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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小奥(天使猫)(2008-11-05 09:31:00)

美国选举,热闹。美国的基督徒打得更热闹,动辄就拿上帝说事儿。支持小奥? 立刻得赏一顶支持破坏传统婚姻,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堕胎的帽子。在道德上先制死你再说,嘿嘿。

其实,美国对“传统婚姻”最大破坏的是离婚,而不是同性恋。堕胎的有多少是在婚姻里的? 据Barna Report报道,美国基督徒(广义的)群体的离婚率如下:
无宗派- 34%

浸信会- 29%
新教- 25%
摩门- 24%
天主教- 21%
路得-21%"
为什麽基督徒团体不为“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持守而战呢? 这包括老迈。为什麽反对堕胎而支持婚前性行为犯奸淫?这包括佩林的女儿。因为,太多的“圣人”落在这里面。所以,只能用别的,自以为“义”的来justify自己。真是人心比万物都诡诈。 按照《圣经》关于罪的原则,犯了一,就是犯了全部。所以,老迈和小奥在这一点上没区别。又有人说了,“我看杀婴比离婚更可怕”。我说,我还看屠杀伊拉克人民更可怕呢。“更可怕”就可以让“不太可怕“或“次可怕”的合法合理化吗?《圣经》是这样区分罪的吗?

美国的选举是按《圣经》的标准呢,还是在按现代政治无神无主,唯我独尊的法则呢?
耶稣时代,人们如何选该撒(Caesar),今天,美国也如何选总统。民主选举的理念就是不按《圣经》,就是要自己,要大多数作主。人们(包括基督徒)既然接受这种董事会选举CEO的理念,就别拿上帝说事儿,来合法合理浪漫化自己的理论,妄称耶和华的名。

还有,我要再谈一下很多人的小布什逻辑。布什同学说:"不支持我们,就是支持恐怖分子",事实是,不支持他的人,不一定支持恐怖分子。从逻辑上来讲还有,"不支持他,也不支持恐怖分子"和"支持他,也支持恐怖分子"等等的可能。所以,单从逻辑上讲,支持小奥,不等于就支持同性婚姻。所以, 不要“想当然”别人的选择。

美国今天的选举就是罪人选罪人的"王"。希望这个"王"救市,救国,让人们可以安居乐业。所以,别美化谁谁是上帝的旨意,谁谁又是现代的以斯帖。上帝膏立的王轮不着你我选。大卫是选出来的?还是所罗门是选出来的?

我们要永远明白一点,耶和华是我们的“主",美国总统不是我们的“主"。不要以为选了老卖,美国就成为上帝的国度。选了小奥,就反之。 对我来说,老迈和小奥有天大的罪都和能不能当总统没关系。本来选总统就是在该撒的国里选CEO,美国谁当总统都一样,结局都是走向灭亡,在永恒里都是虚空。新天新地不建立在人的根基上。

我选CEO的原则就一个:饿了的有没有给吃,渴了的有没有给喝,赤身露体的有没有给穿。


丑话说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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