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个晚上连续看完了文德斯三部最短的电影,《光之幻影》,《红字》和《666号房间》。其中《666号房间》是文德斯在82年的戛纳电影节对几位大导演的访谈之作,立意巧妙,投机取巧,拿名人效应来说事儿,有点狗仔队作风。鄙人眼拙,只认出来戈达尔斯皮尔伯格安东尼奥尼以及文德斯的老乡赫尔佐格和法斯宾德,戈达尔和安东尼奥尼对电视正在吞噬电影的忧虑目前已经得到了彻底的明证,而脱下鞋袜的赫尔佐格不由得让我想起他那著名的短片《赫尔佐格吃自己的鞋》。
《红字》霍桑的原作在十几岁的时候读过,当时印象不深,那种宗教的原罪有点无法理解。时隔经年,鄙人已经彻底地堕落成一个无神论者,所以更对此类题材缺乏兴趣。电影被人诟病已久,连文德斯都认为那是自己的失败之作,不过我看失败远远谈不上,这电影还是挺好看。那时候通奸罪的女人要在胸口挂上象征耻辱的大写字母A,也算是符号学的最早诠释。眼下已经进入到了胡搞乱搞的全社会勃起阶段,如果每个通奸的人都要挂字母的话,那么说不定一个新的品牌即将诞生,LOGO很强大,群众很猥琐。
三部片子里《光之幻影》是我最喜欢的。文德斯用伪纪录片的形式来演绎了一段关于电影发轫之初的故事,黑白快放的质感相当的有趣。人生如果能够快放的话,我想很多成天哭喊着空虚无聊人生无望的人就算是有福了。
电影是光与影的艺术,也许戛纳郊区那棵黎巴嫩雪杉树还真的洞见到了打从照片诞生之初的兴衰离合。电影能用剧场效应让观众对它产生敬畏之心,而电视和电脑拉近了距离,却让人们的生活变得平庸而乏味,天知道我们的未来会演变成如何糟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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