6名教师和幼儿园未来10年的命运,也宣告全部交由承包商主宰。因为,承包方接管后,如果想甩掉养活6名教师这一“包袱”,在合同赋予的权利范围内是不难做到的。
不知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在隶属于衡阳市的衡东县,一所由当地县妇联主管、有着40年办学历史、校园面积数十亩的直属机关幼儿园,也在所谓的“招商引资”大潮中,终未逃脱被私人承包经营的命运。
与迪尼幼稚园不同的是,衡东县机关幼儿园既是目前该县唯一一所享受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也是该县唯一的省级先进幼儿园。其40年积累下来的无形资产,在该县乃至衡阳市都是独一无二的!
然而,就在2005年3月15日,一份名为《引进外资完善县直属机关幼儿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送到了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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