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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到底信什么? (临风)(2008-06-03 04:45:18)

为了避免以往被政治利用的误区,一批基督徒领袖在五月初发表了《福音宣言》,以阐明、划分政治与宗教间的互动关系。可惜,这虽然是由广受尊敬的基督徒知识分子金讷斯(Os Guinness)所发起,但是,就像任何由委员会设计的产品一样,为了要兼容各方面的意见,经过一年的折衷,它的信息被冲淡了,目标变得不明确了。然而,它的原意仍然是值得重视的。

 

上周,天主教神父佛勒格(Michael Pfleger)到奥巴马所属的教会《三一联合基督教会》讲道。当天奥巴马不在,他是奥巴马的支持者,在台上,他用非常低级的方式奚落希拉里,引起全体会众大声鼓掌叫好(注一)。在基督的教会向仇恨鼓掌?向种族主义鼓掌?这是《三一联合基督教会》的耻辱,也让全体基督教界感到悲哀!这个例子凸显了,我们需要有一个《福音宣言》,来划分政教间的界限!

 

这件事发生后,奥巴马带着悲痛,终于宣布退出参加了廿多年的教会。虽然许多局外人觉得他的切割还不够强烈,但我们没有理由质疑他自己的解释。他向媒体解释他的决定时说,“我不会像一般人所建议的,去谴责我的教会”。他觉得,教会的新牧师和会众已经“因为我竞选所带来的注意力,遭受了许多无谓的苦难”。他担心,如果他继续留在那里,任何人在那里所发表的任何有关政治的言论,都会被扯上与他的选举有关。

 

这个丑恶的事件,让人再次联想到奥巴马与《三一联合基督教会》的前任牧师赖特的关系。他怎么可能在这个政治性强烈的教会呆得这么久,到底是什么东西吸引了他,是他们的宗教信仰,或是他们的政治立场和信息,还是他个人感情的成分?

 

奥巴马是美国大选的候选人中,唯一没有深厚的宗教背景的竞选者,然而,再没有其它政治人物的信仰像他的一样,受到这么多的质疑。所以,去了解他信仰的心路历程就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母亲的影响

 

他的母亲出生于美国中西部的乡下,是个充满梦想的人。奥巴马说(注二),他母亲对灵性的事物很有兴趣,但是对有组织的宗教却印象不佳,认为这种宗教组织往往把封闭的心灵装扮成为敬虔,把残酷和压制套上公义的外衣。

 

然而,母亲却鼓励他接触各样的宗教,书架上也有着各种的经典,包括圣经、可兰经、印度教的薄伽梵歌,以及希腊、挪威的和非洲的神话。他虽然没有固定的宗教教育,母亲却努力地把一些他人在主日学中学习到的价值观念灌输给他,例如:诚实、同情心、纪律、不求立即满足、以及努力工作。她痛恨不公和贫穷。她在每件事上所看到的神秘和奇特,带给她无比的愉悦。这些特点都深深地感染了他。

 

最可贵的是,他母亲对生命具有一种不变的惊奇感,她对无常的敬畏,几乎到了虔诚的地步。她会因为看到一幅画,读到一首诗,或是听到一首乐曲而感动莫名。有时半夜,她会把奥巴马叫醒,让他欣赏一个特别美丽的月夜。这些往事对他影响深刻。“我强烈的野心可能是从父亲引发的:一方面看到他的成功和失败,一方面打心里希望争取他的爱,掺杂着心里对他的怀恨的愤怒,再在地激动着我的雄心。然而,母亲对善良人类的基本信念,和她对生命的尊重,却相对地疏导着我的野心。为了要证实她所看重的价值,我选择了研究政治哲学,企图寻找一种传达方式,和有系统的行动,以建立一个实行公义的社区。”

 

芝加哥的经验

 

他六岁时从夏威夷搬到印尼,十岁时再从印尼回到夏威夷,一直到高中毕业。之后经过洛杉矶、纽约、芝加哥、到波士顿,最后又回到了芝加哥。十岁以前,他与母亲同住。他在白人外祖父母的照顾下度过了青年期。以他混血儿的背景,加上经常的流动,使得他一直渴望着能有个稳定的家,和一个能给他归属感的社区。

 

他在芝加哥从事社区工作,和做民权律师的时候,常常有机会与一些黑人教会接触。这些接触坚定了他参与公众事务的决心,也让他肯定自己的肤色,尤其让他认识到,就是凡人也有完成非凡任务的可能。

