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虽然是个世俗国家,但是宗教的影响力还是相当的可观,尤其会在大选时呈现出来。讲到宗教信仰,至少有两种模式。一种好像台湾的候选人,个个去庙裏烧香、祈福。其主要的目的是做给选民看,表明自己与大众认同。至於是否真正相信妈祖(或是佛祖),并不重要,选举后,也没有必要再去烧香磕头了。这是属於“临时抱佛脚”的信仰模式,
另一种是小布什的模式。竞选时,他表示自己早年荒唐,由於葛培理牧师带领他信靠耶稣基督,这个信仰成为他人生的指标。这是属於“唐僧取经”型的信仰模式。
当然,对政治人物的期望太高,是不现实的,愚民是政治人物的第二天性。因此,我们不排除“取经”者往往有“抱佛脚”的意图和举动。但是,至少在美国社会,能够让众多的选民认为,你是“取经”型的候选人,还是很重要的。
共和党三位主要候选人都有很真实的信仰经验。
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是摩门教徒。由於许多人对摩门教有反感,他去年12月初在老布什的《总统图书馆》发表了一篇掷地有声的演讲,很有代表性。他谈到信仰对他的重要,也说明自己是以美国人的身份,而不是某个宗派的立场参选。如果有幸当选,他“不会为某个宗教、某个群体,某个单独的理想或是特殊的利益而服务。总统必须是只为美国大众的福祉服务。”他并且说:“我要把政府的事务和宗教分开,但是我不会把我们从上帝分开,自由权就是祂的赐予。”
迈克•赫卡比(Michael Huckabee)作州长前,曾经作过美南浸信会的牧师,所以他决不讳言自己的信仰,信仰不但影响了他,而且更定义了他。他相信“智能设计”,但是他强调不会去干预学校教导进化论,因为教学是州政府的责任。
麦凯恩的信仰
约翰•麦凯恩的家世属于圣公会的背景,但他多年来一直在美南浸信会系统的浸信会聚会。他去年告诉《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记者说,自己只是个基督徒,既没有“重生”,也没有受洗。我想,这有可能是个定义的问题,一般人总把“重生”与某种特定的“决志祷告”和受洗的仪式相等同。
他五年半在北越战俘营的经验,可以说决定了他一生的方向。他几次大难不死,后来回忆说:“你如果看我的一生,逻辑上我没有活着的理由,因此我将余生投入于比自我更伟大的目标中。”
信仰上帝的力量,是他战后生还的关键,而且是光荣地生还。他说:“我当时祷告的,不是求上帝给我力量再度过一天,或是一个小时,我祈求再给我一分钟。”
麦凯恩在狱中所遭遇到的虐待极其恶劣。他长期被单独监禁,而且有时被双手反绑,多次痛苦地熬过一夜。有次,一位警卫偷偷进来,给他松绑。到了早晨,又偷偷进来,再给他上绑,以减少他受苦的时间。
两个月后的圣诞节,麦凯恩被容许在院子里站上十分钟。同一位警卫走了过来,在他旁边站了一会,然后用拖鞋在地上画了一个十字,默默地看着麦凯恩。再过了一会,他再用拖鞋把十字抹掉,走了出去。
这个遭遇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他告诉人说,不论有多艰难,总有些与你信念相同,对人关心的人,会把你扶起来,帮你度过那黑暗的日子。这事件是他在狱中感受最超验、也最受鼓舞的遭遇。
在监禁的后期,周日午饭后洗碗的时候,他们偶然可以聚集在一起,小声地背诵主祷文,诗篇23篇,和向国旗效忠的誓词。最后几个月,战俘们被关在同一间房子里,这时他们开始举行主日崇拜。
麦凯恩被公推为“军牧”。他说:“上司们选择我,并不是因为我散发着超然的宗教气息,乃因为我是唯一可以完全背诵《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的人。”所以,他总是领会人和讲道者。他们甚至还有唱诗班,负责指挥的,是原来空军官校的诗班指挥。
他永远记得最后那次圣诞夜的经验。这是越南人第一次给了他一本英文钦定本的圣经,再加上一张纸和一支笔,使他可以准备讲章。“有人已经待了七年,那天晚上是我们第一次全体聚集。我们讲到了耶稣的降生,一起唱着《圣善夜》。我瞧着那每一张憔悴、瘦弱的面孔,许多人都在流泪。那不是悲伤的眼泪,而是快乐的眼泪。因为,这是多年来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崇拜。”
他在《我父执辈的信仰》一书中提到,长官们告诫他们,在战俘营中抗拒敌人的威胁有三个关键:对上帝的信心,对国家的信心,和对难友的信心。尤其是最后一点,为了不背弃朋友,不让他们失望,用荣誉与勇气自持,常常成为最后的防线。
但是,在《品格是终极目标》一书中,他提到作战俘时支持他的另一个要素:仇恨,也就是受虐待者对施虐者的仇恨。明显地,这不是基督教的教导,基督要人“爱你的仇敌”。但是,处在战争的双方怎样去谈爱仇敌呢?受虐者又如何去宽恕那凌虐者呢?是真的为了勇气和爱,还是因为害怕和懦弱?再且,如果有机会杀死凌虐者而逃脱,或者救助难友的话,你难道不应该去做吗?笔者想,这些道德选择大约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吧?
有人问麦凯恩,仇恨的心情与他基督教的信仰如何想容呢?他在同一本书中用非常佩服的语气引用南非的领袖曼德拉(Nelson Mandela)的话:爱是心灵自然的流露,而仇恨对怀恨者与被恨者同样都是个负担。
麦凯恩继续说:“这是个让人困惑的矛盾。在战争的高潮,你必须仇视对方。但是当战争结束以后,你必须用爱心相待。”所以在战后,他创先努力,从事与越南和解与恢复邦交的工作,希望加速伤口的愈合。这就是信仰对他的影响。
麦凯恩可贵的地方是不自以为义。他多次表明,在许多场合并没有活出自己的理想。他为第一次婚姻的失败责备自己。他也承认自己在“基廷五杰”(Keating’s Five)弊案中所犯的错误。但是在这次选举中,他自诩不会为了争取选票而妥协,以迎合选民。他在伊拉克战争上的立场就是个例子。
麦凯恩在政坛上是有名桀骜不驯的人。有人批评他脾气火爆,朋友们说他近年已经改善许多。那他是不是也更“属灵”了呢?对这个问题,他母亲的评语是:“没有,但是我也从来不这样期望他。我只知道一点:凡是他所说的,他自己必定深信不疑。”
用他一贯自嘲式的语言,笔者记得当年里根总统的一段话:“有人说,政治是人类第二古老的职业,我学习到,它同人类最古老的职业(娼妓)有许多相似之处。”里根是对一般为了政治利益卖身求靠或与权势妥协的政治人物,有感而发。麦凯恩绝对不完美,为了竞选,他或许也有向现实“委屈求全”的时刻,但是在所有政治人物当中,他是最不卖身求靠的人。所以他才有了“直话直说”(straight talker)的雅号。
讲到信仰模式,麦凯恩绝对不属于“抱佛脚”的类型,但也不像是“取经”的类型。在所有的候选人中,他可能是最不把信仰挂在口里,当作政治资本的人,也不用简单的意识形态来划分鸿沟。他从政的记录显示,他是在追求建立一个更公平、更有自觉心、更辅助弱势族群、和更强大的美国。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许他是一个真正的“寻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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