 

这些社区服务的经验帮助他成熟,但也让他意识到,跟母亲一样,他不属于任何群体,也没有传统可与他人分享。他与黑人教会的交往,给了他些许归属感。他们彼此价值观相近,他对圣经也有相当的了解,对诗歌也挺为熟悉。但是在深处,他深感自己的价值观并没有落实在一个坚固的信仰基础上,他也没有投身于一个有共同信仰的社区群体。他虽然自由自在,但却是孤立的,无根的。

 

历史上,(黑人)教会向来是美国黑人(唯一)可以自由交换意见的场所,他们并没有区分个人救恩和集体救恩的空间。教会不只是关心人灵魂的需要,也关心人生活中的挣扎和社会的公义。因此,教会是黑人社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灵性生活的中心。正是黑人教会这种对社会关怀和倡导改革的传统,引起了奥巴马对基督教的注意。

 

其次,由于黑人教会深深感受生活的艰难,他们的信心建筑在面对人生的挣扎上,不仅是追求心灵的慰藉,或是彼岸的解脱而已。奥巴马非常认同这种态度,他体会,信心并不代表不可以怀疑,也不代表你要出世,逃避人生。

 

比起白人教会,黑人教会更能接纳人的缺陷。他们承认,基督徒与非信徒一样的受到贪婪、仇恨、淫念、愤怒的试探。从正面说,他们更关怀世事,对人的弱点更有同情心,人们来到教会,正因为有罪,需要耶稣,而不是因为他要显明自己比世人更圣洁,要从世人中分别出来。从负面说,他们可能更能容纳这个世界的缺点,也更像这个世界。从文化上来看,我以为黑人善于表露,热心回应的民族性激发了群体的力量,也更加深了这种特点。

 

奥巴马而言,他认为这样的教会不是“基本教义派”,它并不排除理性批判的思维,它也关心世间的疾苦。这种做法除去了他心里的障碍,最后,他终于走向圣坛,接受洗礼。他说,他的“决志不是顿悟,而是经过长期思考的抉择,我的问题并没有一下子消失。但是,当跪在教堂的十字架前时,我感受到上帝的灵在向我呼唤。我把自己交托给他的旨意,献上我的一生去寻找他的真理。”

 

解读奥巴马

 

出身于非基督教的家庭,我认为奥巴马更能够尊重各种的文化和各种的信仰,不会去执着于某种特定的教义。对他而言,对社会公平、公义、福祉、与和谐的关怀,和他基督教的信仰不可分割。不论是理念还是实行,基督的教训与他的价值观非常吻合。所以,他可能没有经过所谓“信心的跳跃”那种忽然开悟的经验,也或许没有经历那种“我一无是处”的心路历程。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他的信仰历程是真实的,是个人的,是深刻的,并不是出于政治目的的。

 

有人质问,为什么奥巴马直到今天才决定脱离《三一联合基督教会》呢?是不是表明他有黑人种族主义的倾向呢?

 

我们听其言观其行,在奥巴马短短的政治生涯中,他的特色就是不用鲜明的《意识形态》的旗帜来分割,而是尽量寻找交集。其次,从他混血的背景来看,用种族仇恨来看问题的方式并不符合他的个性,也不符合他本身的经验。再次,从竞选的角度来看,不与种族主义者划清界线无异是政治自杀。所以,他迟迟没有离开《三一联合基督教会》必然不是因为种族主义的立场,也不是由于政治利益的考量。

 

他这生一直在寻找一个“家”,莱特牧师和《三一联合基督教会》满足了他这方面的需要。当然,对自己“家”里的人,他更有容忍心,特别是因为他更认识这些人的内涵,看到了他们的“柔软”面和“宽容”面。要与自己的“家”人划清界限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他的迟疑可能更显明他“人性”的一面?

 

这世上,有野心想做总统的人并不多,有野心而又能够站在对方立场想问题的人更少,奥巴马可以算是其中的特例。但他基本上是个政治人物,期望他的宗教信仰成为主导他的政治理念的原动力,或许有其困难度。但是,我们有理由期望,他的从政原则,和他做人做事的态度,会受到他信仰的影响,并能与他的信仰相符。

 

要走的路还长,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注:

1、http://www.youtube.com/watch?v=c3FrBgU0wDQ

2、Barack Obama, “The Audacity of Hope,” Three River Press, 2006,本文多次引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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